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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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18-08-11)五經中的耶書亞(申命記11:26-16:17)問題討論摘要(39)(作者:Ada Lui)

圖為耶路撒冷第二聖殿模型;攝於以色列博物館;©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段經文多次提及上帝會在地上選擇一個立為祂名的居所,祂的旨意是甚麼?這跟耶書亞教導的主禱文(太 6:9-13)有甚麼平行之處?

 

祝福與咒詛

「你們若聽從( שׁמע; shema[1]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你們若不聽從( שׁמע; shema)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及至耶和華──你的上帝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申11:27-29)

今段經文一開始,摩西就對子民發出了一個嚴峻的警告,要他們分別在兩座對立的山上,親自宣告祝福與咒詛的話,為的是要他們牢牢記住這個警告。摩西斬釘截鐵地指出,聽從上帝的誡命就必蒙福;反之,就會受禍,這是一條沒有中間路線的道路,子民必需二者選其一!所以,摩西在接著的整段經文(12:1-16:17)裏,向以色列民陳明他們在應許之地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好讓他們知道哪些事可行,哪些事不可行;而他們日後是得福還是受禍,全在於他們自己的選擇。

 

與十誡的對照

12:1-16:17的經文,大部分都是摩西複述上帝之前所頒布的誡命。有學者指申命記13-25章都是按十誡的次序編排的[2],而當中的12:1-16:17正好對照十誡的頭四誡,現用下表列出:(表1)

 

經文重點

對照十誡的第一至第四誡

12至13章

1. 警告子民不可隨從迦南人拜偶像的風俗,更要拆毀所有偶像。(12:2-4、29-31)

2. 要在上帝所選擇的一個地方敬拜和獻祭。(12:5-14、26-28)

3. 在指定地方吃祭物,不可吃血。(12:15-25)

4. 如有假先知、做夢的、家人、朋友、匪類等引誘他們去事奉他們所不認識的神,子民不可聽從,更要把這些人治死。(13:1-18)

第一誡「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申5:6)

第二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申5:7-10)

14章

1. 不可因死人而玷污自己,要保持聖潔。(14:1-2、21b)

2. 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14:3-29)

3. 把田地所出產的十分一、牛羊頭生的,在上帝所選擇的地方吃喝,也要照顧利未人和孤寡的生活。(14:22-29)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申5:11)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可理解為「以上帝之名去做一些並非出於祂旨意的事」,可以概括稱之為「名不符實」,這跟14章那些條例的對照是,如果被稱為是聖潔的子民,卻被死亡或不潔淨的事玷污而變成不潔,就是「名不符實」。

15:1-16:17

1.  守安息年,要豁免人的債,也要使奴僕得自由。(15:1-18)

2. 獻牛羊中頭生的,並要每年在上帝所選擇的地方吃。(15:19-23)

3. 一年三次要到上帝所選擇的地方守節。(16:1-17)

第四誡「當照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上帝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申5:12-15)

從上表可見,12:1-16:17的經文重點除了跟第一至第四誡平行並引伸出更多相關的應用之外,裏面還包含了一個貫穿了三個段落的重點。那就是摩西多次提及的「上帝會在地上選擇一個立為祂名的居所/地方」,類似是這個意思的句子在今段經文裏共出現了16次[3]

 

上帝的創世心意

每當提到「上帝的居所」,我們會先聯想到的,大概是之前在五經裏所記載的會幕[4],「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出25:8-9)上帝在西奈山上親自把那個在天上的會幕樣式指示給摩西看,讓以色列民可以照著做,這會幕成為上帝在地上的一個實物標記,它的功能是讓上帝可以住在子民中間。然而,早在會幕被建造之前,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這份心意,藉著祂所立的伊甸園就已經顯明了,伊甸園就是一個上帝與人共處的地方(參創3:8)。所以,經文多次提到「上帝會在地上選擇一個立為祂名的居所/地方」,正是要告訴讀者,上帝再一次表明祂在創世時,想要與人同在的那份心意。

事實上,今段經文有一些用詞跟創世記一、二章裏的一些描述都很類似,例如:1) 經文兩次提到摩西吩咐要子民「行耶和華看為好(טוֹב ; tov的事」[5];而上帝看為是「好(טוֹב ; tov)」的。這個句式在上帝創造天地時共出現了七次(參創1);2) 經文四次提到子民「可以隨心所欲地宰肉吃」(12:15、20、21;14:26),這跟耶和華對亞當的吩咐相似:「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創2:16)。

此外,今段經文裏的兩個主題信息「祝福與咒詛」,也跟創世記開頭兩大段經文(1:1-2:3及2:4-3:24)的重點遙相呼應。現把當中的平行用下表2和表3概略地列出:

(表2)

今段

經文重點

創世記1:1-2:3(上帝要向人賜福)

12章

一個只敬拜上帝的地方

上帝創造天、地和其中的萬物,又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祂賜福給所有活物,又命令人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參創1: 1-2:3)。宇宙萬物都是按著上帝的心意成就,一切在上帝眼裏看著都是好的。

(表3)

今段

經文重點

創世記2:4-3:24(人失去了上帝的祝福,招來了咒詛)

13章

一個只遵從上帝話語的地方

創3:1蛇對女人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在伊甸園裏出現了另一把聲音,就是蛇,牠用話語引誘夏娃,致使她和亞當都沒有遵守上帝的吩咐。

14章

一個聖潔的地方

創2:16-17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3:6「……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這是上帝給人的第一條「不可吃」的誡命,違背的後果就是死亡;當亞當和夏娃把上帝定為是「不可吃」的食物吃了,就等於是把「死亡」吃進了自己的「生命」裏。「生命」與「死亡」原本是分開的,但現在人把這兩者混在一起。上帝把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分開,就是要教導人,潔淨與不潔淨(不是指衛生,而是指上帝所准許和不准許)兩者不能混雜!不可以把「不潔」的食物,吃進「聖潔」的子民的身體裏。藉著遵守飲食條例,子民學習保持自己的生命聖潔。

15:1-16:17

一個上帝掌權的地方;上帝的本意是要人在地上做祂的代表

創1:28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創3:16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

創3:17-19又對亞當說:「……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

創3:23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上帝對女人的賜福是生養眾多,對男人的祝福則是治理地、海和各樣的生物。但因著他們沒有遵從上帝的吩咐,這兩個祝福現在都帶著咒詛:女人為生育而苦楚,男人為食物而勞苦耕種。

 

與主禱文的平行之處

上帝居於高天,祂卻定意要在地上選擇一個地方及實物,去祝福人並要住在人中間,然而,人要得著上帝的祝福就要先經過考驗,「……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不是。」(13:3)。這裏所指的考驗,就是在面對兩個(或多個)處境的選項時,作一個討上帝喜悅的抉擇。因為當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後,他們會被迦南人拜偶像的習俗影響,也會受各種引誘去偏離上帝的教導,在他們面前會出現許多具吸引力、卻未必是上帝所喜悅的選項。而上帝之所以要衪的子民身處這些考驗中,就是要他們懂得選擇走祂的道路,盡心盡性地把自己跟其他外族人分別出來,以上帝在地上的居所為核心,保持著自己是上帝聖潔子民的這身分,以致萬民都能藉著他們認識上帝。

昔日,上帝是藉著會幕、聖殿住在子民當中,今天,祂藉著聖靈居住在我們內心,祂在創世時的心意一直沒有改變,祂依然要向世人賜福,但人必需選擇遵守祂的話語才能得著祝福。耶書亞作為上帝的兒子,他的使命同樣是要把上帝的這份心意帶到地上,這從他教導人唸的「主禱文」[6]可以反映出來。現把當中的平行之處以表4列出:

今段

經文重點

子民要分辨或選擇

跟「主禱文」的平行之處(太6:9-12

12章

一個只敬拜上帝的地方

分辨要尊崇甚麼,不要尊崇甚麼。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13章

一個只遵從上帝話語的地方

選擇聽從上帝的吩咐,不聽從那些不是來自上帝的吩咐。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14章

一個聖潔的地方

在生活所需(包括飲食)上,分辨甚麼是上帝所悅納的,甚麼是祂不悅納的。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上帝子民的其中一個特質是,不會像世人那樣為飲食憂慮,而是會相信上帝的供應,這個信念使我們與世人分別出來。

15:1-16:17

一個上帝掌權的地方;上帝的本意是要人在地上做祂的代表

分辨自己的權限,包括在財物的分配、怎樣看自己的身分地位和時間的運用上。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這一節可以從兩個層面去理解:1) 當我們認識上帝的權柄,又知道自己所擁有的都來自上帝時,就會願意免去別人的債;2) 當我們都經歷到被上帝免去自己的債這恩典時,就會想效法祂,願意免去別人的債。

主禱文的最後那一句「不叫我們陷入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太6:13上)[7]其實是建基於以上四個重要的先決條件,也就是當我們都:1) 只敬拜上帝;2) 只遵從上帝的話語;3) 持守自己的聖潔身分;4) 在生命中讓上帝作王掌權;那麼我們才可以在面對考驗時,不會被試探絆倒,也不會被那惡者所捆綁。

 

結語:上帝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

摩西多次提到上帝會在地上選擇一個立為祂名的居所,然而都沒有說明是在哪個地方,但我們知道歷史上這個地方應該是耶路撒冷(參撒下6:12),而聖殿就是上帝立為祂名的居所(參王上9:2-9)。

今天聖殿已不復存在,但它那讓人敬拜和親近上帝的功能卻已經由耶書亞取代了,我們這群耶書亞的信徒就是上帝的靈所居住的地方(林前3:16、6:19)。而最終上帝與我們同在之處,大概是在《新約聖經》裏多處經文所指那天上的耶路撒冷(參加4:26;來12:22;啟3:12、21:2等)。這或許就是申命記沒有指明上帝居所的地方名的原因?無論如何,上帝不會被限定在某一個地方,更不會是某一個建築物內(參可14:58;徒17:24)。祂自始至終的心意,都是能夠尋回每個按著祂形像所造的人,而那些願意在生命裏尊上帝為王的人,上帝就願意住在那個人裏面。[8]

今天我們既已歸在耶書亞的名下,又擁有天國子民的身分,行事為人就應該仿傚耶書亞。不論是在個人及家庭生活、工作及事奉岡位上,我們都要讓上帝作王掌權,讓祂喜悅以我們的內心作為祂的居所。求聖靈幫助我們懂得選擇行上帝看為善的事,以致祂在創世時想與人同在的心意能夠在地上實現。願上帝的旨意透過你和我的生命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阿們。


[1] 有關Shema的更深入解釋和屬靈意義,可參本機構網頁文章〈聖經原文學習──希伯來文(1) Shema〉

[2] 「1948年,吉爾丁(A. E. Guilding)指出,出埃及記20:22至23:17,利未記10至23章,申命記13至25章都是按十誡的次序編排。之後,不同學者繼續探討。在申命記方面,較為人熟悉包括:考夫曼(Stephen A. Kaufman)、奧爾森(Dennis Olson)、華爾基(Bruce. K. Waltke)等,本系列是建基於他們研究的成果。」參黎永明博士〈十誡與申命記(一)〉。

[3] 申 12:5, 11, 14, 18, 21, 26; 14:23, 24, 25; 15:20; 16:2, 6, 7, 11, 15, 16。

[4] 「居所」的希伯來文是שֶׁכֶןsheken);「地方」的希伯來文是 מָקוֹם (maqom);「會幕」的希伯來文是מִשְׁכָּןmishkan)。要留意,「居所」和「會幕」的希伯來文字根是相同的。

[5] 在申12:25、28,兩次提到要子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好(טוֹב ; tov的事,另一次在12:8出現時是指子民不可行在耶和華眼中看為不好(טוֹב ; tov的事。

[6] 耶書亞的主禱文,主要見太6:9-12及路11:2-4。而本文會比較兩者中較詳細的太6:9-12版本。

[7] 《和修》。有些手抄本沒有「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太6:13下)

[8]上帝願意住在人當中,以人的心靈作為祂的居所;但人必需用心靈和真理去尊崇祂。就如耶書亞回答井旁的婦人時說:「上帝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參約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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