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下》4:1-5:16主要記載大衛統一以色列國,並把首都從希伯崙遷至耶路撒冷的經過。
1. 試比較「伊施.波設被殺」和「掃羅被殺」這兩件事,並討論當中所反映出的掃羅家的問題。
2. 大衛以耶路撒冷為首都這個決定影響深遠,當時大衛為甚麼要攻取耶路撒冷?從他攻取和建設耶路撒冷的過程中,可讓我們學習甚麼屬靈功課?
今段經文記載押尼珥之死讓掃羅的兒子和以色列民都驚惶失措(4:1),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更被自己的兩名下屬殺死(4:2-12),而以色列的首領則主動歸向大衛,以色列國於是得以統一(5:1-3),大衛作王四十年,從此開展了以色列歷史裏的大衛王朝(5:4-5)。上帝使大衛的國十分強盛,他作王後隨即攻取耶路撒冷(當時屬於耶布斯人的城),及後把首都從希伯崙遷至耶路撒冷(5:6-8),並在那裏修築建設、立妃生子(5:9-16)。今段經文的結尾記載到大衛「在耶路撒冷又立后妃又生兒女」(5:13),這或會使人覺得大衛牴觸了摩西律法中對君王的吩咐──「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申17:17),但其實那段為君王而設的律法(申17:14-20)的主要目的,是告誡君王不可跟隨外邦君王那些跋扈貪慾的行為(參申17:14-15)。最重要的是,作者不但沒有指責大衛,還表明這是耶和華在眷顧大衛、使他強盛,而大衛本人也知道這點(5:12)。故此,我們不適宜把《申命記》對君王的吩咐讀入今段記載裏,而是要按上下文去理解作者的用意,這樣才能讀出作者對大衛的正面描述,並看到今段經文大綱裏的倒影結構:
從以上的倒影結構可見,掃羅家的衰落和問題與大衛家的成功和強盛,正好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作者用了12節經文去描述伊施.波設的被殺(篇幅與5:4-16描述大衛家的強盛相約),又藉大衛的口指這件事與掃羅被殺後發生的事類似(4:9),所以,我們若要從掃羅家的問題以及大衛家的成功去了解今段經文的信息,就要先了解為甚麼作者要詳細地記載「伊施.波設被殺」的事,然後嘗試把它與「掃羅被殺」的事做比較(撒下1章)。
4:1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1]】聽見押尼珥死在希伯崙,手就發軟,全以色列也都驚惶。2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有兩個軍官,一個叫巴拿,第二個叫利甲,都是便雅憫支派比錄人臨門的兒子;因為比錄也算是屬於便雅憫的。3比錄人先前逃到基他音,在那裏寄居,直到今日。4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有一個兒子,名叫米非波設,是瘸腿的。掃羅和約拿單的消息從耶斯列傳來的時候,他才五歲。他的奶媽抱著他逃跑;因為跑得太急,孩子掉在地上,腿就瘸了。5比錄人臨門的兩個兒子利甲和巴拿出去,天正熱的時候到了伊施.波設的家。那時,【伊施.波設他】在睡午覺。6【婦人她們[2]】進到房子中間,要取麥子。利甲和他的哥哥巴拿刺穿了伊施.波設的肚腹,然後逃跑了。7他們進到房子的時候,(伊施.波設他)正躺在臥房的床上,他們就把他殺死(原文作擊打和殺死[3]),割了他的首級,拿著首級在亞拉巴的路上走了一整夜。8他們把伊施.波設的首級拿到希伯崙大衛那裏,對王說:「王的仇敵掃羅曾尋索你的性命。看哪,這是他兒子伊施.波設的首級;耶和華今日為我主我王在掃羅和他後裔身上報了仇。」9大衛回答比錄人臨門的兒子利甲和他哥哥巴拿說:「我指著救我性命脫離一切苦難、永生的耶和華起誓:10從前有人告訴我說:『看哪,掃羅死了。』他自以為報好消息,我就拿住他,把他殺在洗革拉,作為他報消息的賞賜。11更何況惡人把義人殺在他家的床上,我豈不從你們手中追討他的血,從地上除滅你們嗎?」12於是大衛吩咐僕人把他們殺了,砍斷他們的手腳,掛在希伯崙的池旁。然後,他們把伊施.波設的首級葬在希伯崙押尼珥的墳墓裏。(《和修版》4:1-12)
《撒下》4章對「伊施.波設被殺」的記載在表面上好像不難明白,但仔細閱讀就會發現當中有極不尋常之處。例如:1)加插了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的故事(4:4),打斷了上下文的連貫性;2)用了許多篇幅去記載殺害伊施.波設的兩名軍官的背景,並且重複地說他們二人是比錄人臨門的兒子(4:2、5、9);這都使人對這段經文的記載手法難以理解。
筆者先處理第一個難題,就是作者為甚麼突然加插米非波設的故事。首先《撒下》4章的文本本身已存在著不少差異,例如:希伯來原文的4:1-2,在「掃羅的兒子」之後並沒有「伊施.波設」這個詞,而在《七十士譯本》和《死海古卷》裏,卻在「掃羅的兒子」後寫有「米非波設」這個詞(見註1)。雖然《七十士譯本》和《死海古卷》的版本好像解決了在4:4為甚麼會加插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的記載,但筆者認為4:1-2「掃羅的兒子」指的應該是「伊施.波設」,原因是:1)伊施.波設是當時以色列的王,被元帥押尼珥所立,所以當押尼珥被殺後,他因此而驚惶(或許擔心大衛會出兵攻擊他)是很合理的;2)這兩名軍官能這樣輕易進到伊施.波設的家去殺害他(參註2),並能全身而退,較合乎邏輯的推斷是他們是當時以色列王(伊施.波設)的下屬,而非隸屬於米非波設;3)「掃羅的兒子」指的不大可能是米非波設,因為掃羅死時他才五歲(到《撒下》4章時他大概也只是十二歲[4]),而且是瘸腿的(不可能帶兵出入),所以說他有兩名軍官這說法會很牽強。總括而已,我們按照4:1-2的中譯本去理解「伊施.波設」是正確的。
至於作者為甚麼要加插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的故事(4:4),筆者估計可能有幾個原因:1)《撒下》4-5章是關於掃羅家的衰落以致大衛能統一以色列國,所以作者有必要交代掃羅家還剩下哪些有機會繼承王位的人,由於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是瘸腿的,而且年紀也小,所以掃羅家在伊施.波設死後已後繼無人,這意味著掃羅王朝已正式完結;2)米非波設是在掃羅被殺時「逃難」而瘸了腿的,而比錄人則「逃到」基他音(4:3),這當中的共通點都是關於逃難,所以在這裏一併記述。這也反映出自掃羅和押尼珥死亡之後,掃羅家已經毫無戰鬥力可對抗非利士人,於是順理成章地,以色列眾支派都主動歸順大衛,膏他作王去保護他們;3)米非波設在《撒下》9章會再次出現,在這裏先交代米非波設是掃羅家惟一剩下的後裔,好為他之後出現作伏線,讓讀者得知當大衛統一以色列國後,會否恩待掃羅家這個惟一的後裔。
第二個難題是,為甚麼作者要就殺害伊施.波設那兩位軍官提供許多資料(4:2-3),並重複提及他們是比錄人臨門的兒子利甲和巴拿(4:5、9)[5],更描述他們是甚麼人,「比錄人先前逃到基他音,在那裏寄居,直到今日。」(4:3)按照《約書亞記》所記,比錄是便雅憫支派屬地(參書18:25),所以他們其實是便雅憫人(與掃羅相同),而作者指出比錄人曾經逃到基他音[6],大概是為免讀者誤以為比錄人不再屬於便雅憫支派,所以刻意說明「比錄也算是屬於便雅憫的」(4:2),即使他們當時已經不在便雅憫的屬地(4:3)。換句話說,作者在記載「伊施.波設被殺」這件事上,要提醒讀者一個容易被忽略的事實:殺害自己主子的兩個軍官不單是伊施.波設的下屬,更是同屬便雅憫支派的同胞!
「伊施.波設被殺」(4:1-12)與「掃羅被殺」(1:9-16)這兩件事當中有許多平行之處,現以下表把兩個敘事做比較:
被殺者的處境 | 掃羅受傷,奄奄一息 | 押尼珥被殺,伊施.波設極之驚恐 |
行兇者數目 | 一個(聲稱是自己殺死掃羅) | 兩個 |
行兇者身分與被殺者的關係 | 亞瑪力人(外邦人/非同胞) | 便雅憫的比錄人(部下/屬相同支派的同胞) |
想討好大衛的手法 | 奉上掃羅的冠冕和臂上的鐲子 | 奉上伊施.波設的首級 |
行兇的原因 | 為了討好大衛,謀求自身利益 | 為了討好大衛,謀求自身利益 |
行兇者其實不了解大衛的心意 | 稱大衛「我主」,但不知道原來所行的事大衛並不喜悅 | 稱大衛「我主、我王」,但不知道原來所行的事大衛並不喜悅 |
行兇者對行兇過程的描述 | 殺死 | 1)擊打、2)殺死、3)割下首級(三個動作;參註3) |
大衛以問題回應行兇者 | 「你動手殺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怎麼不畏懼呢?」(1:14) | 「……更何況惡人把義人殺在他家的床上,我豈不從你們手中追討他的血,從地上除滅你們嗎?」(4:11) |
大衛提及耶和華的名 | 「你動手殺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怎麼不畏懼呢?」(1:14) | 「我指著救我性命脫離一切苦難、永生的耶和華起誓……」(4:9) |
大衛給了行兇者所當得的報應 | 叫一個僕人殺了他。 | 叫僕人1)殺了他們,2)砍斷他們的手腳,3)掛在希伯崙的池旁(也是三個動作) |
從以上列表可見,行兇者都是趁掃羅家處於弱勢時下手,好為自己謀求利益!然而他們都錯判了大衛的心態,以為自己殺了掃羅家的王,就是為大衛立下大功,可以藉此討好大衛並取得利益(例如:金錢或官位)。他們所不知道的是,雖然掃羅曾不斷追殺大衛,但大衛從沒打算報復掃羅,而是一心等候耶和華的時間;令他們更想不到的是,大衛不但不樂意看見掃羅家的人被殺,更會以耶和華的名而行公義,反過來追討他們殺掃羅家的罪。可見,掃羅追殺大衛的惡行,一方面導致人去誤信「以惡報惡」是可取的觀念;另一方面,這些行兇者雖然都口稱大衛是「我主」、「我王」,但其實都只是利慾薰心,完全不理解他們打算投向的主子(大衛)所持的公義原則!這種「趁勢為己謀利益、盲目行惡招報應」的情況,在掃羅死後其實一直在掃羅家裏蔓延!我們如果把上一章「押尼珥被殺」的事與之一併比較,就更清楚地看見掃羅家的問題。
被殺事緣 | 掃羅被殺 | 押尼珥被殺 | 伊施.波設被殺 |
罪有應得? | 違背耶和華的吩咐、沒有殺掉亞瑪力王亞甲、屠殺祭司、追殺大衛、而且交鬼。 | 殺了亞撒黑、與掃羅妃子同寢、出賣伊施.波設去與大衛立約。 | 無辜! |
行兇者數目 | 一個人(無名) | 一個人(約押) | 兩個人(比錄人臨門的兒子利甲和巴拿) |
行兇者身分與被殺者的關係 | 亞瑪力人(外邦人/非同胞) | 猶大人(同胞) | 便雅憫的比錄人(部下/屬相同支派的同胞) |
出賣了自己的王 | 沒有 | 押尼珥出賣了伊施.波設﹝大衛家:約押則背著大衛去行兇﹞ | 兩個人一起謀殺害自己的王 |
行兇的原因 | 向大衛邀功討賞 | ﹝大衛家:行兇者(約押)也是為了自己的目的(替兄弟報仇)﹞ | 向大衛邀功討賞 |
行兇的藉口 | 當時的掃羅受重傷,快要死亡 | 押尼珥藉伊施.波設質問自己一事借故投向大衛﹝大衛家:約押領押尼珥到城門中間,藉要與他私下交談時下手。﹞ | 根本不找藉口,只為弒主求榮! |
為討好大衛而作的行動 | 奉上掃羅的冠冕和臂上的鐲子 | 押尼珥主動跟大衛立約,要讓以色列全家歸向大衛,好換取自己的利益 | 奉上伊施.波設的首級 |
盲目之處 | 不知道大衛會殺自己 | 押尼珥想不到自己會被約押所殺 | 不知道大衛會殺自己 |
從上表可見,行兇者都是為了個人利益而去行惡,而且程度一次比一次嚴重和兇殘。到今段伊施.波設被殺,兩位行兇者更是合謀起來、既不顧念主子跟自己同屬便雅憫支派、也不用找任何藉口,就流了無辜人的血。可見,自掃羅作王後不久,以色列將領的心態都是賣主求榮、即使要殺人也在所不惜!這種叛亂弒君的情況甚至到了以色列國分裂為南北國的時期,仍然繼續重複出現。我們從作者仔細地描述行兇者的背景可見,掃羅家的惡行已經到了同胞自相殘殺的地步,情況跟《士師記》19-21章結尾所描述的支派之間的內戰一樣,十分可悲。
從另一方面思考,掃羅家的君王和將領們,其實一直知道大衛才是耶和華所揀選的以色列王,只是他們都不願意擁立大衛為王:掃羅為了保住自己的王位而追殺大衛;而押尼珥在掃羅死後就立伊施.波設為王,想要藉此鞏固自己的政治權勢,也增加與大衛談判的籌碼;至於伊施.波設,他在押尼珥死後雖然非常驚恐,卻在國運堪虞時只在家中午睡(可見他根本無意作好君王的本分)。換句話說,掃羅家的君王和將領都無心服事耶和華,以行動去配合祂的計劃,更不會為以色列民謀福祉,各人都只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先!假如那兩個殺害伊施.波設的軍官對上帝有敬畏的心,其實可以勸伊施.波設跟大衛立約,好讓大衛能以和平的方式統一以色列國(這正是上一章押尼珥正在進行的計劃)。但很可惜,他們沒有像押尼珥那樣選擇以和平的手法配合以色列國的統一,反而只採取了他那種為私利就不惜一切的手段,最終做出弒君的惡行。
在掃羅家完全衰落之後,以色列眾支派隨即到希伯崙膏立大衛為王,他們提出了三個原因:1)「我們是你的骨肉」(5:1)。這話有點像亞當對夏娃說的第一句話:「這正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2:23),他們想表明自己和大衛的關係其實極為親密,如同是一家人;2)「從前掃羅作我們王的時候,率領以色列人出入的是你」(5:2)。這情境記載在《撒上》18:13-16:「所以掃羅叫大衛離開自己,立他為千夫長,他就領兵出入……但以色列和猶大眾人都愛大衛,因為他領他們出入。」他們表明自己其實一直以大衛為首領,過去礙於掃羅家當權,才未能擁立他作王,現在他們想要繼續追隨他;3)「耶和華也曾對你說:『你必牧養我的百姓以色列,你必作以色列的君王。』」(5:2)這話提醒大衛上帝對以色列君王的要求,就是要去牧養以色列的子民(而不是像掃羅家那樣以權勢去壓制他們),所以大衛現在應該執行上帝這個吩咐。大衛接受了以色列眾支派的膏立,表明他完全同意他們之間的親密關係,也願意承擔牧養他們的責任。
大衛受膏作王是以色列國統一的重要時刻,但接著的經文既沒有記載大衛為自己的登基大事慶祝,也沒有提及大衛對此有任何反應,反而在「伊施.波設被殺」的事件上,卻記載大衛的激烈反應和行動(4:9-12)。由此可見,作者一直要描述的大衛是一個不會為了奪取王權,就去剷除異己(對付掃羅家)的人,他更不會因為掃羅家的衰落(可加快自己作王的進程)而高興,他甚至會反過來為掃羅家的人被殺而難過、憤怒和報復。大衛所表現出的屬靈質素,與掃羅家的人所表現出來那種戀棧王位、以權謀私、嗜殺同胞的行為,正好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
5:4大衛登基的時候年三十歲,作王四十年。
5:5他在希伯崙作猶大王七年六個月,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和猶大王三十三年。
這裏說明大衛作王的年期(5:4-5),很明顯是編輯者在後期(大衛死後)補上的資料,接著有關攻打耶路撒冷的記載跟《歷代志上》的平行經文相對較簡短(參代上11:4-8),反映出作者在描述時都是經過精心編排(從上文的倒影結構已可見),而不是隨意把資料拼湊在一起,為的是要讓讀者看到掃羅家的問題,並以此跟大衛的屬靈美德做對比,從而明白為甚麼上帝容讓掃羅家衰落,而使大衛家強盛!
5:6王和他的人到了耶路撒冷,要攻打住那地方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對大衛說:「你必不能進到這裏,就是盲人、瘸子都可以把你擊退。」就是說:「大衛絕不能進到這裏。」7然而大衛攻取了錫安的堡壘,就是大衛的城。8當日,大衛說:「誰攻打耶布斯人,就要從水道上去,攻打我心裏所恨惡的瘸子、盲人。」因此有人說:「盲人和瘸子不得進殿(הַבָּֽיִת)裏去。」9大衛住在堡壘裏,給它起名叫大衛城。大衛又從米羅往內(בָֽיְתָה),周圍建築。10大衛日見強大,耶和華──萬軍之上帝與他同在。(《和修版》5:6-10)
大衛作王後隨即攻取耶路撒冷,雖然被耶布斯人輕視,他都沒有卻步。他為甚麼選擇離開希伯崙而改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筆者認為至少有以下七個原因:
1. 希伯崙位於猶大支派境內,如大衛仍以希伯崙為首都,似乎未能表達他在以色列國統一後,與以色列眾支派在關係上的改變。
2. 希伯崙位處猶大境內較南位置,不便於大衛兼顧保護、管理和聯繫眾支派的工作。
3. 耶路撒冷位於便雅憫境內,而掃羅家本屬便雅憫支派。從《創世記》記載關於約瑟被賣的故事裏,猶大曾捨身相救便雅憫(創44章),所以在以色列眾支派中,便雅憫支派與猶大支派的關係最為親密,所以便雅憫之地最適合成為兩者之間的橋樑。
4. 掃羅家屬便雅憫支派,大衛把首都遷至便雅憫境內,或許可以更好地處理掃羅家的剩餘勢力,鞏固其管治。
5. 相比希伯崙,耶路撒冷的位置更接近大衛的家鄉伯利恆,這意味著大衛更容易得到支援。
6. 便雅憫可說是當時全以色列中屬靈情況最差的地區(參士19章利未人的妾被殺事件;《撒上》7:15-16記載便雅憫地就是撒母耳必須每年巡行審判【為要彰顯公義】之地;掃羅、比錄人的行為;押尼珥和約押各派出少年人互相廝殺等等),在屬靈層面上,以這裏為首都是在宣揚上帝的介入、同在和要帶來改變。
7. 過去耶路撒冷雖然在便雅憫地,但它一直為耶布斯人所佔據,奪取它不單能為以色列國增添城池,更等於是在便雅憫地宣告「子民以後不要再手足相殘!」也就是要打破掃羅家(便雅憫支派的人)一直難以擺脫的惡習:「為一己之利不惜傷害自己的同胞!」筆者認為這是在以上眾多原因中與今段經文最為相關的。
從以上的論述可見,大衛遷都至耶路撒冷是考慮到要怎樣更好地牧養上帝的子民,而不是以自身的利益為優先(耶路撒冷當時是一座堅固的城,所以耶布斯人對於能穩守城池十分自信,而這是大衛在登基後的第一場仗,要是戰敗對他將是一大恥辱,由此可見大衛的決心和勇氣,他不惜冒著自己名譽受損的風險也要為百姓謀好處;另參註7)。他定都耶路撒冷,可讓以色列國帶來屬靈上的復興,讓掃羅家過去那種權位至上、以惡報善、同胞相殘的敗壞之風可以徹底去除!
最後,要留意5:8「因此有人說:『盲人和瘸子不得進殿裏去。』」這節中「殿」的原文הַבָּֽיִת 是「家」的意思,下文的「往內」在原文中也同樣出現「家」(בָֽיְתָה)這個字,意思明顯是往內向著「大衛宮殿」的方向去進行建設修築的工作[7],所以這裏所指的並不是當時還未為上帝建成的那所聖殿,而是指「大衛家」或「大衛的宮殿」。如進一步看「家」這個詞,它可包含更廣義的意思(例如:大衛的王朝),也可寓意當時整個以色列國,也就是上帝為大衛所興起、要他致力建立的王國,好使以色列和猶大雙方成為「一家人」。另外,「因此有人說」這句話則意味著這並非大衛自己的意思,因為在《撒下》9章我們將會看見米非波設也是一名瘸子,然而他卻得到大衛悉心的看顧和照料,大衛甚至說米非波設要常與自己同席用膳(9:7)。在作者的筆下,大衛的屬靈生命跟掃羅家的君王和領袖在本質上截然不同,大衛是一位看顧自己同胞、不以自己利益為先,盡心牧養上帝子民的君王。他的王位不但被上帝堅立,也得到外邦人推羅王的認同和支持(5:11)。
從「伊施.波設被殺」、掃羅家的問題和衰落、直到以色列國統一、大衛遷都耶路撒冷等記載,作者讓我們看見隨著掃羅家的勢力瓦解,之前由掃羅仇視大衛而掀起的以權謀私、賣主弒主的風氣,至此終於得以歇止和逆轉。由掃羅一個人所引起的惡行在他死後仍然在其家族中蔓延,可見即使是一個人所犯的罪,也能帶來極為深遠的影響;與之相反,大衛放棄所有對掃羅報復的機會,只專注於保護自己的同胞和仰望上帝的公義,最終得到上帝的獎賞和回報!他看重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之間的關係,甘願承擔起牧養上帝子民的責任;尤其是他攻取位於便雅憫地的耶路撒冷(這個被耶布斯人佔據的地方),以此對比「伊施.波設被殺」的事件,更加突顯出以色列人之間不應再只是顧自己的好處而自相殘殺。這使筆者想起雅各對信徒的勸勉:「你們中間的衝突是哪裏來的?爭執是哪裏來的?不是從你們肢體中交戰著的私慾來的嗎?」(雅4:1)
此外,作者又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心意,祂喜悅我們積極地去牧養祂的子民、看顧自己的同胞,在祂的群體中活出慈愛、包容和寬恕,也要停止人與人之間的肆意攻擊、互相傷害的行為。因為這樣做不但對大家都沒有益處,更會使天父的心難過!如主耶書亞(耶穌)以「浪子比喻」去教導我們,「大兒子」需要接納犯錯的「小兒子」,要明白大家都是父親所愛的兒女,從而學會原諒、包容和接納對方,而不是時刻計算著自己在父家裏的地位和利益!
活在現今這個嚴重撕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破碎、互信和尊重都十分薄弱的社會裏,盼望我們都能更看重彼此在主裏的關係,學會從天父的角度去看顧和愛護弟兄姊妹,不要因為對方與自己的觀點不同就產生敵意,甚至彼此為仇、互相攻擊。要謹記我們所說的每一句惡言,所做的每一個惡行,都可能有深遠的影響。相反,我們的每一句恩言,所做的每一個善行,也同樣可以帶來改變和祝福。因為我們在主裏的關係和我們在上帝面前的行事為人,遠比一些成見更為重要,因為終有一天,地上所有紛爭和權勢都要過去,只有上主的國度永遠長存,而且主要再來作王掌管和審判這個世界。
[1] 《撒下》4章有不少抄本差異的問題,在希伯來原文《瑪索拉手抄本》裏,許多節都沒有「伊施.波設」這個詞(參4:1、2、5、7),有些則寫上「他」這個詞(參4:5、6);而在《七十士譯本》和《死海古卷》裏,4:1-2則寫有掃羅的兒子「米非波設」!這些差異估計是由於兩人的名字相似,以致文士抄寫錯誤;但更有可能是因為4:4突然加入了一節經文去記載米非波設,令上下文不連貫而把4:1-2也修改為米非波設。但到後來,有文士在抄寫4:1-2時就著這種不一致的情況,索性把「掃羅的兒子」後面留空,以致希伯來原文《瑪索拉手抄本》現時只有「掃羅的兒子」這個情況。參P. Kyle McCarter Jr, II Samuel: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Notes, and Commentary (vol. 9; Anchor Yale Bible; New Haven;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124。
[2] 留意4:6「婦人」在原文其實是 וְהֵנָּה,即「她們」,沒有清楚指明是「婦人」。而《七十士譯本》在這裏加入了「θυρωρὸς守門的人(單陰)」,可見文本在這裏有差異。筆者估計這個詞 וְהֵנָּה veheinah原本可能是另一個希伯來詞語「וְהִנֵּה veheineih看哪!」。因為這兩個詞的寫法幾乎一模一樣(只是標音不同,而標音是後期瑪索拉文士所加的),而且聖經一般在記述一些突發的重要事件時,會先加入「וְהִנֵּה 看哪!」這個詞,提示聽眾要留心將要發生的事。所以,筆者推斷這裏其實是指只有「他們」二人而已,並沒有婦人在場。事實上,兩個軍官行兇順利並能全身而退,要是這個字指的是有「婦人」或「她們」在場,反倒使人覺得內容不協調,因為如果有「婦人」或「她們」在場,這兩個軍官的行兇過程未必能這樣順利。
[3] 「殺死」在原文是兩個動詞 וַיַּכֻּ֙הוּ֙ וַיְמִתֻ֔הוּ ,就是「擊打和殺死」的意思。
[4] 如果看掃羅的死與大衛在希伯崙開始作王的時間相約,而伊施.波設被殺、以色列眾支派膏立大衛、大衛遷都耶路撒冷這一連串事件都是緊隨其後的話,那麼大衛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半(5:4),米非.波設當時大概只有十二歲左右。
[5] 聖經在記述猶太人的名字時,一般只會提及那人父親的名字,又或是那個人來自甚麼地方,很少會同時記載兩者。
[6] 有學者估計「基他音」就是「迦特‧臨門」,屬但支派(參書21:24)。
[7] 據目前大衛城的考古發現,大部分的遺跡都屬迦南時期或後期(例如希西家時期),鮮有只屬大衛時期的,所以看來大衛未必曾大興土木去為自己建一座全新的宮殿,他很可能是在原有的迦南人建設上加以修葺,用作自己的宮殿6
耶書亞研經中心 版權所有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