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下》18:1-19:8是關於押沙龍戰敗被殺,大衛為此悲哀哭泣。試討論大衛與約押在處置押沙龍叛亂一事上的不同態度,並當中的屬靈啟廸。
承接17章結尾的記述,大衛得到戶篩藉約拿單和亞希瑪斯傳來的消息,知道押沙龍將會出兵追殺自己,於是與跟隨自己的人過了約旦河,到達瑪哈念;而押沙龍與跟隨他的以色列人也過了河,在基列地安營。(17:22、24、26)
今章開始的18:1-5是關於大衛出戰前的部署。他首先數點百姓,立千夫長、百夫長率領他們,再把軍兵平均分為三隊,分別由約押、亞比篩和以太率領。大衛本來打算跟他們一起出戰,但被軍兵阻止了,原因是他們都知道押沙龍這次出兵的目的就是要殺大衛,所以他們要求大衛留在城中,以策安全。大衛同意了,但在軍兵出發前,他特別囑咐約押、亞比篩和以太,說:「你們要為我的緣故寬待那年輕人[1]押沙龍。」作者又強調「王為押沙龍的事囑咐眾將領的話,所有的軍兵都聽見了。」(18:5)
關於戰事的描述只有短短3節(18:6-8),交代了戰爭的地點是以法蓮的樹林[2],以及押沙龍的軍隊敗給大衛的軍隊。那日陣亡的有兩萬人,叫人驚訝的是「那日被樹林吞噬的軍兵比被刀劍吞噬的更多」(18:8),表面上好像是樹林的艱險環境讓押沙龍的軍隊失利,但讀者大概能推斷是上帝的手在擊殺押沙龍的軍隊、甚至是押沙龍本人。因為接著就描述押沙龍騎著騾子經過大橡樹時,被密枝夾著頭,最終喪命的情景,說明了這一場戰事由地點、戰況以至結局都是在應驗之前的預示:「……這是因為耶和華定意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為的是耶和華要降禍給押沙龍。」(17:14)
18:9 押沙龍剛好遇見了大衛的臣僕。押沙龍騎著騾子,從大橡樹密枝底下經過,他的頭被橡樹夾住,懸掛在空中,所騎的騾子就離他去了。
經文清楚指明是「他的頭被橡樹夾住」,而不是他的長髮被樹枝纏住(按常理如果是頭髮被纏住,他只要用刀割斷頭髮就可脫身),他之所以會懸掛在半空是因為所騎的騾子離他而去。作為一個王,他的頭會配戴冠冕,代表著他的榮耀和權柄,而他所騎的騾子也是一種王的身分象徵[3]!然而押沙龍的頭就這樣被掛在樹上,所騎的騾子又離他而去,筆者認為作者是以這為一個隱喻去諷刺他由頭到腳都失去了尊榮。事實上這剛好跟之前經文對押沙龍的介紹:「全以色列中,無人像押沙龍那樣俊美,得人稱讚,從腳底到頭頂毫無瑕疵」(撒下14:25)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有人告訴約押說押沙龍掛在橡樹上,約押就問報信的人為甚麼不當場把押沙龍殺死,還說如果他殺了押沙龍必定賞賜他十個銀子和一條帶子[4](18:10-11),可見約押視殺死押沙龍為這場戰爭得勝的關鍵。報信的人解釋他不敢殺押沙龍的原因是他是「王的兒子」,並且所有士兵都「聽見王囑咐你、亞比篩、以太說:『你們要謹慎,不可害那年輕人押沙龍。』」(18:12)但這個解釋或提醒對約押來說,絲毫起不了作用。他馬上把押沙龍殺死,並隨即處理他的屍體。
18:14 約押說:「我不能在你面前這樣耗下去!」約押手拿三枝短槍,趁押沙龍在橡樹上還活著,就刺透他的心。
18:15 給約押拿兵器的十個青年圍著押沙龍,擊殺他,將他殺死。
18:16 約押吹角,軍兵就回來,不去追趕以色列人,因為約押制止了軍兵。
18:17 他們拿下押沙龍,把他丟在樹林中一個大坑裏,上頭堆起一大堆石頭。以色列眾人都逃跑,各回自己的帳棚去了。
18:18 押沙龍活著的時候,曾在王谷立了一根柱子,因他說:「我沒有兒子為我留名。」他就以自己的名字稱那柱子為押沙龍碑,直到今日。
按道理約押用三枝短槍刺透押沙龍的心,他應該必死無疑,但經文接著又說他是被十個給約押拿兵器的青年擊殺致死,這兩個舉動似乎已不單是要交代押沙龍的死亡,而是要藉著他被殺的經過帶出一些信息。有猶太拉比釋經說,「三枝短槍刺透押沙龍的心」跟押沙龍曾以詭詐或虛偽的手段偷走三批人的心有關,這三批人分別是以色列人、二百個王宮裏的人和大衛[5],所以押沙龍要為此賠上自己的心三次;至於「十個青年」則跟大衛離開王宮時留下的十個妃嬪有關,因為後來押沙龍為僭越王位而公然與她們親近[6],所以要為此而被十個人擊殺。拉比的這個解釋或許有助我們理解約押與十個青年的舉動,都反映著上帝在追討押沙龍過去所犯下的罪!
而接著描述約押怎樣處置押沙龍的屍體,也繼續支持這個理解。約押把押沙龍的屍體丟在樹林中一個大坑裏,在上頭堆起一大堆石頭。這種埋葬方式曾出現在《約書亞記》兩次,分別是處置違背了上帝的命令、暗中偷取了當滅之物的亞干(書7:26),以及戰敗的艾城的王(書8:29),他們一個是罪犯,一個是敵人,都是被人以一種極為羞辱的方式埋葬。由此可見,約押並沒有以王的兒子或王的身分去埋葬押沙龍,而是把他看作罪犯或敵人來處置他的屍體。經文更在這裏補充了一項資料,說押沙龍在生前曾在王谷[7]立了一根柱子,要為自己留名。這項資料一方面既是要突顯押沙龍那種要揚名立萬的驕傲心態[8],另一方面是諷刺現在押沙龍事與願違,他本想要的是名垂千古,最終只落得一個遺臭萬年的下場。
有人認為約押違背王命,殺死了押沙龍,是出於他對押沙龍的私人恩怨[9],但作者其實沒有在這方面作任何明示或暗示,反之,作者仔細描述押沙龍怎樣被掛在樹上,以及最後屍身怎樣被一堆石頭所埋,讓筆者想起押沙龍背叛自己父親大衛的下場與《申命記》21:18-23提及的刑罰有關:
申 21:18 「人若有頑梗忤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然懲戒他,他還是不聽從他們,
申 21: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帶他出去到當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裏,
申 21:20 對本城的長老說:『我們這個兒子頑梗忤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申 21:21 然後,城裏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全以色列聽見了都要害怕。」
申 21:22 「人若犯了死罪被處死,你把他掛在木頭上,
申 21:23 不可讓屍體留在木頭上過夜,一定要當日把他埋葬,因為被掛的人是上帝所詛咒的。你不可玷污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
律法裏對頑梗忤逆的兒子所定的刑罰,是透過申21:18-21這條誡命來陳明,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若有頑梗忤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就要把他帶到城門,城裏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至於申21:22-23的誡命,則是關於被掛在木頭上的人是上帝所詛咒的。而這兩條誡命都正好反映在今章的押沙龍身上!
事實上,押沙龍是大衛的兒子,卻屢屢做出對父親「頑梗忤逆」的行為,包括:1)為了替妹妹她瑪報仇,欺騙父親說在巴力‧夏瑣設宴款待眾王子,卻趁機殺死了哥哥暗嫩;2)為逃避懲罰而躲到祖父基述王那裏;3)三年後回到耶路撒冷,卻毫無悔意,反倒自以為義,認為自己若有罪,就任憑王殺了自己(言下之意是認為自己沒有罪);4)開始密謀叛變,先是向那些向王求判決的人貶損王審判的公正性,待得到以色列民的心之後,就再次欺騙父親說要到希伯崙向耶和華還願,趁機在希伯崙自立為王;5)叛變後進駐到耶路撒冷,在王宮裏公開地與父親的妃嬪親近;6)大舉出兵要殺死父親及其所有跟隨者。
而在這眾多的罪行中,以第4及5項最為嚴重,第4項是犯了「妄稱耶和華上帝的名」,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第5項是「與繼母同寢的,必受詛咒!因為他掀開父親衣服的下邊。」(申27:20)押沙龍所作的種種錯誤行為和對大衛的不敬,都是頑梗忤逆的罪,難怪上帝按照律法以石頭和掛在樹上去作出審判。但很明顯,大衛並不想把他的兒子交出來(下文再述),甚至竟然囑咐他的三個將領要寬待他。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約押的做法雖然有違王命,但並非必然有錯。經文指有人把押沙龍被掛在樹上的消息告訴約押,對於約押來說,「押沙龍被掛在樹上」這個不尋常的情況或許是一個標記,讓他知道押沙龍「是上帝所詛咒的」;從後來約押以石頭埋葬押沙龍,可以推斷約押是按著《申命記》21:18-23的誡命,公正地執行在律法裏,上帝對「頑梗忤逆」的兒子及「被上帝所詛咒」的人所定下的刑罰。事實上,今段經文由始至終都沒有用負面的字眼去記述或責備約押殺死押沙龍這個行為,而且日後當大衛吩咐他的兒子所羅門要追討約押的罪時,也只是提到約押曾把押尼珥和亞瑪撒殺死,沒有提及他殺了押沙龍一事(王上2:5-6)!由此可見,約押雖然違背了王命,但他把押沙龍殺死這個行動其實是正確的,又或者說,他是按照著上帝的心意而行的。
押沙龍被殺之後,「約押吹角,軍兵就回來,不去追趕以色列人,因為約押制止了軍兵。」(18:16)約押此舉是要停止戰事繼續進行,以致不管是押沙龍的軍隊或大衛的軍隊,都不再有人命傷亡。於是支持押沙龍一方的以色列眾人都逃跑,各回自己的帳棚去了。(18:17)這代表一場內戰終於平息,而押沙龍的叛變也按著上帝的心意宣告失敗。
從大衛囑咐他的三個將領要為他的緣故「寬待那年輕人押沙龍」,就知道大衛不想押沙龍被殺。他雖然未能出戰,卻一直在城內焦急地等待戰事的消息。作者用了相當多的篇幅去描述他怎樣從兩個報信者得知戰事的結果,以及他得知押沙龍死訊後的反應,從而反映出大衛的內心世界。
戰事結束當日,亞希瑪斯自薦要把戰勝的好消息[10]報告給大衛,卻被約押阻止並告知他不能去報信,「因為今日王的兒子死了」(18:20),要他改天才去,可見約押早已料到押沙龍的死訊對大衛來說並不是好消息(事實也果然如他所料)。他不想亞希瑪斯承受大衛的負面反應,於是派了一個外邦的古實人去報信。但當古實人出發之後,亞希瑪斯仍堅持要去報信,約押唯有答應。於是兩位報信者同時間跑去報信息給大衛,結果亞希瑪斯在平原的路上奔跑,越過了那古實人。(18:21-23)經文接著說「大衛正坐在內外城門之間」[11](18:24),可見他一直焦急地等待戰事的結果。如果從文學敘事的手法去理解這幅圖畫的話,這兩道城門就好比大衛對押沙龍的兩種心情,一種是要按公義去審判背叛者,一種是要憐憫自己的兒子。可以說,大衛正處於這兩種複雜的心情之間,而究竟哪一種心情在他的心中佔主導的位置?我們從大衛與兩位報信者的對話,就可以清楚知道答案。
當亞希瑪斯向大衛報告說:「耶和華──你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已把那些舉手攻擊我主我王的人交出來了。」(18:28)大衛收到戰勝消息後的第一反應,並不是稱頌上帝或慰問軍兵,而是問:「年輕人押沙龍平安嗎?」(18:29)大衛對押沙龍的關切或使亞希瑪斯想起約押的說話,就是大衛不會以兒子的死訊為好消息,於是不敢把實情說出;及後當古實人來到,向大衛報信說:「有信息報給我主我王!耶和華今日為你伸冤,使你脫離一切起來攻擊你之人的手。」(18:31)大衛同樣問他:「年輕人押沙龍平安嗎?」古實人回答說:「願我主我王的仇敵,和一切起來惡意要害你的人,都像那年輕人一樣。」(18:32)於是「王戰抖,就上城門的樓房去痛哭,一面走一面說:『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18:33)及後當士兵進城時,大衛仍然在悲哀哭泣,「王蒙著臉,大聲哭號說:『我兒押沙龍啊!押沙龍,我兒,我兒啊!』」(19:4)由此可見,大衛對押沙龍的憐憫之心比想要審判他的想法更大。因為他一直等待的好消息,不是戰爭是否得勝,而是自己的兒子押沙龍是否平安。
大衛對於押沙龍的父愛瞬間爆發,他不再以「年輕人」去稱呼他,而是不斷呼喊「我兒」[12]。很明顯是強調大衛當時是以一個父親的身分去為兒子的死亡悲哀,而不是以國王的身分去為除掉了背叛自己的人而高興。這種感情的抒發當然是人之常情,可是在維護大衛王位的前提下,當時大衛的舉動卻損害了自己軍兵的士氣,因為他完全沒有顧及他們的感受,以致「那日眾軍兵聽說王為他兒子悲傷,他們得勝的日子變成悲哀了。那日軍兵暗暗地(גָּנַב;原文意思是「偷偷」)進城,如同戰場上逃跑、【在原文這裏也有 גָּנַב】羞愧的士兵一般。」(19:2-3)
約押看見大衛的反應足以動搖軍心,於是就去訓斥大衛:「你今日使你眾臣僕的臉面羞愧了!他們今日救了你的性命和你兒女妻妾的性命,你卻愛那些恨你的人,恨那些愛你的人。今日你擺明了不以將帥、臣僕為念。我今日看得出,若押沙龍活著,我們今日全都死了,你就高興了。現在你要起來,出去安慰你臣僕的心。我指著耶和華起誓:你若不出去,今夜必沒有一人跟你在一起了。這禍患比你從幼年到如今所遭受的更嚴重!」(19:5-7)這番嚴厲的話終於把大衛喚醒,於是他起來,坐在城門口。有人告訴眾軍兵說:「看哪,王坐在城門口。」眾軍兵才有面目到王的面前(19:8)。這時經文承接18:17有關支持押沙龍的以色列民逃跑,繼續描述「那時,以色列人已經逃跑,各回自己的帳棚去了。」一場內亂的危機到這時才算是真正地平復下來。
今段經文一方面描述上帝以公義審判押沙龍,但另一方面卻強調大衛對押沙龍那份憐憫的愛(也許是因為押沙龍所犯的過錯,大衛過去一直對押沙龍表現冷漠,未曾把他對押沙龍的愛表露出來)。作者把這兩方面的敘述放在一起、彼此緊扣,可以說如果押沙龍沒有被審判,大衛就不會表達出對兒子的這份大愛。而當中有兩句話最值得我們留意:1)「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18:33)大衛對押沙龍的愛非常深厚,以致大衛甚至說願意替他死,或許有讀者認為大衛這樣說是出於內疚,因為他從前所犯下的罪招致上帝的審判,現在禍及他的兒子,但正如上文所列有關押沙龍「頑梗忤逆」的罪行,都是出於他的個人選擇,並不能歸咎於他的父親大衛,所以即使大衛的內心情願代他死,上帝也沒有取消祂對押沙龍的審判;2)約押訓斥大衛時說:「你卻愛那些恨你的人,恨那些愛你的人。」(19:6)換言之,大衛是以一份不對等、無條件、是押沙龍不配得的愛去愛他,即使受傷害也義無反顧。今段經文所反映出大衛對押沙龍那份「願意代死」以及「愛那些恨你的人」的愛,彷彿預示了將來的確有一個人會以這種愛來愛我們,他就是我們的主耶書亞(主耶穌)。
事實上,押沙龍死時的情景也正好與耶書亞死時的情景有類似的平行,現以下表列出:
押沙龍 | 耶書亞 | |
身分 | 大衛的愛子 | 天父的愛子 |
被掛在樹上 | 18:9 押沙龍剛好遇見了大衛的臣僕。押沙龍騎著騾子,從大橡樹密枝底下經過,他的頭被橡樹夾住,懸掛在空中,所騎的騾子就離他去了。 | 可 15:27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
身體被刺穿 | 18:14 約押說:「我不能在你面前這樣耗下去!」約押手拿三枝短槍,趁押沙龍在橡樹上還活著,就刺透他的心。 | 約 19:34 然而有一個士兵拿槍扎他的肋旁,立刻有血和水流出來。 |
被石頭掩埋 | 18:17 他們拿下押沙龍,把他丟在樹林中一個大坑裏,上頭堆起一大堆石頭。以色列眾人都逃跑,各回自己的帳棚去了。 | 可 15:46 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巖石中鑿出來的墓穴裏,又滾來一塊石頭擋住墓門。 |
生命的境況 | 罪大惡極,上帝要降禍和追討他的罪。 | 沒有過犯、毫無瑕疵。 |
正如上文所述,按著上帝公義的審判,押沙龍的死是上帝的「定意」,是祂要「降禍給押沙龍」(17:14)而耶書亞被釘在十字架上,又何嘗不是上帝的定意?我們從《以賽亞書》一段對彌賽亞的預言可見,聖經是怎樣指著那位受苦的義僕說:「耶和華的旨意(חָפֵ֤ץ chaphetz;原文作「喜悅」)要壓傷他,使他受苦。」(賽53:10)所不同的是,押沙龍的死是因為上帝要審判他的罪,但耶書亞的死卻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6)。這是一份百分百的「代死」,是「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林後5:21)。
今段經文透過記載上帝怎樣追討押沙龍的罪和大衛怎樣為自己兒子的死而悲哀,同時呈現出上帝公義的審判與父親的慈愛和憐憫,這在大衛當時的情況似乎是不能並存的(因為作為一個王,他必需顧全大局、伸張正義,所以他必須把那份對兒子的愛放在一個對立面),但作者卻從這份張力中,反映了公義與愛並行的重要性。而且上帝藉著這段經文,進一步讓我們看到在主耶書亞的身上,也同樣並存著上帝這兩種屬性!耶書亞是上帝豐富恩典的預備,他完美地彰顯出上帝的公義和大愛,好叫我們有能力不去走押沙龍那條「頑梗忤逆」、以致於滅亡的路,不去讓天父的心傷透。盼望我們都珍惜這份我們本是不配,卻白白得來的義,好叫基督榮耀的恩典在我們身上得著稱頌。阿們。
[1] 「年輕人」的原文是 נַ֫עַר(na’ar),多是指還未結婚的少年人。但據撒下14:27所載,押沙龍有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可見他已結婚而且年紀不會太輕,按學者推算,押沙龍死時約29歲。(參http://www.bible.ca/archeology/bible-archeology-maps-timeline-chronology-2samuel13-22-tamars-rape-absaloms-mutiny-david-king-in-jerusalem-33years-984-973bc.jpg)而大衛用「年輕人」去形容押沙龍,估計並非是以他的實際年齡而說,而是在表達自己一份為父的心情。在他眼裏,押沙龍就像是個少不更事的「年輕人」,他的叛亂也只是一時之錯,所以,大衛並不打算追究押沙龍的罪,正因著這份心情,他要求三位將軍要寬待押沙龍。當大衛向報信人查問押沙龍是否平安時,他也是用「年輕人」去形容押沙龍。參撒下18:29,32。
[2] 以法蓮支派的地業是在約旦河以西(又稱內約旦),但今次的戰爭卻是在約旦河以東(又稱外約旦)一處被稱為「以法蓮樹林」的地方。學者的估計是因為以法蓮支派的人數眾多,又或是他們未能趕走居住在地業的迦南人而被迫遷至約旦河以東一個樹林附近居住(參書17:15;士12:4)。參Walton, John H. (General Editor),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Joshua, Judges, Ruth, 1 and 2 Samuel) (Zondervan, 2009), 2:468。
[3] 騾子是王及王子的坐騎。參撒下13:29;王上1:33、38、44。
[4] 「十個銀子」是相當大的銀碼,大約是一個人的一年工資。參士17:10。
[5] 參撒下15:6,15:11,18:33。參Arnold G. Fruchtenbaum, 2 Samuel Ch. 18 MP3 recording, Ariel Ministries Ltd。
[6] 參撒下15:16,16:22。參Fruchtenbaum, 2 Samuel Ch. 18 MP3 recording。
[7] 據創14:17所載,王谷就是沙微谷。應該就是欣嫩子谷或汲淪溪谷,而傳統上押沙龍的柱子位於耶路撒冷城外的東邊不遠處,就在橄欖山的山腳。
[8] 押沙龍這種要為自己留名的高傲心態跟掃羅相似,當時掃羅戰勝了亞瑪力人之後,就去迦密為自己立了紀念碑(撒上15:12)。至於押沙龍要以自己的名立碑,他說是因為沒有兒子為自己留名,但撒下14:27提及他有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學者推測他的三個兒子可能當時已經死去,因為經文從沒有提及他三個兒子的名字。
[9] 約押對押沙龍懷恨的原因有兩個:第一個是押沙龍為了脅迫約押幫助他與大衛見面,竟然以德報怨,把約押的田燒了(撒下14:30);第二個是押沙龍立了亞瑪撒作元帥,約押為此生氣(撒下17:25)。但正如本文所述,這兩個原因的理據並不充分。
[10] 「報信」(בָּשַׂר)【動詞】(撒下18:19、20 (x2)、26、31)和「好信息」(בְּשׂרָה)【名詞】(撒下18:20、22、25、27)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9次,明顯是今段經文的一個重點。即使在中文譯本中有時沒有以「好」這個字去形容那個信息,這兩個字在原文都有「好信息」的意思。
[11] 這城門應是有雙層防護牆,兩道牆之間有空間作衛兵守望之用。
[12] 「我兒」這個詞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八次。撒下18:3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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