上帝給屬靈領袖的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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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19-10-26)《撒母耳記下》24:1-25查經摘要(48)(作者:Ada Lui)

(圖為「大衛王向亞勞拿買禾場」;參《撒下》24:24-25; By William Brassey Hole, Creative Common)

《撒下》24:1-25是關於上帝因大衛數點百姓而降瘟疫給以色列,最後大衛買了禾場並在其上築壇獻祭,瘟疫就停止了。試討論大衛在這件事上的角色,以及為甚麼作者要以這件事作為《撒下》的終結?

撒下24章可簡略分為三部分:

  1. 大衛的罪:數點百姓(24:1-9)

  2. 上帝審判:上帝讓大衛選擇哪種災禍,最後上帝降瘟疫(24:10-17)

  3. 大衛贖罪:買禾場、築壇、獻祭(24:18-25)

 

大衛的罪

第一部分是關於大衛數點百姓這宗罪,其原因叫很多信徒不明所以,因為經文很清楚指出「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發作,激起大衛來對付他們,說:『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24:1)這意味著上帝是因為以色列的過犯而發怒,於是刻意「激起」大衛犯罪,好使祂能懲罰以色列人。但經文卻沒有交代以色列人犯了甚麼事。至於那個「又」字(וַיֹּ֨סֶף֙ Vayyosef;原文是「增加」的動詞)有著「再次」的意思,按照文本,上一次上帝向以色列人發怒是在撒下21章,上帝因為掃羅殺基遍人,違背了以色列人與基遍人所立的約,所以使以色列有三年饑荒。既然作者上次有清楚交代上帝向以色列降災的原因,為甚麼這次不交代呢?筆者估計這一次作者是刻意把原因隱藏起來,至於原因是甚麼,下文再作論述。

另一個叫讀者不解的難題是,根據與撒下24章的平行經文《歷代誌上》21:1所載,「激起」大衛去數點百姓的是撒但,不是上帝。我們應該怎樣看待這個差異?有學者認為從這節經文反映出:「《撒母耳記》的論說角度是上帝普遍的護理掌管著一切,《歷代誌》作者的話則更具體地指出撒但直接推動了大衛採取這一行動。」[1]所以,這個差異不存在根本性的衝突。《歷代誌》的作者其實是針對《撒母耳記》裏的疑難,嘗試去提供一個合理的解釋給他當代的讀者。此外,既然大衛是被激起才去數點百姓,那麼他在這件事上是否一點責任都沒有?當然不是,因為在接著一段大衛與約押的對話裏,作者正是要強調大衛這個命令包含了他的個人動機:「我好知道百姓的數目。」(24:2)雖然約押嘗試勸阻大衛,但大衛都不理會,堅持要約押和眾軍官去執行他的命令(24:3-4),這已暗示了大衛這個命令本來是不必要的,而且也不符合《摩西五經》所載有關上帝吩咐摩西數點百姓的實際需要和原因。

《摩西五經》共三次記載上帝吩咐摩西數點百姓,第一次是在《出埃及記》30:11-14,那次是要數點二十歲以上的男人,每人付半舍客勒,供聖所之用,上帝視之為是以色列民「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出30:12)。第二次及第三次是記載在《民數記》1:1-3及26:1-2,都是要數點「凡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當時的目的很清楚是出於實際的軍事需要,為他們即將進入迦南地爭戰而作準備。

從大衛所吩咐去執行命令的是元帥約押和眾軍官,以及數點的結果是「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人。」(24:9)可見這不是一般的人口普查,而是大衛要知道以色列國的軍力;但很明顯,當時以色列國根本沒有作戰的需要,因為約押勸阻大衛時已指出這是一個沒有必要的數點:「願耶和華──你的上帝使百姓的數目增加百倍,使我主我王親眼得見。我主我王何必要做這事呢?」(24:3)再加上,這個數點的行動遍及全國,就是「從但直到別是巴」(24:2),歷時九個月二十日(24:8)這麼長的時間,推斷當時國中應該是太平的日子。

從以上論述,我們大概可以作結論,大衛這次數點百姓的動機純粹出於他的虛榮心,他似乎已把以色列國,以及所有以色列民都看為是屬於自己的,所以他想知道自己擁有多少軍力,然而這種心態其實已經把自己凌駕在上帝之上,忘記了上帝才是以色列民真正的王,也忘記了自己只不過是被上帝使用的一個僕人,作為上帝在地上的代表去帶領祂的子民。

 

上帝審判

跟上一次拔示巴事件不同(撒下11章),那次上帝差派先知拿單去見大衛,直斥大衛犯了姦淫和殺人罪(撒下12:7-14),但今次大衛在數點百姓以後,心中自責,向耶和華說:「我做這事大大有罪了。耶和華啊,現在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做的非常愚昧。」(24: 10)大衛現在醒悟到自己的愚昧──他誤以為自己是以色列的王,是直接得罪了上帝這位真正的王,於是他向上帝承認自己的罪,並懂得以僕人來稱呼自己,懇求上帝除去他的罪孽。上帝很快就回應了大衛這個悔罪的禱告。當他早晨起來,上帝就差派先知迦得去見大衛,對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我向你提出三樣,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給你。……你要國中有七年的饑荒[2]呢?或是你在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或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現在你要考慮思量,我怎樣去回覆那差我來的。」(24:12-13)

在《摩西五經》裏,每當摩西把上帝的律例、誡命、典章向子民傳講時,往往會一併告誡他們,遵守這些誡命會帶來哪些福分,不遵守的話會帶來哪些災禍。而當中提及上帝會降的災禍就包括了饑荒、刀劍、瘟疫這三種,為的是要讓子民在經歷這些災時,懂得悔改回轉。所以,當上帝提出這三樣災禍時,我們能馬上聯想到這是跟子民沒有遵守上帝的誡命有關。但到底子民犯了甚麼事以致上帝發怒,作者仍然沒有提供線索。

我們或許很想知道為甚麼上帝要大衛在這三樣災禍中選一樣?祂的這種做法以前從未有過。事實上,要大衛在三個災禍中選一樣根本極之困難(否則迦得也不需要叫大衛考慮思量,稍後給他回覆),因為無人能預計哪一樣災禍所帶來的禍害是最輕或最嚴重。最後,大衛對迦得說:「我很為難。我們寧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24:14)大衛的選擇就是不去選擇,寧願由上帝去為他選,因為他知道上帝的屬性,確信上帝即使向以色列民降災,也一定會有憐憫在當中。或許,這才是上帝給大衛這個三選一方案的真正原因?就是要突顯出大衛雖然犯了罪,卻仍然按著自己對上帝屬性(願意施恩憐憫人)的認識,選擇繼續信靠祂。

對於大衛內心知罪,又主動到上帝面前悔過及尋求上帝除去他的罪孽,一般信徒都會覺得整件事應該到此為止,大衛所犯的罪也就一筆勾銷了。然而,今段經文清楚讓我們知道,上帝的確會饒恕人的過犯,也會重新悅納犯了罪的人,但這不等於人不用承擔罪的後果。但我們可能仍然會問,如果犯罪的人要承擔後果,為甚麼不是單單由那個人來承擔,而要累及其他人?其實現代的信徒對於罪的概念,往往是比較個人化的,總覺得一個人的犯罪行為及後果只會限於那個人,與其他人不干涉,但這絕不是聖經對罪的概念。聖經往往看重的是子民的整體性,每一個人都是那個群體裏的一分子,既互相倚靠,也互相影響,如果有一個人犯罪,罪的遺害是會在群體裏蔓延的(所以,聖經多次吩咐子民要「把惡從你中間除掉」、「眾百姓也要動手」等[3])。除了那個犯罪的人要受懲罰之外,其他人也同樣受牽連(例如:亞幹取了當滅之物;書7章);連一般平民百姓也尚且如是,更何況犯罪的人是領袖?那牽連的範圍必定會更廣泛(例如:掃羅殺基遍人,大衛犯姦淫及數點百姓)。

上帝最後施行的災禍是瘟疫,「自早晨到所定的時候,從但直到別是巴,百姓中死了七萬人。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毀滅這城的時候,耶和華改變心意,不降那災難,就對那在百姓中施行毀滅的天使說:『夠了!住手吧!』耶和華的使者正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那裏。」(24:15-16)一如大衛所相信的,上帝有豐盛的憐憫,當天使要毀滅耶路撒冷城的時候,上帝改變了心意,叫天使住手。而當時天使身處的位置是亞勞拿的禾場,禾場一般是在堅硬的平地、位置較高的地方[4](當時天使可能就在這個較高的位置俯瞰著耶路撒冷)。之後經文說,大衛看見了那個毀滅的天使,表示這個天使是人的肉眼能夠看見的,至於為甚麼大衛會來到這裏,或許是他得知瘟疫到了這個地方就突然停止了,於是趕來這裏,向上帝呼求:「看哪,我犯了罪,行了惡,但這群羊做了甚麼呢?願你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24:17)

正如上文提及,大衛在數點百姓這件事上,所犯的罪是把以色列民看為是自己所擁有的資源和產業,忘記了以色列民其實是屬於上帝的,上帝才是以色列民真正的王,大衛只是上帝的一個僕人,代表祂去帶領子民。現在大衛這個呼求正反映出一種截然不同的心態,大衛說子民是「群羊」,而他甚為愛惜這群羊,為了換取他們不再死亡,大衛寧願上帝擊打他自己和他的父家。而這才是上帝要的真正領袖!也就是說,一個合乎上帝心意的領袖不會視子民為自己的財產,利用他們去擴展自己的領土、權勢及鞏固自己的地位,而是會把子民看為是上帝的群羊,自己是受上帝託付去作他們的牧者,因此應該肩負起悉心照顧和保護他們的責任,有危險時甚至願意以自己的性命去挽救群羊的生命。

 

大衛贖罪

之前大衛悔罪禱告,上帝在翌日早晨就差迦得去見大衛,這次上帝回應大衛的請求比之前更快,就在當日,迦得來到大衛那裏,對他說:「你上去,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立一座壇。」(24:18)於是大衛做了一連串的動作,包括:用五十舍客勒銀子向亞勞拿買了禾場與牛;本來亞勞拿是想把禾場與牛都送給大衛的,但大衛堅持要付代價,他說:「我不能用白白得來的東西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上帝。 」(24:24)大衛在那裏為耶和華築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經文的結束是,耶和華垂聽了為那地的祈求,瘟疫就在以色列中停止了。(24:25)

 

將來的聖殿所在地

所羅門在耶路撒冷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就在耶和華向他父親大衛顯現的摩利亞山上,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大衛指定的地方。(代下3:1)

我們從代下3:1得知,大衛所買下的這個禾場,就是他後來指定所羅門要建殿的地方,可見這個地方對大衛來說具有重大意義。或許大衛寄望將來當這裏的聖殿建成之後,前來聖殿的人都能經歷到他在這個地方所經歷過的:

  1. 他的呼求蒙上帝即時應允;

  2. 他看見了上帝的使者;

  3. 他得到上帝藉先知給他的指引;

  4. 他願意為築壇和祭牲付出金錢的代價;

  5. 他獻上燔祭和平安祭;

  6. 最重要的是,這個地方本來是上帝施行審判的地方,後來卻成為祂施恩的地方。上帝在這個地方悅納人向祂獻上的祭,平息了祂向以色列人的怒氣,再次垂聽人為那地的祈求。

總結以上大衛在這個地方所經歷過的,就是上帝怎樣從公義的審判、刑罰中,再次施恩眷顧子民,而自己作為群羊的君王,在這個過程中其實是有著一個重要的角色。

 

大衛的角色

今段經文描述到大衛從犯罪、受懲罰到向上帝獻祭,當中他的角色其實是子民與上帝之間的中保,這一位中保並不是一個毫無瑕疵,不會犯罪的人,而是具有以下特質:

  1. 悔罪的靈:當被良心責備時,會即時向上帝承認過犯,並尋求祂的饒恕(24:10)。

  2. 認識上帝的性情:相信上帝有豐盛的憐憫,甘願落在上帝施行審判的手裏(24:14)。

  3. 牧羊人的心腸:憐愛百姓,情願由自己承擔審判的懲罰(24:17)。

  4. 代求者:為自己及子民獻祭,止住了上帝追討罪的手,修復了上帝與子民的關係(24:21、24-25)。

可以說,這帶出了今章經文的一個重點:大衛這位受膏的君王是子民與上帝之間的中保;而藉著他這位中間人的代求,帶出了耶路撒冷將要發揮的功能,就是子民要得贖、蒙上帝悅納、成為祂同在的居所!

 

《撒下》24 章作為全書的終結,當中的信息

撒下以「大衛悔改並作為中保」這個主題作終結,筆者認為是要給以後的王一個楷模,讓他們謹記自己雖然是被上帝揀選去治理祂的國,但惟有上帝才是以色列民真正的王,以色列民是屬於上帝的,而王的職分就像一個牧羊人,帶領子民走在上帝的路上,好讓他們能成為上帝在地上的見證人和代表。然而現實是,罪性一直存在於人裏面,不論是王或子民,都有機會犯罪和偏行己路(所以大衛並非完美的中保),而上帝為人所提供的一條出路,就是即使他們在犯罪之後,仍有回轉歸向自己的機會,而這途徑就是──悔罪及獻祭(參《利未記》的獻祭)。

因此,作者沒有在24:1交代子民犯的是甚麼罪,筆者估計這是因為作者要以這一章為以後的君王及子民提供一個赦罪的範例,因此刻意不去指明當時子民所犯的罪,而是把重點放在任何會引致上帝發怒並且要降災給以色列的罪,好讓這個情況也能應用到其他的罪上。

大衛獻祭的地方是耶路撒冷的一個禾場,從代下3:1我們得知那個地方是在摩利亞山上,而這個就是上帝命令亞伯拉罕把以撒獻上的地方:「你要帶你的兒子,就是你所愛的獨子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22:2)而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記載,跟今段經文至少有三個平行之處:

創22:1-19

撒下24:15-25

上帝指示亞伯拉罕到摩利亞山,把以撒獻上作燔祭。亞伯拉罕就在那裏築壇。(22:2、9)

先知迦得指示大衛在這禾場築壇。(24:18)

天使阻止亞伯拉罕下手殺以撒(22:11-12)

上帝阻止天使伸手毀滅耶路撒冷城(24:16)

「亞伯拉罕舉目觀看,看哪(希伯來文字根是ראה raʾah),一隻公綿羊兩角纏在灌木叢中。亞伯拉罕就去牽了那隻公綿羊,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 (22:13)

• 在那裏剛好有一隻公綿羊可供作燔祭之用。

「亞勞拿對大衛說:『我主我王,你眼中看為好,就拿去獻祭。(希伯來文字根是ראה raʾah),這裏有牛可以作燔祭,有打糧的器具和套牛的軛可以當作柴。』」(24:22)

大衛在那裏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24:25)

• 在那裏剛好有一頭牛可供作燔祭之用。

從這些平行可見,早在這個地方還未有聖殿建在其上之前,上帝就已經選定了這個地方,作為人可以築壇獻祭給祂之地,而上帝願意悅納人所獻上的祭牲,作為人的性命的代替品,其先決條件是:那人對上帝的敬畏遠超過他在地上的所愛;以及那人對別人的憐憫驅使他情願擺上自己的性命作交換。也就是說,那人活出了一種甘願捨己去愛上帝和愛人的生命,所以雖然大衛未能為上帝建造聖殿,但會幕以至日後的聖殿所要發揮的真正功能,已經藉著大衛作為上帝和子民之間的中保這個角色展現了出來。可以說,即使將來的聖殿有多宏偉和輝煌,都不能蓋過、甚至是取代上帝對聖殿所命定的功能。

 

結語

撒上向我們呈現的大衛,是一個靈性高超、戰無不勝的人;但撒下向我們呈現的大衛,卻是一個有血有肉、會軟弱犯罪的王,他所犯的兩次大罪(拔示巴事件及數點百姓)都曾使以色列陷入極大的政治混亂和毀滅危機當中,但這卷書就大衛的描述所呈現出的差異,無損他被稱為是一個合乎上帝心意的人,因為大衛不論在甚麼境況下,都總是懂得在上帝面前謙卑自己,認罪悔過,願意承擔後果並願意再次被上帝使用,以致上帝能一直在大衛身上工作。

當大衛起意要為上帝建聖殿時,上帝拒絕了他的意念,卻透過先知拿單對大衛說:「現在,你要對我僕人大衛這樣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從羊圈中將你召來,叫你不再牧放羊群立你作我百姓以色列的君王。』」(撒下7:8)由此可見,上帝給大衛的託付,並不是要他建造聖殿這棟建築物,而是要他像牧養羊群那樣盡心竭力地帶領上帝的子民。在這個過程中,上帝對大衛的模造和管教,其實都是在教導他怎樣去牧養祂的子民。從撒下24章這個終結篇可見,大衛沒有辜負上帝對他的託付,他對子民的憐愛之心並沒有減退,他履行了作為牧養上帝子民的僕人身分,成為上帝和子民之間的中保,為子民代求和獻祭。

一個忠於上帝的牧者會愛惜祂的子民,甚至願意以自己的性命去挽回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摩西和大衛都是很好的例子(出32:31-32;撒下24:17)。而我們知道聖經所指向的那位群羊的大牧人,負責牧養我們靈魂的,就是我們的主耶書亞(耶穌)(太9:36;約10:11-15;來13:20;彼前2:25,5:4),他作為中保[5]和牧者,為我們留下了好美好的屬靈榜樣,讓我們懂得怎樣謙卑自己,盡心事奉上帝和服事弟兄姊妹,竭力把人帶到上帝跟前,得蒙祂的喜悅。

藉著今章經文的信息,我們信徒群體當中那些作教牧、傳道或領袖的,可以默想自己是否仍然忠於蒙上帝呼召時的託付,盡心竭力地去牧養祂的子民、為他們禱告代求?又有否以上帝的話語去餵養他們,正如耶書亞對使徒彼得的吩咐?(約21:15-17)是否以每位弟兄姊妹的屬靈益處為最大的關注,而不是只在意自己的地位或權力是否穩固?當自己軟弱、甚至被罪所勝時,會否謙卑自己,到上帝面前悔改及承擔責任?以致自己的生命能繼續被上主模造及使用?

求主憐憫祂的百姓,又讓每一位在牧養崗位上的屬靈領袖和信徒,都蒙主加能賜力,更謙卑地事奉上主,以捨己去愛上帝和愛信徒的心,建立一群蒙上帝喜悅的群體。阿們!

 


[1]羅伯特‧範諾伊(J.Robert Vannoy)著,《房角石聖經註釋叢書:撒母耳記》(恩道,香港,2016),頁569。

[2]按代上21:12所載是「三年的饑荒」而不是「七年的饑荒」,對於這個差異,筆者傾向《歷代誌上》的版本,第一,因為之後提的兩個災都跟「三」有關(被敵人追趕三個月、國中瘟疫三日);第二,撒下21章記載,上帝因掃羅殺基遍人,違背了以色列人與基遍人所立的約,而向以色列降災,也是三年的饑荒。

[3]申13:5,17:7,19:19,21:9,21:21,22:21,22:24,24:7。

[4]禾場(或譯「打穀場」)是一個處理收割後的禾捆的地方。方法先是用牛拉著碾禾橇在禾捆上碾過,使穀粒離開麥稈;然後用揚穀叉(或譯「簸箕」)把那堆混著穀粒和糠秕(碎稈和穀殼)分批拋在空中,輕的糠秕會被風吹走,重的穀粒留下來(參路22:31),最後把穀粒收藏存入穀倉。由於要讓牛拉著碾禾橇碾過禾捆,所以,禾場一般是在堅硬的平地上;另外,因為揚穀時要藉助風力把糠秕吹走,所以,禾場一般會在較高及空曠的位置。

[5]加3:19-20;提前2:5;來7:22、8:6、9:15、12:24;約一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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