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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2:25[*24]-23:19、賽48:10-49:3: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

「安息日研經坊」(2022-7-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2:25[*24]-23:19、賽48:10-49:3(筆者:Herbert Chan

圖:活出像十字架的生命; background photo by Christian spiri from yayimage.com

1. 今段《妥拉》經文的條例(出22:25-23:19)和上一段《妥拉》經文的條例(出21:1-22:24),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是甚麼?

2. 今段《妥拉》經文提及了各種不同類型的條例,包括:不要欺壓別人、咒罵上帝和領袖、散佈謠言、要獻頭生、公平審判、守節期等等。它們之間有沒有一個共通的主題?

 

22:25-23:19簡介

承接上帝在西奈山頒佈十誡(十件事[1])以至上一段《妥拉》經文所記的許多典章,今段經文繼續記述一些關乎以色列民群體中應有的條例和守則,好讓他們懂得如何正確地相處、在群體中處理衝突和紛爭,活出上帝所期望的生命質素,成為與上帝屬性匹配的一群子民。

 

恩待困苦人(22:25-27

出22:25 「我的子民(עַמִּ֗י ꜥamimy people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出22:26 你果真拿了鄰舍的外衣(שַׂלְמָה salmāh 長衣)作抵押,也要在日落前還給他;

出22:27 因為他只有這一件用來作被子,是他蔽體的衣服。他還可以拿甚麼睡覺呢?當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今段的條例一開始上帝就強調以色列民是「我的子民」,也就是不單讓以色列民看見自己是「屬上帝」的這個身分,也同時明白到身邊的每一個以色列民同樣都屬於上帝,大家都有同一位主在天上,因此就算要犧牲一定的自身利益,也不能欺壓在子民當中有需要的人。22:26指日落前要歸還鄰舍的外衣,這是因為曠野以至以色列地的日夜溫差都很大,晚上寒冷時必須有外衣才能保暖。其實整段22:25-27都關乎恩待困苦、有缺乏的鄰舍,而22:27更解釋其原因是「因為上帝是有恩惠的」!也就是說,以色列民既然屬於上帝,他們在待人處事時就必須反映上帝憐憫恩待人的性情,見證上帝對人的愛。

 

尊敬上帝(22:28-31

出22:28 「不可毀謗上帝;也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

出22:29 「不可遲延獻你的莊稼、酒和油。「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出22:30 你的牛羊也要照樣做:七天當跟著牠母親,第八天你要把牠歸給我

出22:31 「你們要分別為聖歸給我。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的肉,你們不可吃,要把它丟給狗。」

22:28指「不可毀謗上帝」,但其實「上帝」的原文 אֱלֹהִ֖ים Elohim 也常譯作「審判官(judges)[2]」,從文學上來看,這理解與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更是一個平行!而無論如何,以色列民中間的審判官和領袖同樣都是事奉上帝的人(上帝是以色列民的終極審判官和領袖),所以某程度上他們是由上帝授權去擔當審判和領導的角色,當以色列民對他們不敬其實也是反映他們對上帝不敬(參撒上8:7),故此兩個不同的翻譯也可帶出相似的警告。而這吩咐是為要在上帝的子民中建立出司法和行政的權威,讓所有以色列民都尊重上帝的律法和他們當中的領袖。22:30要求頭生的牛羊在出生後七天都跟著母親,第八天就要歸給上帝。七天的時間正好提醒以色列民上帝創造的主權,生命的出現全在乎上帝,所以要將頭生的歸給祂。這跟以色列男孩要在第八天行割禮一樣(表明自己是屬亞伯拉罕的後裔),同樣表明生命是屬於上帝,因而要歸給祂。22:29-31的條例是提醒以色列民有關如何把本身就屬於上帝的人、收成、頭生的動物(甚至自己)都應按時分別為聖去歸給上帝,不可耽延。可以說,這些條例的實行(按時謹慎地遵行祂的話),可讓以色列民表明一種發自內心真正尊重上帝是他們的主、著緊上帝想法的心態

 

公平、公義和去除仇恨的吩咐(23:1-5

出23:1 「不可散佈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作惡意的見證。

出23:2 不可附和群眾作惡;不可在訴訟中附和群眾歪曲公正,作歪曲的見證;

出23:3 也不可在訴訟中偏袒貧寒人。

出23: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迷了路,務必牽回來交給他。

出23:5 若看見恨你的人的驢被壓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他一同卸下驢的重馱

23:1-3說明上帝期望祂的子民能彰顯公平和公義,不要製造邪惡和不義,甚至要主動地去除仇恨!當中經文指出了一些容易造成不義的情況(例如:在訴訟中容易偏袒了貧寒人)作為提醒,教導我們要持平去作判斷。另外,23:4-5教導人應當如何處理與仇敵的關係,就是當仇敵有困難或需要時也不可不顧,更要主動出手相助。可見上帝不喜悅邪惡和仇恨的加增,祂期望子民能實踐「愛鄰如己」,甚至要「愛仇敵」,明白上帝看顧所有人,包括他們所愛和不愛的人。可以說,在上帝的眼中,我們其實要放下內心對別人的仇恨和敵意,甚至放棄所有可以報復的機會!上帝期望我們不要「有仇必報」,不要在上帝的國裏做出祂所厭惡的事。可以說,「愛仇敵」其實並非新約才出現的耶穌教導,而是早在《希伯來聖經》已有的教導,讓子民除去放下自我、不想尊敬上帝為主的想法,就是自私自利的惡念。

 

善待貧窮人,主張公平公正(23:6-11

出23:6 「不可在貧窮人(אֲבְיוֹן ʾăvyôn的訴訟中屈枉正直。

出23:7 當遠離誣告的事דְּבַר־שֶׁ֖קֶר devar-sheqer;或譯作「謊言、虛假的事/話」)。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出23:8 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出23: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

出23:10 「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集地的出產。

出23:11 只是第七年你要讓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百姓中的貧窮人(אֲבְיוֹןʾăvyôn有吃的;他們吃剩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接著23:6-11主要吩咐以色列民要善待貧窮人,不能因為對方貧窮無力而剝奪了他為自己平反的機會,或是基於對自己有利而去陷害別人、製造虛假的事情或流言蜚語。他們要因著自身曾作過寄居者(在埃及地作奴僕)而懂得恩待和體恤在他們當中的寄居者。23:10-11表面上是關乎安息年的吩咐,但實際上指出了守安息年的原因(停止耕種田地),是為要讓貧窮人甚至動物也可從地裏的出產免費獲得食物充飢,就是要田地的擁有者犧牲自己本來可以得到更豐富的收成,去讓別人感受到上帝透過地的出產去供應和看顧他們。可以說,這些條例教導上帝的子民有義務放下個人的利益去憐憫和看顧貧窮人、寄居者以至那些缺乏食物供應的人和野獸,以此表明上帝是自己的主、全地的主和生命的主。

 

向上帝守安息日和守節(23:12-17

出23:12 「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也讓你使女的兒子和寄居的可以恢復精力。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出23:14「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

出23: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חֹ֣דֶשׁ הָֽאָבִ֔יב the month of spring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這月離開了埃及。誰也不可空手來朝見我。

出23:16 你要守收割節,收田間所種、勞碌所得初熟之物。你年底收藏田間勞碌所得時,要守收藏節。

出23:17 所有的男丁都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

23:12-17關乎節期的吩咐,但跟之前有關安息年的情況一樣,重點並非要子民死守條例,而是旨在讓所有人和牲口可以歇息,不用勞苦擔重擔地過活。換句話說,以色列民不可叫自己成了其他人的主宰去奴役他們,因為他們真正的主宰是上帝。而以色列民也不可提別神的名,像是它們有甚麼能力可保守上帝的子民,這同樣是見證上帝是以色列民獨一的主。23:14-17指以色列民要一年三次向上帝守節,就是當他們在農耕豐收的日子:除酵節(就是春天的亞筆月、逾越節期間)是收取大麥的時候、收割節(後來稱為七七節或五旬節)是小麥豐收的時間、年底的收藏節(後來稱為住棚節)是其他水果、橄欖和蜜(椰棗)等豐收之時。這一方面讓以色列民懂得感謝上帝在一年裏的各種供應,也讓他們學習放下自己的收成去朝見上帝,讓每星期,以至全年都以上帝為中心去過活。

出23:18 「(1)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上,(2)也不可將我節期(חַגִּ֖י My feast中祭牲的脂肪留到早晨。

出23:19 「(3)要把地裏最好的初熟之物帶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中。(4)「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

今段的最後兩節經文仍然關乎上帝的節期,可看為是有關守節的附加條例(另參34:25-26),關乎獻祭或獻上禮物時要注意的四項事情(見引文的括號):1)不可將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給上帝,因為血寓意著生命,但酵則象徵步向腐爛敗壞的情況,我們不應在獻上生命之時容許加入朽壞的元素;2)祭牲的脂肪不可留到早晨,因為脂肪是祭牲最肥美的部分,應當毫無耽延、不予以保留、欣然地獻給上帝;3)地裏最好的初熟之物,是應當獻給上帝而不應留給自己,藉此表示對上帝的尊敬和看重;4)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有解經書指拜偶像的外邦人會把肉和奶一起煮,然後倒在樹根上讓樹木生長得更快和祈求豐收[3],故此上帝吩咐祂的子民不得效法這種拜偶像的行為。

 

《先知書選段》賽48:10-49:3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48:10 看哪,我熬煉你,卻不像熬煉銀子;你在苦難的火爐中,我試煉你。

賽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做這事,我豈能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

賽48:12 雅各——我所選召的以色列啊,當聽從我:我是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

賽48:13 我親手立了地的根基,以右手鋪張諸天;我一召喚,天地就都立定。 

賽48:14 你們都當聚集而聽,偶像之中誰曾說明這些事?耶和華愛他,他必向巴比倫成就耶和華的旨意,耶和華的膀臂也要加在迦勒底人身上。

賽48:15 我,惟有我曾說過,我選召他,領他來,他的道路必亨通。

賽48:16 你們要接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萬事之始,我就在那裏。」現在,主耶和華差遣了我,帶著他的靈而來。

賽48:17 耶和華——你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我教導你,使你得益處,指引你當走的路。

賽48:18 甚願你聽從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會如河水,你的公義如海浪,

賽48:19 你的後裔必多如海沙,你腹中所生的必多如沙粒。他的名絕不從我面前剪除,也不滅絕。」

賽48:20 你們要從巴比倫出來,從迦勒底人中逃脫,以歡呼的聲音宣告,將這事傳揚到地極,說:耶和華救贖了他的僕人雅各!

賽48:21 他引導他們經過沙漠,他們卻未嘗乾渴;他為他們使水從磐石流出,磐石裂開,水就湧出。

賽48:22 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賽49:1 眾海島啊,當聽從我!遠方的眾民哪,要留心聽!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我;自出母腹,他就稱呼我的名。

賽49:2 他使我的口如快刀,把我藏在他手蔭之下;又使我成為磨利的箭,把我藏在他箭袋之中;

賽49:3 對我說:「你是我的僕人以色列;  我必因你得榮耀。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的第二部分(42-55章)[4],主要關乎上帝在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對他們的安慰、記載受苦僕人之歌和應許上帝必會帶領子民回歸。48:10-14解釋以色列民亡國被擄所受的苦是出於這位要熬煉他們的上帝!祂是以色列人的主、是全能的創造主、是獨一的真神,所以子民雖然受苦,也應當聽從祂(48:12)。48:15-20繼續解釋既然祂能讓以色列民被擄,祂就有能力帶領他們離開巴比倫、回歸以色列地並且復興,因為上帝是救贖主,是教導人的主,也是賜予應許和祝福的那位。最後48:21-49:3表明上帝會供應祂的子民,為他們施行公義和公平,會審判惡人來為他們平反,並應許會再次使用他們,透過他們去得榮耀!可以說,整段《先知書選段》的目的是要鼓勵子民從沮喪和失意的流亡狀態中恢復對上帝的聽從和敬拜,願意跟隨上帝的帶領,回歸重建耶路撒冷。在主題上,這段經文強調「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而今段《妥拉》經文中表明子民應該如何愛鄰如己、圍繞上帝而活,同樣也是建基於「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這個主題上。至於在原文的用詞上,兩段經文的平行關聯可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22:25-23:19

《先知書選段》賽48:10-49:3

錢、銀子

出22:25 「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כֶּ֣סֶף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賽48:10 看哪,我熬煉你,卻不像熬煉銀子(כָ֑סֶף;你在苦難的火爐中,我試煉你。

別神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אֱלֹהִ֤ים אֲחֵרִים֙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賽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做這事,我豈能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לְאַחֵ֥ר;原文雖沒有「神」字,但卻暗示了這個意思

離開、出來

出23: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這月離開了(יָצָ֣אתָ埃及。誰也不可空手來朝見我。

賽48:20 你們要從巴比倫出來(הוֹצִיא֖וּהָ,從迦勒底人中逃脫,以歡呼的聲音宣告,將這事傳揚到地極,說:耶和華救贖了他的僕人雅各!

耶和華是主

出23:17 所有的男丁都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הָאָדֹ֥ן ׀ יְהוָֽה

賽48:16 你們要接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萬事之始,我就在那裏。」現在,主耶和華(אֲדֹנָ֧י יְהוִ֛ה差遣了我,帶著他的靈而來。

提及、稱呼、記念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תַזְכִּ֔ירוּ,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賽49:1 眾海島啊,當聽從我!遠方的眾民哪,要留心聽!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我;自出母腹,他就稱呼(הִזְכִּ֥יר我的名。

 

今段(出22:25-23:19)和上一段(出21:1-22:24)《妥拉》經文的條例最大的不同之處

上帝在頒佈十誡(上帝與子民立約所關注的十件事[5])之後,從上一段到今段《妥拉》(出21-23章)賜下各種條例、典章和教導,這些都關乎如何把上帝所看重的十誡(十件事)落實執行到以色列民群體的生活中。可以說,這是兩段《妥拉》經文的共通之處,至於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下文繼續論述。

出21:10 若另娶一個,她的飲食、衣服和房事不可減少。

出21:11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白白離去,不必付贖金。

出21:12 「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

……

出21:15 「打父母的,必被處死。

出21:16 「誘拐人口的,無論是把人賣了,或是扣留在他手中,必被處死。

……

出21:19 若他還能起來扶杖行走,那打他的可免處刑,卻要賠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並要把他完全醫好。

……

出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或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

出22:22 不可苛待寡婦和孤兒;

出22:23 若你確實苛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一定會聽他的呼求,

出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

我們先看上一段的《妥拉》經文(21:1-22:24),當中主要記載上帝頒佈的一些典章和案例,教導子民懂得就不同的罪行和情況去作出公平公義的判斷和判決,好叫上帝的子民能展現上帝期望的公平和公義,並藉此施行憐憫和恩典。當中的典章和案例是十誡的延伸,例如21章提到以色列民在對待奴僕時不能欺壓他們,就是在不同情況下都要善待他們,否則就要賠償,這是因為第一誡上帝所表明的身分和作為,祂也曾把以色列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救出來,曾善待過他們;又例如以色列民中許多有關打死了人、打傷了人、偷了牛羊的案例,都跟第六誡「不可殺人」(或譯「不可謀殺」)和第八誡「不可偷盜」有關。這些典章和案例都關乎人與人之間相處的責任、社會上的秩序和公平公義,如有人未履行則要作出賠償或被罰,可見這些條例的目的是要警告子民不可以違反,是帶警惕性、懲罰性的條例、是他們要嚴守的!相反,今段《妥拉》經文(出22:25-23:19)則完全沒有提及任何刑罰或賠償:

出22:25「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出22:26 你果真拿了鄰舍的外衣作抵押,也要在日落前還給他;

出22:27 因為他只有這一件用來作被子,是他蔽體的衣服。他還可以拿甚麼睡覺呢?當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22:28 「不可毀謗上帝;也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

出22:29 「不可遲延獻你的莊稼、酒和油。「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

出23:1 「不可散佈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作惡意的見證。

出23:2 不可附和群眾作惡;不可在訴訟中附和群眾歪曲公正,作歪曲的見證;

……

出23:6 「不可在貧窮人的訴訟中屈枉正直。

出23:7 當遠離誣告的事。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出23:8 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出23: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

從以上所引今段《妥拉》的經文可見,條例中雖然出現了有許多的「不可⋯…」,但都沒有提及若沒有履行這些條例時會招致的懲罰或賠償(情況就如早前十誡的內容一樣)。換句話說,今段《妥拉》的經文不包含任何刑罰,可看為是上帝在傳達祂對子民的吩咐、期望和提醒,就是上帝並非要以色列民只懂得嚴守誡命!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23:7,就連「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也沒有附帶任何刑罰或賠償的後果,但經文中卻提到子民要遵行這些條例的原因,例如:「因為我是有恩惠的」(22:27)、「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23:9)等等。可以說,今段的《妥拉》經文是要從另一個層面去教導和引導子民,去培養和塑造以色列民的生命質素。從這些沒有帶刑罰或賠償的吩咐和條例,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四方面的明白:

1. 子民不應只為了免責、免罰才聽從上帝的話,更應該出於愛(就是愛上帝和愛別人)!

2. 子民要明白上帝的心腸、性情和行事原則,祂並非一心只想懲罰人,祂不是個只想抓人把柄的主控官或是學校裏嚴厲的訓導主任。祂懲罰原是為了彰顯公平和公義,但祂更愛施行憐憫和恩典,就如20:5-6所指,祂更想向人施慈愛直到千代,祂希望我們學會自願去聽從和順服祂!

3. 子民應當效法上帝的性情,就是懂得如何對人施行公義和憐憫,甚至包括憐憫和恩待自己的仇敵!而這樣做的結果,就表明了上帝是所有人的主,而他們自己是無權去惡待或報應別人。

4. 這些條例在塑造子民的屬靈生命、規範他們每星期以至一年間的生活是應該如何安排和渡過(例如守安息日、安息年、一年三次守節等等),讓他們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人生!

 

今段《妥拉》經文中各種不同類型的條例之間的共通主題

今段《妥拉》經文所涵蓋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不可做的」(sin of commission的情況;例如不可散佈謠言)和「應該做的」(sin of omission的情況;例如一年三次守節)的條例。當中有些內容也像重複了之前提及過的典章,例如「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23:7)其實跟「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21:12)一樣,都關乎第六誡的「不可殺人(不可謀殺)」,只是今段《妥拉》的經文嘗試從另一個角度去教導以色列民,讓他們明白到聽從上帝的吩咐、順服祂的原因和動機並不應因為怕受罰或擔心會為自己帶來損失,而是要建基於愛上帝和愛鄰舍。其實怕受罰或擔心自己損失等,都是自我為中心(Ego-centric)的表現!但上帝要子民遵行祂的話,不應建基於恐懼,而是要建基於愛,也就是以上帝為中心(Theo-centric),樂於去活現出上帝的心腸、彰顯祂的性情!以色列民與列國不同,他們要懂得尊重別人的生命,明白上帝不單是自己的主,也是所有人的主,因此上帝的子民必須善待其他人、愛鄰舍甚至是仇敵,看見他們有需要時仍然要伸出援手,就是用犧牲的愛去表明與世人的做法明顯不同。另外,今段中一些條例提及「頭生的要歸給上帝」(22:29-30)、「子民自己也要分別為聖歸給上帝」(22:31)也正正就是要表明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和一切生命的主。至於23:14-17有關男子要一年三次守節的經文,則更明顯地教導以色列民放下自己從農耕而來的利益,學習先去感謝上帝的供應,帶著初熟的供物朝見上帝。可以說,今段《妥拉》經文的條例範疇雖然十分廣泛,但都有著一個共同點,就是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為主」的生命,並且子民之所以聽從和順服上帝,以及愛鄰如己,全因為他們愛上帝以致甘願作出捨己和犧牲!

 

結語: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

今段的《妥拉》經文承接上一段的典章和條例,繼續帶出十誡(十件事)在以色列民群體中的應用層面,被上帝塑造成為祂喜悅的子民,見證與祂有一份立約的關係。而今段經文的特別之處是各樣表面看似雜亂的條例,原來有其共通之處,就是與願意犧牲自己的利益有關,而且這些條例也像「十誡(十件事)」那樣沒有帶著任何刑罰或賠償。從上文的論述,這是為要教導上帝的子民在聽從祂的話語、愛鄰舍、守節等的動機上,都是因為愛上帝和敬畏祂,而不是為了逃避刑罰、怕受苦或對自己不利。上帝希望祂的子民不被恐懼和怕受罰去支配著自己的行事為人,因為這是「自我中心」的表現!祂希望祂的子民聽從和順服祂的原因是出於愛,一份願意犧牲捨己的愛,當中並沒有摻雜任何自私自利的元素,也不是出於對刑罰的憂慮和恐懼(參約一4:18),而唯有這樣,上帝的子民才能真正地愛祂、愛鄰舍,甚至有能力愛敵人,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為主」的生命,在地上成為上帝的有力見證。

從出20章的十誡(十件事)開始,上帝已表明自己要與以色列民立約,建立猶如婚姻的親密關係。既然是婚姻關係,丈夫對妻子的愛就甚至會願意為妻子捨己、犧牲自己性命(參弗5:25),所以主耶書亞(耶穌)為了得著我們而甘願犧牲自己性命。至於我們(教會)作為妻子的,就要去順服丈夫(主基督),這不應是出於懼怕,而是全因著愛。上帝既然透過主耶書亞(耶穌)和我們建立一份立約的親密關係,就並非要我們帶著怕受罰的擔憂去勉強地聽從和順服祂,而是期望我們甘心樂意地放下自己,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效法基督那份犧牲的愛去愛上帝和愛別人。當世人都是自私自利、只顧及自身利益時,我們應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從今次查經所見,當我們活出以上帝為中心、不以自己利益為先、願意為主和為別人犧牲捨己的生命時,世人就能從我們這種不一樣的言行、價值觀和待人處事,看得見上帝的獨一和真實!求聖靈幫助我們!阿們。

 


[1] 「十誡」在原文可理解為「十件事」,就是上帝與以色列民立約所關注、看重和期望的十件事情。詳見之前的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出19:6-20:26、賽61:6-62:4: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2] אֱלֹהִ֖ים Elohim 除了可翻譯為「上帝」,也可翻譯為「神明」(例如出32:1)或「審判官」(例如出22:8-9)。

[3] Rabbi Nosson Scherman, Rabbi Meir Zlotowitz, “Misphatim” in The Weekly Midrash, 1:407.

[4] 《以賽亞書》基本上可分為三部分: 1)1-41章、2)42-55章、3)56-66章,詳見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

[5] 見註1。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創44:18-46:27;書14:6-15;王上18:36;摩9:13及其後查經摘要:為了上帝而懂得放下自我

(作者: 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創44:18-46:27)記述因著猶大的一番話,約瑟最終與哥哥們相認和復和,父親雅各全家前往埃及。試討論:

1. 約瑟和哥哥們最終能夠復和,其中包括甚麼關鍵的元素?今天我們可以怎樣應用在教會和社會裏去修補一些撕裂的關係?

2. 為甚麼要記載和數點當時下埃及的雅各家的人?

(圖為約瑟向哥哥們揭露自己是弟弟的身分;by James Tissot;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創44:18-46:27)的背景、大綱及結構

創44:18-46:27承接上文有關約瑟的哥哥們帶著便雅憫下埃及見約瑟,他們吃過飯後帶著糧食回迦南地,剛走不遠就被約瑟的管家追上並指控他們偷了約瑟的銀杯,因銀杯最終在便雅憫的袋子裏搜出,以致便雅憫要面對留在埃及作奴隸的厄運(44:4-12)。當時所有哥哥們見狀都撕裂衣服,認為是昔日傷害過約瑟的罪責今天上帝要他們去承受(44:13-16)。於是他們都帶著悔疚的心返回埃及見約瑟,並願意與便雅憫一同做奴隸。然而約瑟拒絕了,只要求留下便雅憫(44:17),而接著就是今段經文的開始。以下是今段經文的大綱及倒影結構:

A. 猶大挨近約瑟求情,願意以自己擔保便雅憫,留在埃及代替他作奴隸(44:18-34)

B. 約瑟表露自己的身分,與哥哥們相認、復和並安慰他們不要為過去賣他而憂傷(45:1-8)

C. 約瑟吩咐哥哥們回迦南地講述他的情況,並帶父親雅各來埃及(45:9-15)

X. 法老樂見約瑟家人到來,並吩咐要用車輛接載整個雅各家下來埃及居住(45:16-23)

C’. 哥哥們回到迦南地想帶雅各下埃及,但他不信約瑟未死,後來看見車輛才信(45:24-28)

B’. 雅各在別是巴獻祭給上帝,上帝安慰雅各,讓他放心下埃及,然後雅各便起行(46:1-7)

A’. 記載雅各家下埃及的所有人的名字和人數,合共有七十人(46:8-27)

 

猶大感人的說詞最終打動了約瑟

創 44:18 猶大挨近(וַיִּגַּ֨שׁ Vayigash他,說:「我主(אָדוֹן啊,求求你,讓僕人 (עָבַד)說一句話給我主(אָדוֹן聽,不要向僕人(עָבַד發烈怒,因為你如同法老一樣。

創 44:19 我主(אָדוֹן曾問僕人עָבַד們說:『你們有父親、兄弟沒有?』

創 44:20 我們對我主(אָדוֹן說:『我們有父親,他已經年老,還有他老年所生的一個小兒子。他哥哥死了,他的母親只剩下他一個孩子,父親也疼愛他。』

創 44:21 你對僕人(עָבַד說:『把他帶下到我這裏來,讓我親眼看看他。』

創 44:22 我們對我主(אָדוֹן說:『這年輕人不能離開他父親,若是離開,父親就會死。』

創 44:23 你對僕人(עָבַד說:『你們最小的弟弟若不和你們一同下來,你們就不要來見我的面。』

創 44:24 我們上到你僕人(עָבַד,我們父親那裏,就把我主(אָדוֹן的話告訴了他。

創 44:25 後來,我們的父親說:『你們再去給我買些糧來。』

創 44:26 我們說:『我們不能下去。最小的弟弟若和我們同去,我們就可以下去。因為,最小的弟弟若不和我們同去,我們必不能見那人的面。』

創 44:27 你僕人(עָבַד,我父親對我們說:『你們知道我的妻子給我生了兩個兒子。

創 44:28 一個離開我走了,我說他必是被野獸撕碎了,直到如今我再沒有見過他;

創 44:29 現在你們又要把這個從我面前帶走。倘若他遭難,那麼你們就害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下陰間去了。』

創 44:30 如今我回到你僕人(עָבַד,我父親那裏,若沒有這年輕人和我們同去,我父親的命是與這年輕人的命相連的,

創 44:31 當我們的父親看見沒有了這年輕人,他就會死。這樣,【原文有「你僕人們」(עֲבָדֶ֜יךָ)】我們就害你僕人(עָבַד,我們的父親白髮蒼蒼、悲悲慘慘下陰間去了。

創 44:32 僕人(עָבַד曾向我父親為這年輕人擔保,說:『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父親,我就在父親面前永遠擔當這罪。』

創 44:33 現在,求你把僕人(עָבַד留下,代替這年輕人作我主(אָדוֹן奴隸(עָבַד,讓這年輕人和他哥哥們一同上去。

創 44:34 若這年輕人不和我一起,我怎能上到我父親那裏呢?恐怕我要看到災禍臨到我父親了。」

在原文裏今段經文開始的第一個詞就是「挨近(וַיִּגַּ֨שׁ Vayigash」這個動詞(原文往往把動詞放在句首),描述這時猶大開始要向約瑟求情(這詞往往用來描述發出請求時身體往前傾的姿勢,反映對所懇求的事十分著緊,例如:創18:23、43:19-20)。而猶大講話的篇幅長達17節,並最終感動和使約瑟改變主意,促成了雅各家一家團聚並得拯救。當中猶大多次以「主人」來稱呼約瑟、以「僕人」來稱呼自己及一眾兄弟,態度極其謙卑。在整段講話裏,猶大客觀地把實情講解給約瑟知道,就如之前他說服父親允許他們帶便雅憫下埃及一樣。他指出一方面父親很愛便雅憫,不能失去他,但因著約瑟嚴厲地要求要見便雅憫,這對他們和父親造成極大的壓力和艱難,但為了救雅各全家,他們不得不帶便雅憫下埃及見約瑟,以致要讓父親承受著害怕再次失去愛子的極度擔憂和哀傷。所以現在如果不能帶便雅憫回去見父親的話,父親必定會悲傷過度而死。猶大更坦言自己已經在父親面前承諾為便雅憫作擔保,所以希望約瑟能體恤他父親的軟弱,通融他留下自己作約瑟的奴隸來代替便雅憫。猶大的說話充滿對父親關切的愛,對比著他過去出賣父親愛子約瑟的心態,明顯地他已徹底改變,甚至願意犧牲自己來救父親的另一個愛子便雅憫。

約瑟聽到猶大的講話後大受感動,他大概這時才得悉哥哥們和父親在自己被賣下埃及後的心情,原來他們一直都以為約瑟已死[1],父親因為失去約瑟而十分悲傷,致使他更加疼愛和著緊拉結遺下的唯一兒子便雅憫,不容這兒子再失去。這讓約瑟明白到原來父親仍然想念自己,也很愛他與便雅憫,父親之所以沒有派人去尋找自己純粹因為他誤以為自己已經死了,而父親現正為可能再度失去自己的愛子而擔憂。這些客觀的事實,大概會讓約瑟憂慮假如自己只取回便雅憫的話就會讓父親更加難過,甚至喪命。與此同時,約瑟也應該深深感受到猶大的改變,他在說話中顯得極度看重父親(他的話中15次提及「父親」)」。而且他不單愛父親,也願意愛父親所愛的兒子便雅憫(即使是同父異母所生),甚至到一個地步願意付出自己的性命來贖回自己的弟弟,這讓約瑟感動不已。事實上,當約瑟跟哥哥們說他們可以返回父親那裏,而只須留下便雅憫就可了事的時候,猶大所表現出來對父親、便雅憫、以致整個雅各家的顧念和犧牲,豈不比當時的約瑟更加有情有義[2]?相信這逼使敬畏上帝的約瑟也不得不欣賞猶大和接受他的說詞,而猶大的道理更提醒自己理應看父親的需要和性命過於自己只想得回便雅憫這種自私自利的想法。

 

約瑟揭露自己的真正身分與哥哥們復和

創 45:1 約瑟在所有侍立在他旁邊的人面前情不自禁,就喊叫說:「每一個人都離開我,出去吧!」 約瑟和兄弟相認的時候沒有一人站在他那裏。

創 45:2 他放聲大哭,埃及人聽見了,法老家中的人也聽見了。

創 45:3 約瑟對他兄弟們說:「我就是約瑟。我的父親還在嗎?」 他兄弟們不敢回答他,因為他們在他面前都很驚惶。

創 45:4   約瑟又對他兄弟們說:「靠近我一點。」 他們就近前來。他說:「我是被你們賣到埃及的兄弟約瑟。

創 45:5 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裏而憂傷,對自己生氣,因為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性命。

創 45:6 現在這地的饑荒已經二年了,還有五年不能耕種,沒有收成。

創 45:7 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在世上存留餘種,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性命。

創 45:8 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裏來的不是你們,而是上帝。他又使我如同法老之父,作他全家之主,和埃及全地掌權的人。

約瑟被猶大的說詞打動,並體會到哥哥們對過去曾傷害自己的事已經悔改並有相稱的行動(約瑟和便雅憫雖然都是同父異母所生,但這次他們卻不介意父親愛便雅憫過於他們,是已經懂得為了父親的緣故而愛惜便雅憫,甚至甘願為他受苦),所以約瑟就下定決心再次接納這班昔日傷害過自己的哥哥們,向他們揭露自己的真正身分,願意和他們復和。當哥哥們知道面前的主人竟然就是約瑟時都驚惶失措,於是約瑟反過來安慰他們,勸他們不要為自己過去所犯的錯而自責,要他們明白到上帝的計劃和意念原是美好,為的是要向全地和雅各家施行拯救。可以說,約瑟和哥哥們之所以能夠復和,一方面是因著猶大和他所帶領的兄弟們都願意謙卑自己去愛父親和便雅憫,而且是愛他過於自己的生命;而另一方面,就是約瑟也同樣需要在上帝面前謙卑自己,學習饒恕哥哥們過去對自己的傷害,懂得看上帝的計劃過於自己的感受、意願和利益。也就是說,復和的出現是包括了約瑟和哥哥們雙方都同時不再以自我為中心、不再堅持以自己為先、彼此都在上帝面前謙卑,看到自己的渺小和不配!

 

約瑟和法老都吩咐要安排雅各舉家下到埃及

創 45:9 你們要趕緊上到我父親那裏,對他說:『你兒子約瑟這樣說:上帝已立我作全埃及之主,請你下到我這裏來,不要耽擱。

創 45:10 你和你的兒子孫子,羊群牛群,以及一切所有的,都可以住在歌珊地,與我相近。

創 45:11 我要在那裏奉養你,因為還有五年的饑荒,免得你和你的家屬,以及一切所有的,都陷入窮困中。』

創 45:12 看哪,你們的眼睛和我弟弟便雅憫的眼睛都看見,是我親口對你們說話。

創 45:13 你們要把我在埃及一切的尊榮和你們所有看見的事情都告訴我父親,也要趕緊請我父親下到這裏來。」

創 45:14 於是約瑟伏在他弟弟便雅憫的頸項上哭,便雅憫也在他的頸項上哭。

創 45:15 他又親眾兄弟,伏著他們哭。過後,他的兄弟就和他說話。

創 45:16 這消息傳到法老的宮裏,說:「約瑟的兄弟們來了。」 法老和他的臣僕眼中都看為好。

創 45:17 法老對約瑟說:「你要吩咐你的兄弟們說:『你們要這樣做:把馱子抬在牲口上,動身到迦南地去,

創 45:18 請你們的父親和你們的家屬都到我這裏來,我要把埃及地的美物賜給你們,你們也要吃這地肥美的出產。』

創 45:19 你要吩咐他們:『要這樣做:從埃及地帶著車輛去,把你們的孩子和妻子,以及你們的父親都接來。

創 45:20 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你們的家具,因為埃及全地的美物都是你們的。』」

創 45:21 以色列的兒子們就照樣做了。約瑟遵照法老的吩咐,給他們車輛和路上需用的食物。

創 45:22 他又給所有哥哥每人一套衣服,卻給便雅憫三百銀子,五套衣服。

創 45:23 他也送給父親十匹公驢,馱著埃及的美物,以及十匹母驢,馱著給他父親在路上需用的穀物、餅和糧食。

接著,約瑟吩咐哥哥們要返回父親雅各那裏為自己說見證,並接父親雅各下來埃及,讓他可以供養他,因為按照上帝給法老的夢,未來仍有五年的饑荒。約瑟的話中沒有再次提及自己過去怎樣受盡苦難的經歷,反映他不單真正原諒了哥哥們,更為他們設想以致沒有要他們向父親交代他們過去是怎樣害自己、將他掉在坑裏,後來被賣下埃及等真相。另一方面,法老和埃及的官員得悉約瑟的家人要來埃及也十分高興,這反映約瑟在埃及地的成功、能幹和懂得待人處世,他沒有使埃及人產生嫉妒或感到受威脅,反而得到他們的信任和尊重。這是約瑟為上帝在埃及地所作的美好見證,而他的見證也間接祝福到雅各家。法老提醒約瑟要用車來接載父親一家下來,這反映出法老的體貼和周到。而他說要把埃及的美物賜給他們,也可見他的慷慨和對雅各家的謙卑(可能有人會反過來用負面的角度去推測法老只不過是見約瑟的能力對自己有利,所以才希望接待其家人,為希望當中也有奇人異士可對他自己的王國有利,雖然這表面上像是很有道理,但這段經文的上下文中並未有明示或暗示任何證據和線索可以支持這種假設性的說法)。

 

雅各的猶疑與上帝的肯定

創 45:24 於是約瑟送他的兄弟們回去,對他們說:「你們不要在路上爭吵。」

創 45:25 他們從埃及上去,來到迦南地他們的父親雅各那裏,

創 45:26 告訴他說:「約瑟還活著,並且作了埃及全地掌權的人。」 雅各心裏冰涼,因為不信他們。

創 45:27 他們就把約瑟對他們所說一切的話都告訴了他。他看見約瑟派來接他的車輛,

他們父親雅各的靈就甦醒(原文 וַתְּחִ֕י 的意思指「活著、活過來」,反映他之前如活死人般)了。

創 45:28 以色列說:「夠了!我的兒子約瑟還活著,我要趁我未死之前去見他。」

創 46:1 以色列帶著一切所有的,起程到別是巴去,獻祭給他父親以撒的上帝。

創 46:2 夜間,上帝在異象中對以色列說:「雅各!雅各!」 他說:「我在這裏。」

創 46:3 上帝說:「我是上帝,你父親的上帝。不要害怕下埃及去,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裏成為大國。

創 46:4 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約瑟要親手合上你的眼睛。」

創 46:5 雅各就從別是巴起行。以色列的兒子讓他們的父親雅各和他們的孩子、妻子都坐在法老為雅各派來的車上。

創 46:6 他們也帶著迦南地所得的牲畜和財物來到埃及。雅各和他所有的子孫都一同來了。

創 46:7 他把他的兒子、孫子、女兒、孫女,他所有的子孫一同帶到埃及。

約瑟叮囑哥哥們在返回迦南地的路上不要爭吵,是一個特別的提醒,這大概是反映了約瑟對哥哥們過去二十多年前的印象,就是他們容易在相處上出現分歧或兄弟相爭。而難得這次大家能夠和好,所以他期望哥哥們要好好珍惜,以免因為很小的事或個人利益而又壞了大事,讓父親雅各未能聽信他們的見證,又或耽誤了上帝要使雅各家下來得救的計劃。

哥哥們回到埃及後告訴父親雅各在當地的經過,但由於哥哥們過去的見證一直不太好(雅各從約瑟和哥哥們的事件中經歷了痛失愛子,後來他們下埃及去買糧又留下了西緬等等),加上雅各難以想像約瑟原來還活著,以致一時之間未能信納他們的話。甚至雅各心裏可能會問「如果約瑟仍然在生,為何他一直不回到自己的身邊或向他報自己的平安?」之類的問題,或可能覺得自己過去的經歷都是不如意居多,估計不應該再會有甚麼好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等負面想法(i.e. too good to be true),以致當時他心裏冰涼,無法接受哥哥們的話。不過,這時法老所吩咐要帶備的車子就起了作見證的果效,證明了哥哥們的話不假,以致雅各一看見所派來接他的車就相信約瑟的確還活著。可見,即使法老是外邦人,但他的謙卑和對約瑟父家的禮待,讓他這個局外人也有份被上主使用去參與在祂的計劃上!

雅各決定要起程去見約瑟,這不是因著約瑟的風光或自己需要買糧,而是他想在自己臨死前見約瑟一面,不至遺憾地渡過餘生。估計他當時是從希伯崙出發[3],舉家前往別是巴(在下埃及的途中)並在那裏獻祭給上帝。雅各已經年老其實不便遠行,加上要離開上帝給自己的應許之地(28:13),而之前上帝又曾叮囑過父親以撒不要下埃及(26:2),所以可能他想在離開迦南地前再次親近上帝。而上帝也的確回覆雅各,並讓他可以安心上路,表明約瑟會為他送終(情況就如之前他離開伯特利前往巴旦‧亞蘭時,上帝也讓他夢見天梯和對他作出應許讓他安心)。別是巴在《聖經》裏往往被視為迦南地的最南端,所以雅各離開別是巴後,就算是離開了迦南地,踏上前往埃及的路,也就是進入上帝拯救雅各家計劃的另一個階段。

 

雅各家下埃及的家譜

創 46:8 這些是來到埃及的以色列人,雅各和他子孫的名字:雅各的長子是呂便。

創 46:9 呂便的兒子是哈諾、法路、希斯倫、迦米。

創 46:10 西緬的兒子是耶母利、雅憫、阿轄、雅斤、瑣轄,還有迦南女子生的兒子掃羅。

創 46:11 利未的兒子是革順、哥轄、米拉利。

創 46:12 猶大的兒子是珥、俄南、示拉、法勒斯、謝拉;珥與俄南死在迦南地。法勒斯的兒子是希斯崙、哈母勒。

創 46:13 以薩迦的兒子是陀拉、普瓦、約伯、伸崙。

創 46:14 西布倫的兒子是西烈、以倫、雅利。

創 46:15 這是利亞在巴旦‧亞蘭為雅各所生的兒孫,還有女兒底拿,兒孫共三十三人。

……

創 46:26 那與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媳婦之外,凡從他生的共有六十六人。

創 46:27 還有約瑟在埃及所生的兩個兒子。到埃及的雅各全家共有七十人。

這時,經文詳細地記載雅各家每一個下埃及的人名和數目,並且結束時經文兩度提及雅各全家的總人數,就是下去的人共有66人,而包括雅各、約瑟以及他的兩個兒子則有70人。筆者估計經文要這樣詳細地記載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1)詳細的名單就是為要指出每一個雅各的後裔都被計算在內。而分四房人來記載,亦清楚表明整個雅各家都下了埃及,也就是在強調雅各家「全家得救」的意思;

2)詳細數算雅各家下埃及的人,突顯了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在別人的地,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15:3)」這個應許的成就;

3)按照46:27所指(另參出1:5),雅各家的總人數是70[4] [5],而70這個數目在《聖經》裏可代表全世界或萬國(創10章記載挪亞有70個後裔,就是洪水後全世界國家或種族的數目)。所以,這裏記載對雅各家的拯救和數算雅各家的數目,相信也可作為預表上帝對全世界的拯救,這一方面既指著當時全地饑荒以致都需要經歷約瑟的拯救,另一方面也預表了日後主耶書亞(耶穌)要成就對世界的終極拯救。

而當我們把之前的記載與這個家譜的意義串連,就能得出一個道理:因著猶大和約瑟都願意謙卑放下自己、為了父親和上帝而輕看自己甚至犧牲個人的性命,最終讓整個雅各家和全地都經歷拯救!而這正正是上帝要透過這段《妥拉》經文帶出拯救的法則及其屬靈意義,可以說,我們可以從今段猶大和約瑟的生命一瞥主耶書亞救恩的影兒,他日後也是照這個法則來成就永恆的救贖計劃,並以此為榜樣,教導門徒去學習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用捨己的生命去成就上帝的心意!

 

《先知書選段》(14:6-15;王上18:36;摩9:13及其後)與《妥拉》經文(44:18-46:27)的關聯

書 14:6 猶大人(בְנֵֽי־יְהוּדָ֤ה)來到( נָגַשׁ nāghash;與《妥拉》起首的動詞「挨近 וַיִּגַּ֨שׁ Vayigash」相同)吉甲,約書亞那裏,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和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

書 14:7 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差派我窺探這地的時候,我剛四十歲。我把心裏的話向他報告。

書 14:8 雖然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膽戰心驚,我仍然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上帝。

書 14:9 那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必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上帝。』

書 14:10 現在,看哪,耶和華照他所說的使我活了這四十五年。當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的時候,耶和華曾對摩西說了這話。現在,看哪,我已經八十五歲了。

書 14:11 現今我還很健壯,像摩西差派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戰爭,是出入,我現在的力量和那時的力量一樣。

書 14:12 請你將耶和華那日所說的這山區給我。那日你也曾聽說,這裏有亞衲族人,以及寬大堅固的城,或許耶和華會照他所說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

書 14:13 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把希伯崙給他為業。

書 14:14 所以希伯崙成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

書 14:15 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衲族最尊貴的人。於是國中太平,沒有戰爭了。

第一段《先知書選段》經文的開始是書14:6,當中「猶大」和「來到」這兩個字眼,在原文裏正正跟今段《妥拉》經文(創 44:18)起首所用的「猶大」和「挨近」相同,難怪拉比把這兩段經文聯繫起來。另外,從意思層面看,書14章的經文背景是有關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後分地的安排(書13-21章均與分地有關),當中14:6-15記載有關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分地安排,就是昔日因為他專心跟從上帝,所以上帝藉摩西應許賜他地業。這關乎之前《民數記》13-14章所記十二探子進入迦南地一事中,只有他和約書亞二人認定要上去得著上帝所賜的應許,力勸當時的以色列民不要害怕進入迦南地。可惜,當時十個探子都報惡信,導致整個出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民都害怕進入迦南地,甚至要用石頭打死二人(民14:10)。所以,當時迦勒的「專心跟從」背後其實包含了排除萬難去堅持活出上帝的心意與計劃,就是情願受苦和願意付上自己的性命也要緊緊遵行上帝的吩咐,這與今段猶大和約瑟願意犧牲自己去成就更重要的上帝計劃,可說是一個平行。

王上 18:36 到了獻晚祭的時候,先知以利亞近前來(וַיִּגַּ֞שׁ Vayigash,說:「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上帝啊,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上帝,我是你的僕人,我遵照你的話做這一切事。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只有一節,它在原文其實用了 וַיִּגַּ֞שׁ Vayigash 這個動詞,以致與今段《妥拉》起首的動詞完全一致。而意思上,以利亞當時正在與巴力的先知對決,他向上帝發出請求,這與創44章一開始猶大請求約瑟的講話平行。

摩 9:13 「看哪,日子將到,耕種的必接續(וְנִגַּ֤שׁ收割的,踹葡萄的必接續撒種的;大山要滴下甜酒,  小山也被漫過。」  這是耶和華說的。

摩 9:14 「我要使以色列被擄的子民歸回;他們要重修荒廢的城鎮,居住在其中;栽植葡萄園,喝其中所出的酒,修造果園,吃其中的果子。

摩 9:15 我要將他們栽植於本地,他們必不再從我所賜給他們的地上被拔出。」  這是耶和華──你的上帝說的。

最後一段《先知書選段》位於《阿摩司書》的結束,而同樣因著摩9:13在原文裏用了 וַיִּגַּ֞שׁ Vayigash這個動詞,以致跟今段《妥拉》經文平行。而意思上,它關乎審判後的應許,指子民要歸回、重修、修造,不再被拔出的意思,則與今段《妥拉》經文的發展平行。就是最終約瑟和哥哥們的關係可以重修、復和,而雅各也得到上帝的同在和應許可以與約瑟重逢,以及日後將會返回迦南地等美好的結果,這些都跟《阿摩司書》這裏的主題信息平行。

 

結語:為了上帝而懂得放下自我

從今段猶大和約瑟的說話和表現可見,他們之所以能夠復和,讓上帝的拯救計劃得以繼續拓展,都源於雙方願意放下自我,去看重父親和上帝過於自己的意願。猶大實踐出愛父親和愛父親所愛的便雅憫,謙卑地擁抱父親所持的立場,不介意父親愛便雅憫比愛自己更多,甚至為了父親的緣故而犧牲自己也在所不計;而約瑟也要學習即使自己有一切可追討哥哥們的道理,也願意放棄追討他們過去傷害自己的罪責。他因為明白到上帝要透過自己拯救雅各家和全地的緣故,而懂得輕看自己過去所受的苦難,並看重上帝旨意的成就,讓主的心意凌駕自己的意思和感受。另外,約瑟從猶大對父親的看重以至捨己救便雅憫的表現中,體會到自己其實不應單單為了取回便雅憫就合理地容讓父親難過和受苦。可以說,他們倆最終都為了父親的緣故,學習放下自己的身段、為了更大的目標(父親的性命、上帝的拯救計劃)而甘願捨棄自己的權益與所秉持的道理。

這讓我們反思到現今在教會和社會上要修補撕裂關係的一些關鍵元素:對於修補信徒之間的關係,筆者認為雙方都必須先在主面前謙卑自己、明白到自己的渺小和不配、是蒙恩的罪人,彼此都沒有任何可自誇或比對方優越之處,以致在上帝眼中更配得祂的救恩。而過程中可能需要有中間人,提醒雙方都要學習不以在世的事為首要、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懂得看屬靈的事和永恆的上帝為首要,以致雙方都願意把自己個人的想法、認為很合理的道理和立場都摒棄,順服在上帝面前,為了上帝的緣故而接納對方,一同去建立上帝國度,在活出上帝心意和真理的前提下達至和好與合一。至於對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修補,原則上也是雙方都必須把更大的社會利益放在個人的權益和權力地位之上,也就是彼此都必須謙卑自己、看到自己的渺小,從而學習尊重對方和承認對方的權益和地位。當然,在這個充滿著深層次矛盾、自私自利、恃勢凌人的社會裏,就算有中間人的出現,要談復和其難度也近乎登天,然而作為信徒,我們應該要求自己比世人做得更好,因為「復和」本身就是我們所相信的福音的本質和大能!問題只是我們是否願意被基督的愛去徹底改變,以致承認自己的不配,願意為了上帝的緣故而放下自我,承認自己的道理其實並非絕對真理,放棄屬世的立場和權利,在擁抱上帝和真理中選擇去合一。

太 26:39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如果可能,求你使這杯離開我。然而,不是照我所願的,而是照你所願的。」

林後 5:18 一切都是出於上帝;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林後 5:19 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林後 5:20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

而作為完美沒有得罪天父的主耶書亞自己,其實他在上十字架的道路面前本來也就大有道理可以拒絕承受苦杯,然而他為了達成天父的旨意和救贖我們而願意犧牲自己,把自己的意願和合理權益都放在天父的旨意之下。他豈不是為了門徒和我們留下了「背十架」的榜樣和吩咐嗎(太16:24)?

保羅在林後5章已清楚指出,我們既然因著基督已經得以與上帝和好,也就自然要承擔起這個「和好的職事」,為主作福音的使者。就是當世人因為意見和立場不同而不和時,如果同樣的情況能在信徒群體中得以解決,彼此都因為愛上帝的緣故而放下地上的成見,這豈不是能為主作更大的見證,讓世人因此而認識天父、明白基督捨己的愛和能力,從而將榮耀歸給主!事實上,主曾教導過我們他怎樣饒恕了我們,我們就要怎樣饒恕別人(太6:12、18:12-16),所以我們要致力做好「和好的職事」,好在向主交帳的時候能夠更坦然無懼。筆者尤其建議大家都在屬靈的群體中更多去傳達和活出願意為了上帝的緣故而甘願摒棄自己的想法和屬世的道理等教導和榜樣,為要表明信徒是願意因著愛天父的緣故而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和道理。求主賜智慧和能力給我們,願我們都樂意成為福音的使者,活出基督捨己犧牲的愛,以勝過那惡者在人與人之間所撒播的仇恨和詭計,好讓基督叫人「和好」的福音得以廣傳,讓世人從我們的身上看見主自己!阿們。


[1] 雖然當年哥哥們回到坑中發現約瑟失蹤之後將他的彩衣(或長衣)染上血來欺騙父親,讓他誤以為約瑟已死,但約瑟並不知道這些細節,而哥哥們和雅各多年以來看來已視「約瑟已死」為事實(參44:20)。

[2] 這或許解釋了上帝為何選擇讓彌賽亞從猶大的子孫而出,而不是從約瑟的後裔而出。彌賽亞主要被認定為大衛的子孫,所以必須是猶大的後裔,而福音書的作者就是特意要指出主耶書亞(耶穌)正符合猶大的後裔、大衛的子孫這個彌賽亞的身分(參太1章、路4章的耶穌家譜)。

[3] 參考之前雅各打發約瑟去找哥哥們時要離開希伯崙谷(34:14),所以估計他當時應該住在希伯崙。

[4] 留意利亞所生的有33人(46:15),但其實名單只有32人,除非將雅各也算進去才夠33人。但雅各當然不是利亞所生,所以這樣去計算是有點奇怪的,有猶太拉比指這可能是利未的女兒約基別(摩西和亞倫的母親;見民26:59)沒有被計算在內,她當時可能在胎中仍未出生。無論如何,這家譜大概是後來編者放在這裏的,為要得出70這個總數。

[5]《使徒行傳》7:14記載司提反的話中提及當時雅各家下埃及的人數是75人,與這裏的記載不同,那是由於它引用了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當中在46:20多了瑪拿西兩個兒子和以法蓮三個兒子的名字,所以46:27也寫總數有75人。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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