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下》14章講述約押派了一位「有智慧」的婦人去見大衛,以一個故事嘗試改變大衛對押沙龍的態度,希望押沙龍不用繼續流亡。最後雖然押沙龍歸回,但大衛拒絕見他。以致押沙龍要向約押施計,逼他協助自己與大衛會面。試就今段經文不同人物的處事,討論何謂「有智慧」?
《撒下》14章的內容是13章所記大衛家中幾件惡事的延續。大衛的長子暗嫩玷污了同父異母的妹妹她瑪後就恨惡她,以致她瑪哥哥押沙龍為替妹妹報仇而殺死了哥哥暗嫩。事後押沙龍逃亡到基述他的外公那裏,並住了三年。大衛對暗嫩的死得了安慰後,就沒有去尋索押沙龍(13:39)。14章承接著押沙龍流亡的這個背景去記載,以下是今段經文大綱以及其倒影結構:
今章的經文其實有許多地方的意思比較含糊、難以理解,包括:
要解答這些問題,我們首先要釐清今章一開始14:1「……王心裏想念押沙龍(לֵ֥ב הַמֶּ֖לֶךְ עַל־אַבְשָׁלֽוֹם)」的真正含義。這節經文的中文翻譯給人的感覺是,大衛已經原諒了押沙龍,並開始掛念他,甚至希望他早日回家。然而,這句在原文其實沒有「想念」這個動詞,直譯可作「押沙龍在大衛心上」,而當中的介詞 עַל (al)除了有「在上」(upon)的意思之外,也可解作「反對」(against)。因此這句其實可翻譯為「大衛對押沙龍耿耿於懷」,是一種「負面的想念」[1]!事實上,這一節以負面的意思去理解會更吻合下文的故事脈絡。約押知道大衛對押沙龍的事耿耿於懷,所以特意安排一位有智慧的婦人來「開解」大衛,希望大衛能回心轉意。大衛雖然接納了約押的建議,讓押沙龍回到耶路撒冷,但過了足足兩年(其實前後合共五年[2])他仍然不肯見押沙龍(14:24、28)。這使押沙龍極度失望,最後他向約押施計,逼約押幫助他與父親見面(14:29-33)。因此, 我們應該把13:39-14:1理解為大衛在得了安慰後,雖然沒有意欲去追捕押沙龍,但其實他還未能完全接納押沙龍!大衛可能仍然因押沙龍殺了自己的長子而對他不滿,也可能是大衛不想承受暗嫩的親友所加給他的壓力而不見押沙龍。不論是哪一個原因,都指向大衛對押沙龍的「想念」是負面的,所以約押才會請一位有智慧的婦人向大衛進諫,希望他能讓流亡多年的兒子歸來。
透過作者對今章各人處事的描述,我們從中看見一些屬靈的智慧!「智慧」(חָכָם ;chakham)這個詞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三次,其中兩次更是出現在大綱倒影結構的中心位置,所以值得我們看看經文想要傳遞的「智慧」是指甚麼。
按照《撒母耳記》的記載,大衛一生中出現過三個有智慧的婦人,第一個是《撒上》25章的亞比該,今章的婦人是第二個,最後一個是在《撒下》20章,她們對大衛都帶來不同程度的幫助。今章的智慧婦人是約押找來向大衛作說客的,她假裝成一個居喪後悲哀多日的婦人,並且按照約押所吩咐的話向王進諫(14:2-3)。
這婦人來到王面前,申明自己實在是個寡婦,丈夫死後只有兩個兒子,而他們在田間打架並沒有人從中勸解,以致一個擊殺(נָכָה nakhah)另一個,把他打死了。(14:4-6)她指自己要面對的問題是全家族都起來攻擊她,要求她把那個打死兄弟的兒子交出來處死,但如此一來她就會失去這個家唯一剩下的兒子,不能給丈夫留名在地上。(14:7)所以希望王能夠頒下一個「免死」的裁決,好叫她的兒子不用被追討血債。我們當然知道這個婦人的故事是編造的,為要影射大衛不肯挽回自己的兒子押沙龍(她希望大衛也能「寬恕兒子」,把相同的裁決應用在自己身上)。現以下表列出婦人的故事與大衛的處境之間的關係:
婦人的故事(14:5-7) | 與大衛處境的平行對照 |
婦人有兩個兒子 | 大衛的兩個兒子(暗嫩和押沙龍) |
二人在田間打架 | 暗嫩和押沙龍分別是大衛的長子和三子,在承繼王位這事上已暗藏競爭[3]。加上暗嫩玷污了押沙龍的妹妹她瑪,更讓押沙龍有藉口去報仇殺他。 |
沒有人從中勸解 | 大衛雖然非常憤怒,但沒有懲處暗嫩,更未有處理仇恨。 |
一個擊殺(נָכָה nakhah)另一個,把他打死了。 | 押沙龍擊殺(נָכָה nakhah)暗嫩。 |
婦人不把打死兄弟的交出,難以平息全家族的憤恨。 | 不懲罰押沙龍,難以平息家族中對押沙龍的憤恨。 |
作為母親,她不想滅絕那承受家業的兒子。 | 作為父親,大衛理應不會想要滅絕一位承受自己家業的兒子押沙龍。 |
經文其實沒有透露大衛的想法和感受,但我們從婦人所說的故事,她怎樣暗喻大衛的處境,就能猜出縈繞在大衛內心的,大概是大衛家的人未能原諒押沙龍的惡行,對他殺兄長的行為懷恨(這是從約押對大衛的了解來推斷的,然而這理解應該合理,因為最終大衛也被說服了)。
14:8 王對婦人說:「你回家去吧!我必為你下個命令。」
14:9 提哥亞婦人又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孽歸我和我的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關。」
14:10 王說:「有人說話難為你,你就帶他到我這裏來,他必不再攪擾你。」
14:11 婦人說:「願王對耶和華-你的上帝發誓,不許報血仇的人施行毀滅,免得他們滅絕我的兒子。」 王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
大衛向婦人作出了一個憐憫的裁決後,本應了事,但婦人堅持說自己仍有機會承受罪孽(意思是仍會遭受家族的人報復),所以說:「我主我王,願這罪孽歸我和我的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關。」(14:8-10)意思是就算有人不服王的裁判,依舊向兒子討流人血的罪,希望這也絕不會影響到王的管治。這話對大衛來說,其實是一招激將法,以致王主動保證他不會讓人攪擾婦人!這樣,大衛就進一步墮進了婦人(或約押)的圈套裏,把原來只是頒下「寬恕兒子」的裁決,進一步承諾保護婦人的兒子不死!(14:10)王的一諾千金,正中了婦人的下懷,她此時立即請王對耶和華起誓,當時大衛已騎虎難下,就指著耶和華起誓說:「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而微妙的是這句話與今章之後所描述押沙龍的頭髮,成了一個倒影的對照)
14:12 婦人說:「求我主我王容許婢女再說一句話。」王說:「你說吧!」
14:13 婦人說:「王為何起意做這事,要害上帝的百姓呢?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王說這話就證實自己錯了!
14:14 我們都必死,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上帝不會讓人不死,但仍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致成為趕出、回不來的人。
當婦人使王起誓承諾會保護自己的兒子時,婦人(或約押)的計劃已經成功了大半。這時婦人再次請求王讓她說話,並指出為甚麼王可以對婦人頒下「寬恕和保護兒子」的裁決,卻不肯赦免自己的兒子押沙龍呢?婦人的故事和游說過程,就如12章拿單先知說比喻的一樣,讓大衛先以王的身分去頒下裁決後再起誓,然後轉過來把裁決應用在他自己的身上,無可反悔!(14:13)婦人強調人死不能復生,而大衛既然以上帝饒恕人的性情去為她裁決,就好應該用王的權柄去原諒押沙龍,並以上帝憐憫人的性情去接納他,讓他回家。(14:14)從婦人的訴求可見,大衛過去一直未有處理押沙龍的問題。而婦人(或約押)的智慧是先讓大衛看見了自身的處境和矛盾,然後勸王以他對平民的裁決,去為自己作出一個合適、英明的裁決。現以下表列出婦人的訴求是怎樣諷刺出大衛的自相矛盾:
智慧婦人的訴求(14:9-14) | 諷刺大衛過去未有好好處理押沙龍等事件 |
願這罪孽歸我和我的父家(這既是激將法,又同時顯示婦人對兒子的承擔!) | 諷刺大衛自己一直沒勇氣為家人施行公義和承擔責任(為暗嫩的錯、她瑪的苦,押沙龍的報仇)! |
有人說話難為你,你就帶他到我這裏來,他必不再…… | 大衛要懂得放下過去,致力代押沙龍向家人解釋,止息家裏的仇恨! |
不許報血仇的人滅絕自己的兒子。 | 大衛有權特赦押沙龍的罪,終止復仇的循環! |
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 | 大衛理應保護自己的兒子押沙龍,讓他可以平安歸來! |
上帝也會在公義之上,顧念那是婦人自己的兒子而施予憐憫和寬恕。 | 大衛應以上帝「憐憫勝過審判」[4]的原則來對待自己的兒子,憐憫和寬恕押沙龍。 |
14:15 現在我來將這話告訴我主我王,是因百姓使我懼怕。婢女想:『不如告訴王,或者王會成就使女所求的。
14:16 人要把我和我兒子從上帝的地業上一同除滅,王必應允救使女脫離他的手。』
14:17 婢女想:『我主我王的話必安慰我』;因為我主我王能辨別是非,如同上帝的使者一樣。惟願耶和華──你的上帝與你同在!」
最後,婦人說完這番諷刺大衛的話後,為了減低大衛向她發怒的可能性,於是把話題轉回到自己身上,表明自己深信王必定能解決她的問題,甚至指大衛如同上帝的使者一樣等等。她以奉承的手法讓王有下台階,足見這婦人有超凡的說話技巧,她即時的應對和膽識都顯示出她的智慧!
14:18 王回答婦人說:「我問你一句話,你一點也不可瞞我。」 婦人說:「我主我王,請說。」
14:19 王說:「這一切莫非是約押的手指使你的嗎?」 婦人回答說:「我敢在我主我王面前起誓:我主我王所說的一切不偏左右,這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一切話是他放在婢女口中的。
14:20 王的僕人約押做這事,為要扭轉局面。我主的智慧卻如上帝使者的智慧,能知地上一切的事。」
與拿單先知指責大衛一事相比,婦人雖然也有提及上帝,但她並無上帝的授命去告誡大衛。所以,如果大衛識破婦人的話,她的處境將會極之危險。所以,她的另一個智慧是,當被大衛識破後依然處變不驚,說話並沒有變得吞吞吐吐或轉彎抹角,而是真誠地直接說出這全是約押給她的指示,並再一次讚賞大衛有智慧,能識破自己和約押的計劃!婦人這番奉承的話是為要讓大衛覺得自己的智慧比她略高一籌,以致沒有被冒犯的感覺,也不會因她欺君而把她治罪。可以說,這婦人在君王面前說話得體、收放自如,難怪她能被約押選上去勸諫大衛!
對比婦人的智慧和膽識,約押當然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整個勸喻王的計劃和婦人的說詞,都是由約押在背後精心策劃的。但首先值得一讚的,是約押看見大衛的處境後,沒有選擇沉默,而是主動想辦法幫助大衛(14:1)!我們在討論13章時曾指出當時的大多數人都選擇以沉默去回應不義(大衛對兒子暗嫩的罪行沉默、約拿達對押沙龍的圖謀沉默、押沙龍不與暗嫩說好說歹的沉默)[5],結果使罪不斷發酵。在接著押沙龍殺暗嫩的事件上,所有人包括大衛都選擇繼續沉默,毫無行動,令人質疑王本人和大衛家是否仍然有公義,這對大衛的管治無疑是響起了警號(而這正正就是下一章經文開始的背景)。
所以,14章一開始指出約押為所看見的問題而積極部署,希望協助大衛化解一直累積下來的心結,實屬難能可貴!約押對大衛之所以特別了解,筆者認為不單是因為他一直跟隨大衛,是大衛的親信,更可能是因為只有他分擔了大衛一個秘密,那就是大衛設計殺了烏利亞(留意連拿單先知也沒有在12章的比喻中說富人殺了窮人,只說富人搶了他的小母羊)。可以說,約押是以他對大衛的認識和忠誠,盡自己的本分去幫大衛解決他內心的矛盾和困局[6]。而約押的計策能成功,關鍵是他善於引導大衛以上帝憐憫人的心腸去對待自己的家人,不應再堅持討回公道,以致家族中的仇恨和報復不能止息!而作為忠心的臣僕,約押其實是在幫助大衛面對過去自己沒有處理的問題,包括:沒有履行父親的責任、施行公義等等,希望大衛以後能再次帶領國家去發展,並在管治上重拾向前邁進的動力。或許有人說約押此舉只是想巴結王位繼承人押沙龍,為自己日後的地位鋪路,然而押沙龍兩次派人去叫約押來,託他到王那裏去為自己說好話,約押都不理睬他(14:29),可見約押雖然說服了大衛接回押沙龍,但對大衛仍未想見押沙龍的這決定,約押十分尊重。加上約押過去一直都對大衛忠心,我們不宜猜測約押的動機是出於私利。相反,經文其實正正反映出在當時大多數人都選擇保持沉默的時候,約押沒有冷眼旁觀,反而積極以行動為王和國家帶來改變,所以理應讚許!
不但如此,約押懂得在提哥亞(大約位於耶路撒冷和希伯崙的中間)把有智慧的婦人找來,而不是隨便在耶路撒冷城附近找,就是要讓大衛不容易知道婦人的底細並拆穿她!而這婦人指「這一切話是他(約押)放在婢女口中的」(14:19),更反映出約押不但教曉婦人怎樣以故事和技巧逐步把大衛引進自己的裁決裏,甚至被識破後要怎樣應對,也可能是約押預先教她的。約押能夠想出如此精妙的計策去說服大衛,可見他並非只是一介武夫,而是一位有勇有謀的軍事領袖!而最值得欣賞的,是他那份真正的忠心:約押冒著以下犯上、欺君的罪名,也要去勸大衛活出上帝的智慧[7],而他在大衛拆穿他的計謀後,繼續恭敬謙卑地順服大衛,也尊重大衛不想見押沙龍的決定。這種種均反映出他的忠心並非一種盲目順從的愚忠,而是既謙卑順服,又同時會獨立思考,主動為大衛的好處著想,甚至願意冒死進諫的一種真正的忠心!
14:25 全以色列中,無人像押沙龍那樣俊美,得人稱讚,從腳底到頭頂毫無瑕疵。
14:26 他的頭髮很重,每到年底剪髮一次,所剪下來的,按王的秤稱一稱,重二百舍客勒(大約兩公斤)。
14:27 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她瑪,是個容貌美麗的女子。
押沙龍在今段經文裏一直是被動的,直到他回到耶路撒冷後,14:25開始描述他的外貌、頭髮和子女。事實上,押沙龍並非在今章才出現,但經文過去一直沒有就押沙龍的個人作描述,卻突然在這裏加插這一段記載,筆者認為這是一種文學手法,其作用有六個:1)押沙龍的外貌出眾,是全以色列民所欣羨的,然而大衛卻不肯見他,這是一個強烈的對比;2)指押沙龍的外貌在全以色列中是如此突出,就如《撒上》9:2對掃羅的描述一樣,這可能在暗示他的結局也將跟掃羅一樣;3)經文特意要描述他的頭髮,為他之後的死與頭髮有關留下伏線(18:9)。昔日參孫正是自恃神力過人,最終頭髮被剪及敗亡。所以經文對押沙龍外貌和頭髮的描述,既是他的優勢,卻也是他的隱憂(參之後幾章有關他的叛變與失敗);4)經文提及他有兒有女,是間接說大衛不但忽視押沙龍,也忽視他的四個孫兒。這突顯出大衛沒有處理自己與家人的關係,未有積極化解家族中的仇恨和隔膜,致使問題的影響已延伸至大衛家的後代;5)最後經文提及押沙龍以妹妹她瑪的名字為自己的女兒命名,或許是要諷刺大衛在女兒她瑪被暗嫩玷污一事上袖手旁觀;6)當經文再次提及「她瑪」這個名字,明顯是在提醒讀者她瑪被玷污的事件還未結束,所衍生的後果將繼續浮現。
14:28 押沙龍住在耶路撒冷,足足有二年沒有見王的面。
14:29 押沙龍派人去叫約押來,要託他到王那裏去,約押卻不肯來。押沙龍第二次派人去叫他,他仍不肯來。
14:30 於是押沙龍對僕人說:「你們看,約押有一塊田靠近我的田,其中有大麥,你們去放火把它燒了。」 押沙龍的僕人就去放火燒了那田。
14:31 於是約押起來,到了押沙龍家裏,對他說:「你的僕人為何放火燒我的田呢?」
14:32 押沙龍對約押說:「看哪,我派人去請你來,好託你到王那裏去,說:『我為何從基述回來呢?我仍在那裏比較好。』現在讓我去見王的面;我若有罪孽,就任憑王殺了我吧。」
由於押沙龍對大衛仍懷有期望,但是大衛多年都不與自己見面,這使他無法忍下去。他說如果自己真的有罪,也情願父親將自己治罪,至少是「有所行動」。於是那位把他帶回來的約押,就成了他可以見大衛的唯一途徑,可是約押卻不理會他(這也印證了約押之前勸喻大衛,主要是為大衛著想,而不是一心為了幫押沙龍)。最後押沙龍唯有用詭計去讓約押協助他,他安排僕人去燒約押的麥田(大概是3-4月份,也就是押沙龍每年年底剪頭髮後不久),好逼使約押回應他想見大衛的訴求。押沙龍的方法湊效,最終促成了與父親的見面。從實際角度來說,他以此達成五年來的心願可算是有智慧,不過,他以損人利己的方法去達到目的,其實極為不智。因為他在大衛仍未想見他之時,強行促成會面,結果仍是未能得到父親的完全接納,反之他這樣惡待曾經幫助自己的約押,間接造成之後約押對他也毫不留情,在他篡位時趁他掛在橡樹上不能逃脫時就殺了他(撒下18:10-15)。可以說,押沙龍雖然有聰明、計謀和外貌的吸引力,但在待人處事上仍然是未夠成熟、智慧不足。
14:21 王對約押說:「看哪,我應允這事。你去,把那年輕人押沙龍帶回來。」
14:22 約押臉伏於地叩拜,為王祝福,說:「王既應允僕人這件事,僕人今日知道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恩寵了。」
14:23 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把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
14:24 王說:「讓他回自己的家去,不要來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的家去,沒有見王的面。
大衛雖然一直選擇沉默不回應家庭中的種種問題,但在聽了勸告後也批准約押把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也沒有為約押和婦人合謀設圈套使自己墮入其中而追究他們(14:21-22),可見大衛在聆聽意見方面是謙卑和心胸廣闊的。不過,他還不肯與押沙龍見面,顯示他仍然不想正面面對自己的兒子(見註6)。甚至到最後押沙龍施計讓約押促成他們父子相見,經文只輕描淡寫說押沙龍到王那裏,在王面前臉伏於地,王就親吻押沙龍。(14:33)而沒有記載他們在多年不見後,父子擁抱或哭泣等應有的表現!押沙龍臉伏於地,王就親吻他(留意「親吻」只是一種君臣的禮儀,並不代表他們關係親密),並且經文以「王」而不是「父親」或大衛的名字來記載他們的重逢,可見他們父子久別多年後相見的情形只如一般君臣的會面而已!可以估計,這對想重拾自己王子地位的押沙龍來說,是極為不滿的。而大衛並沒有完全採納約押的勸告去徹底改變他自己和家族對押沙龍的看法,以致押沙龍雖然人已經回到京城,但仍然得不到父親和家族的接納和肯定,這可以說是大衛的不智!他多年對押沙龍既不理睬,又不懲罰,這份毫不作為的態度,自然會使押沙龍對父親極度失望,直接促成了下一章所記的押沙龍叛變事件。另外,大衛要等到押沙龍逼使約押提供協助才肯見他,也反映出大衛過去一直都沒有承擔起管教押沙龍的責任,他縱容押沙龍以暴力去達到自己的目的。
其實在14章中,除了大衛接納進言之外,大衛較為最有智慧的表現,可能就只有他能夠準確猜出在幕後指使婦人的人是約押!有解經者估計這大概是約押過去也曾多次勸喻大衛,只是大衛一直沒有理會,可是經文並沒有線索可以支持這個說法。其實大衛之前未能看穿拿單先知的比喻而這次能夠看穿婦人的故事,是因為大衛一向認識拿單先知,對拿單信任有加,以致未能識破原來富人的比喻是指著自己而說。但是,大衛與今章的婦人素未謀面,然而她竟然在說話間語帶諷刺地勸導大衛,這正正就是她話中的破綻,因為一般平民百姓根本犯不著冒險去進諫君王。而大衛能夠猜出幕後指使者是約押,筆者估計這可能是因為押沙龍的逃亡所牽涉的是一宗謀殺罪,而正如上文所述,大衛設計謀殺烏利亞一事,只有約押一人知道,所以亦只有約押一人會意識到大衛無勇氣去正視兒子也犯了跟自己同樣的謀殺罪,故此大衛第一時間最會想起的人就是約押。無論如何,經文沒有清楚說明大衛是如何得知婦人是約押所指使的,但能夠安排婦人直接入宮見大衛的人應該不多,大衛因此而看出約押是婦人背後的策劃者也不足為奇。總的而言,大衛的智慧比上一次未能識破拿單先知的比喻是有所進步。
今章經文讓我們看見不同人物在處事時是有智慧或是不智。當中有三點最值得我們學習:第一,約押在看見大衛的處境時沒有選擇做沉默的大多數,他盡自己的位分和能力,去策劃一個勸解大衛的方法,希望大衛能夠作出一個正確、如同是上帝那樣有智慧的決定,好叫他脫離過去那種逃避問題、沒勇氣回應的困境;第二,要說服一個人(尤其在上位的)原來往往不能單靠「直斥其非」,而是要有智慧、巧妙地、以尊重和謙卑的方法去讓對方自行覺醒過來,甚至要讓對方明白到原來接受勸喻才更顯出有智慧!當然,這最終也要靠對方願意謙卑自己才能成功,如對方是一個願意聆聽意見的人,我們也要有智慧地去作勸喻,才能增加成功的機會;第三,從婦人勸喻大衛的話中可見,上帝的智慧是寬廣和豐富的,我們在面對社會的問題時,的確需要秉公行義,但當處理家人之間的矛盾時,原來用「包容、寬恕、不再追討和接納」比起討回公道更為適切!因為如果在家庭裏只堅持公義審判、以眼還眼,就只會不斷破壞和犧牲彼此的關係。相反,願意放下自己的利益、不去計較、讓仇恨和報復止息,才是真正修復和建立家人關係的王道。
誠如雅各書對信徒的提醒:「經上記著:『要愛鄰如己』,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做得很好……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雅2:8-13)對鄰舍我們都需要以愛和憐憫相待,更何況是自己的家人?其實家人之間的衝突或矛盾,責任往往都是雙方、甚至多方的,所以我們更需要放下嫌隙、既往不咎地尋求出路!大衛自己一直不去回應及處理家庭裏的仇恨,多年來也不肯接納兒子和孫子,正正就是問題惡化的原因,所以他責無旁貸,理應盡力不再讓情況惡化下去,學習寬恕兒子押沙龍,並同時學習寬恕自己的過錯,以彼此接納和饒恕去代替敵對和仇恨,免得雙方的關係發展到不能修復,無可挽回的地步!
最後,我們作為不同「家庭」(自己的家、教會這個家、香港這個家)的一份子,也應該問問自己有沒有盡力履行自己作為家人的位分,在看見問題時是勇於發聲?還是沉默地不聞不問?我們又有沒有秉持上帝的智慧在「家人中間」實踐彼此寬恕、包容和接納?還是互相指責,任由家人因不同意見而決裂,甚至彼此仇視?求主賜智慧和憐憫的心給我們,在所面對的各種「家庭問題」中懂得作適切和愛的回應,為上主作美好的見證!
[1] 另外Keil & Delitzsch commentary指類此14:1只用了名詞 לֵב (心)和介詞 עַל (在上、反對)而沒有動詞的經文,在聖經裏就只出現在但11:28 「……但他的心反對(וּלְבָב֖וֹ עַל)聖約……」。當中介詞 עַל 也是帶著負面的「反對」意思。
[2] 13:38記載押沙龍離開了耶路撒冷三年,而回來後又經過了兩年(14:28),也未能見父親大衛一面。
[3] 大衛應該還有一個次子基利押,是作過迦密人拿八的妻子亞比該所生的(3:3)。但此人只在經文中出現過一次,有機會已病逝或在過去的一些戰事中陣亡,以致經文沒有再提及他。
[4] 這話雖然出自雅2:13,但其「憐憫勝過審判」的原則也可見於約瑟無條件寬恕哥哥的記載(創45:5;50:15-21)。
[5]參《撒母耳記》的查經摘要〈撒下13:1-39 把惡從我們中間除掉〉。
[6] 要完全赦免和接納押沙龍殺死自己的長子暗嫩,不論從父親、家族或公義的角度來看,都難做到,然而從婦人的訴求所見,大衛理應知道自己也需要為此事負責,因為問題的根源是他一直沒有處理暗嫩玷污女兒她瑪的罪,加上大衛自己也曾殺烏利亞,因此大衛難以積極追究押沙龍的罪。明顯地大衛選擇了逃避面對押沙龍,直至他派人放火燒了約押的麥田,大衛才知道原來置之不理不等於問題會自動消失。
[7] 上帝使者的責任是帶出上帝的旨意,所以14:20指大衛要有「上帝使者的智慧」可理解為勸喻他活出「上帝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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