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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約翰一、二、三書》:在真理中彼此相愛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簡介《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

 

《約翰一書》

《約翰二書》

《約翰三書》

書名

約翰一書,希臘文ΙΩΑΝΝΟΥ ΕΠΙΣΤΟΛΗ ΠΡΩΤΗ,意思是「約翰的書信(第一)」

約翰二書,希臘文 ΙΩΑΝΝΟΥ ΕΠΙΣΤΟΛΗ ΔΕΥΤΕΡΑ,意思是「約翰的書信(第二)」

約翰三書,希臘文 ΙΩΑΝΝΟΥ ΕΠΙΣΤΟΛΗ ΤΡΙΤΗ ,意思是「約翰的書信(第三)」

作者

這三封書信都沒有指明作者的身分。《約翰一書》是完全匿名的,而在《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中,作者自稱為「長老」(見約二1;約三1)。教會傳統認為這三封書信的作者是使徒約翰,他是主耶書亞(主耶穌)所揀選的十二使徒之一,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的兄弟;而近代學者中有人認為這些書信可能是由約翰的門徒根據約翰(從聖靈默示而來)的教導寫下的。

寫作對象

主要是小亞細亞一帶的教會

「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約二1;或指教會並會中的信眾)

該猶(約三1)

書信性質

傳閱的牧函

可能是與《約翰一書》一同傳閱的書信

給該猶的私人書信

寫作地點

以弗所

成書日期

約公元一世紀末

 

書信的寫作目的

《約翰一書》的內容像是一篇教牧文章,目的是為要闡明基督信仰,以及讓信徒確信只要他們有上帝的兒子就有永生,並警告和指導信徒讀者有關否認耶穌基督以肉身降臨的錯誤教導(2:26;3:7;4:2-3)。當時有假先知(4:1、4;也可理解為「假教師」)認為神聖的上帝不可能取了人類邪惡敗壞的肉身來到世上,這種錯誤的教導在早期基督教歷史中廣為人知,被稱為「幻影說」(Docetism,來自希臘語 δοκέω dokeō,意思是「似乎」或「顯現」),這種教義認為基督只是顯現為人,在世上只是像個幻影般存在,而非真正的道成肉身。[1]《約翰二書》旨在吩咐弟兄姊妹要彼此相愛,並警告教會不要接待假教師。而《約翰三書》是一封寫給該猶的私人信件,請求他接待低米丟和他的同工,並指出一位教會領袖丟特腓的惡行。作者呼籲該猶不要效法惡,而要效法善。

書信之間的關聯

大多數學者都同意,這三封書信是由同一位作者所寫。《約翰一書》在主題、風格和詞彙選擇上都與《約翰二書》十分相似,它們也是《新約聖經》中唯一使用「敵基督」(ἀντίχριστος antichristos)一詞的書卷(見約一2:18、22,4:3;約二7);而從《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的內容所見,它們均由一位長老所寫(見約二1;約三1),這兩封書信的寫作風格、主題與結構亦非常近似(詳見下表),並同樣提及有關接待的主題。儘管《約翰一書》傳統上被視為一封書信,但它缺乏了典型書信的特徵(例如作者與收信人的身分,開首問安以及結束問候),有學者推斷《約翰二書》是《約翰一書》的附帶信件,並在小亞細亞的教會中一起流傳。早期教父如愛任紐,就在他的著作中同時引用《約翰一書》和《約翰二書》,好像它們是屬於同一個來源。[2]《約翰二書》的收信人在信中被隱喻為「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應是指使徒約翰所監督的基督信仰群體,這個措詞可能是作者刻意使用的暗語,特別是在宗教迫害的情況下,用作保護信徒免受潛在的危險。

《約翰二書》與《約翰三書》在主題與結構上的相似之處:

《約翰二書》

《約翰三書》

真理和愛(1-3節)

出於真理的愛(1節)

遵行真理(4節)

按真理而行(2-4節)

彼此相愛(5-6節)

因愛接待弟兄(5-8節)

有人不持守真理(7-9節)

有人不接待/不愛弟兄(9-10節)

不要與惡有份(10-11節)

不要效法惡(11-12節)

結束問安(12-13節)

結束問安(13-15節)

 

《約翰一書》大綱[3]

I. 在光中行走

A. 問候(1:1-4)

B. 認自己的罪(1:5-2:2)

C. 遵行上帝的話(2:3-17)

D. 提防假教師(2:18-19)

E. 與主聯合(2:20-29)

II. 在愛中行走

A. 愛上帝(3:1-10)

B. 彼此相愛(3:11-24)

III. 在真理中行走(4:1-21)

IV. 在信心中行走(5:1-21)

 

《約翰一書》綜覽

這封書信對於當代信徒具有相當的重要性。在新約歷史的這段時期,隨著越來越多外邦信徒加入教會並接受耶書亞(耶穌)為彌賽亞,他們也帶來了許多源自希羅哲學的思想,他們當中有些人開始教導一些以前沒有人聽過的東西,挑戰使徒約翰在傳道之初所教導的內容,而其中一些想法更扭曲了耶穌基督的本質。因此約翰在信中一再重複使用這句話——要把你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所聽見的道存在心裏(2:7,24;3:11)。隨著使徒們的殉道與離世,教會已逐漸由非使徒身分的第二代信徒所領導,他們沒有見過在世的主耶穌。也就是說,在越來越少與主有第一身接觸和生活的見證人、異端學說在教會中流傳、新約正典還未形成之間的夾縫時間裏,約翰的書信有著呼籲信徒要持守使徒所宣揚有關主耶穌的正統觀念與基督信仰的核心的重要作用。當中所提及的主題仍然與當今的教會與信徒群體密切相關。

《約翰一書》的結構與保羅書信不同,保羅書信通常是以線性論證的,即保羅對於他想闡述的不同論點會有系統地以邏輯推論的方式去作出表述。而《約翰一書》則更側重主題,而由於不同主題當中存在關聯,因此作者是以循環式的思維去表達他的論述。這種不斷重複並強調幾個重要主題的手法,能透過累積的效果,讓讀者的焦點和記憶集中在作者想要闡述的數個交織的主題上。

《約翰一書》的整體內容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四個主題:

1. 應對假教導

這封書信的開首把重點放在「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並他所傳的福音,上帝要把永生賜給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約翰強調這「生命之道」是使徒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並所宣揚的(1:1-3)。他在信中對這一點的重複強調(4:2,5:6-8)是為了駁斥假教師所主張的一些當時流行的錯誤教導,他們認為神聖的基督並沒有真正取了人的樣式來到世上(2:22-23,4:3)。他們相信,上帝是完美和神聖的,肉體和物質世界則是敗壞的,因此上帝與人所處的這個受造的世界是分開的。這與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真理相違背。耶穌基督降生為人,是要為世人的罪作為贖罪祭(見2:2;3:5,16;4:10),就是用他的血洗淨人一切的罪(1:7),由此顯明上帝對人的愛,並毀滅魔鬼的作為(3:8)。那些假教師否認道成肉身的真實性,抵觸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因為若然基督沒有真正取了人的樣式,那麼他就不能擔當我們的罪,他所獻的贖罪祭也就不會有效了。因此約翰必須駁斥這種幻影論,以及由此萌生的不道德行為以及對罪的錯誤觀念,因為這種二元的觀念致使他們認為人的靈與肉身是分開的,他們相信即使肉身犯罪,也不會影響靈魂的得救。故此,約翰希望藉這封信讓他的信徒讀者相信耶書亞(耶穌)是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以肉身降臨,並且他不是單單藉著水來的,也是藉著血來的[4](5:6-8);約翰同時也斥責這些假教師的不道德行為,以及糾正他們所傳這種錯謬的觀念,這就是為甚麼他在信中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1:8)若一個人說自己與上帝有交通,與上帝親近,卻仍然在黑暗中行走,在行事為人上仍舊得罪上帝、得罪人,只體貼一己的私慾,這只是自欺欺人,是說謊話,不實行真理了(1:6)。

2. 罪的嚴重性

除了應對假教導之外,《約翰一書》中也強調罪的嚴重性。約翰說:「凡住在他(基督)裏面的,不犯罪;凡犯罪的,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3:6)「凡從上帝生的,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裏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所生的。」(3:9)乍看之下,信徒也許會心生恐懼,因為我們必須承認,即使只是偶爾,基督徒也是會犯罪的。這些經文看來跟我們真實的屬靈經驗不符。然而,如上一點所述,約翰這樣說一方面是要駁斥那些假教師的說法;但另一方面,也是要指出信徒犯罪並非出於我們在主裏的新生命。因為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1:5),我們宣稱自己屬於上帝,但同時在黑暗中行走就是說謊的,然而我們沒有必要假裝自己完美無瑕,並要承認我們都曾犯罪,得罪了上帝。正因基督徒仍偶爾會犯罪,便很容易忽視罪的嚴重性,並容許自己在同一件事上重覆地得罪上帝。約翰告訴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9)他勸戒信徒:「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1)我們若犯了罪,就必須認罪,並靠主的力量去克服罪。當我們與上帝的生命和性情有份,就會竭力離開罪,從上帝所生的不會對罪感到麻木、甚或享受罪中之樂,因為這與上帝聖潔的屬性不符,我們不會再安於活在罪中的生活。當我們還活在世上的日子,仍是會經歷聖靈和肉體的不斷相爭。這也是信徒成聖的過程。我們或許會偶爾犯罪跌倒,但我們生命的傾向並不是持續地犯罪,而是要懂得遠離罪惡並走向上帝。這可以從信徒是否活出已悔改的生活、他們對其他信徒的愛、以及他們在治死生命中的罪的過程中,是否不斷在個人的聖潔上取得進步便可見。因此,在成聖的過程中,我們會發現自己愈來愈少被罪所捆綁,並愈來愈多活出對人的愛。這樣,我們便知道自己是上帝的兒女,並與天父上帝與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共享團契。

3. 得救的確據

《約翰一書》一直在回答一個問題,就是信徒如何得知自己已經得救呢?其實這封書信有一個非常主要的目的,就正如在5:13所寫的:「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讓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希望讓那些信奉主耶穌基督的信徒讀者可以放心,因為他們已經得救並且有永生。在這封信中,約翰運用了很多不同的對比去讓讀者判別自己得救的確據。他對比那些行在光明中的人與那些行在黑暗中的人(1:6-7)、對比那些自稱無罪的人與那些承認自己的罪的人(1:8-10);然後他對比遵守上帝誡命的人和不遵守上帝誡命的人(2:3-6)、對比愛弟兄的人和恨弟兄的人(2:9-11;3:11-15;4:7-21);接著他又對比愛世界的人和不愛世界的人(2:15-17)、對比行義的人和犯罪的人(3:1-10);最後,他對比那些信上帝的人和那些不信上帝的人,以及那些擁有上帝兒子的人和那些沒有上帝兒子的人(5:10-12)。透過對比的方式,約翰也解釋了信徒如何辨別假教師或「敵基督者」。「敵基督者」是那些否認耶穌是基督的人,與那些宣認耶穌是基督的人形成鮮明對比(2:22-23);「敵基督者」也是那些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而來」的人,與承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人相反(4:2-3)。約翰說這些人已經從他們中間出去,不再與他們同在(2:18-19)。在這一系列的對比中,約翰一再強調「從此我們就知道了」(2:3;3:16;3:24;4:6,13;5:2),他的目的是為了讓信徒讀者能按照他所說的,去辨別假教師和正確判斷自己的信仰,並知道與確信自己有永生。

4. 彼此相愛的命令

《約翰一書》另一個重要的主題是愛,這在第 3-4 章中特別強調,而這主題也貫穿著整封書信。約翰說,遵守主道的人,愛上帝的心在他裏面達到完全(2:5);住在光明中的人愛弟兄(2:10)。約翰堅持愛天父與愛世界是不兼容的(2:15)。此外,由於上帝對我們的愛,我們得以稱為上帝的兒女(3:1)。彼此相愛是基督徒的特徵,也是上帝住在我們裏面之證據(3:11-24)。我們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4:7)。約翰告訴他的信徒讀者,他們的愛是建立在上帝的愛之上。上帝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以此彰顯祂對我們的愛(4:8-10);因為祂是如此愛我們,所以我們也要彼此相愛(4:11-12)。住在愛裏面就是住在上帝裏面,因為上帝就是愛(4:16)。最後,約翰解釋說,對上帝的愛與彼此的仇恨是不相容的,愛上帝的人也必須愛他的弟兄,因為不愛他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上帝(4:20-21)。一個人可以聲稱自己愛上帝,但卻沒有愛的舉止,約翰完全拒絕這種自欺的信仰觀。因為重要的不僅是口裏說「愛上帝」,而是我們有否以實際的方式去活出上帝的愛。上帝就是愛,凡有愛的都是由上帝而生,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而生的(4:7,5:1)。我們對他人的愛,就是我們愛上帝的記號,也是我們從上帝所生的明證。

 

《約翰二書》大綱[5]

I. 問候(1-3)

II. 上帝的命令(4-6)

III. 防備假教師(7-11)

IV. 結語(12-13)

 

《約翰二書》綜覽

這封信是由一位長老寫給「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從字眼上來看,收信人可能是一位基督徒女士,然而,信中的內容更適合教會的會眾,而不是個別的信徒婦女,因此更大可能是指向教會以及其中的會眾。在希臘文中,「教會」(ἐκκλησία ekklésia)一字是一個陰性名詞,因此當作者試圖將教會擬人地表達時,很自然地就會把教會擬人化為一位女士(「夫人」的希臘文κυρίᾳ kuria有「女戶主」的意思,或可理解為基督的新婦)。雖然我們目前尚未能確定作者的意圖是否因教會面臨迫害時的一種掩飾,但不排除有這個可能性。而當我們將這個開頭與第13節的結尾「你那蒙揀選的姊妹的兒女」進行比對時,那裏同樣沒有提及任何個人名字,以致「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以及她那「蒙揀選的姊妹的兒女」更傾向被理解為指身處不同地方的信徒群體的隱喻。

《約翰二書》延續了與《約翰一書》兩個相同的主題——彼此相愛(4-6節)與防備假教師(7-11節)。《約翰二書》不像《約翰一書》那樣詳細地闡述有關愛的主題,但它特別強調一點,就是「我寫給你的,並不是一條新命令,而是我們從起初就有的。」(5節;另見約一2:7)作者在這裏是要提醒信徒讀者,他要求他們所作的並非一些新的事,而是「從起初就有的」命令,他提醒信徒要謹守耶穌基督對門徒的命令,而這個命令跟《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中的教導也是一致的(參約13:34;利19:18)。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作者跟敵基督所傳講的完全相反,那些敵基督正正就是在信徒間傳講一些新的概念,他們可能宣稱自己有來自聖靈的啟示,然後向他們傳講一些新的思想和教導;然而,那些教導並沒有任何的根基,既沒有《希伯來聖經》的支持,也不符合耶穌基督與使徒們所教導的。因此,作者強調,「凡越過基督的教導而不持守的,就沒有上帝;凡持守這教導的,就有父又有子」(9節),任何聲稱來自上帝的啟示都不可能與基督的教導相違背。

我們從這封信得以瞥見一些早期教會的情況,不同的教師會到不同的地方宣教或宣講上帝的信息,因此當地的信徒群體需要知道他們可以信任誰、可以接待誰。從教會早期開始,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真理就受到了攻擊,那些敵基督「不宣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7節)。在約翰的教導中,我們應該彼此相愛,特別是看見弟兄姊妹有需要的時候,就應該盡力去幫助他們,為他們提供食物、住所或其他任何的需要(見約一3:17-18)。但基督徒是否需要接待所有自稱基督徒或屬靈教師的人呢?

上文提到,《約翰二書》很可能是《約翰一書》的一封附帶信件,它提供了《約翰一書》所缺乏的個人講話,並延續了《約翰一書》中的一些重要主題。此外,《約翰二書》禁止教會接待那些離開了作者教會的假教師(敵基督者;見約一2:19、4:6及約二10)。因此,這封信的目的是透過向假教師關閉接待之門,阻止他們在基督教群體中繼續散播假教導和製造混亂,從而保護教會免受一些違反聖經真理教導的侵害。

「真理」是整封信的一個重點,在頭4節便出現了5次之多[6]。作者著緊他的信徒讀者要認識真理、真理要住在他們裏面、他們要遵行真理。愛固然重要,然而從經文所見,約翰所說的愛並不脫離真理而獨立存在的,在1節中,作者指收信人是他「真心所愛的」,其原文ἀγαπῶ ἐν ἀληθείᾳ所指的是「在真理中所愛的」(love in truth;另見約三1),並且那從父上帝和他兒子耶穌基督而來的恩惠、憐憫、平安是「在真理和愛中」與信徒同在的(3節)。因此,「真理」和「愛」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兩者密不可分。在約翰的書信中,「真理」和「愛」甚至可以說是存在一種彼此定義的關係,例如:遵行真理就是愛上帝(約一2:4-5);愛弟兄就是出於真理(約一3:18-19);這就是愛,就是照祂的命令行事(約二6)。因此,這封簡短的書信提醒信徒,任何缺乏真理的愛都不是真正的愛。在愛的前題下,信徒還需要明白並持守真理。信徒在強調愛之餘,也需要擁有屬靈的分辨力;基督徒不只是待人友善的人,我們的愛也不是盲目的,而是從真理出發的,所以我們必須認識上帝,熟悉祂的話語,明白祂的屬性、性情、喜惡、並祂對信徒的吩咐和期望,並且永遠不要以犧牲真理作為代價去愛人,縱容了罪惡和傷害其他弟兄姊妹的惡行,更不要無知地為假教師提供平台或任何形式上的支持,因為這會為信徒群體帶來禍害。

 

《約翰三書》大綱[7]

I. 問候(1)

II. 該猶(2-8)

III. 丟特腓與低米丟(9-12)

IV. 結語(13-15)

 

《約翰三書》綜覽

這是《新約聖經》中最短的書卷,只有不到二百個希臘字,它也是唯一沒有直接提到耶穌的新約書卷。《約翰三書》是一封請求收信人該猶接待低米丟的信。《約翰三書》跟《約翰二書》相似的是,兩者都跟接待相關,並且都提及真理與愛的主題。希羅世界的人在出門時需要依賴那些願意敞開家門的人的接待。因此,客旅通常會攜帶可信賴人士的介紹信,將客旅介紹給目的地的親友或熟人,使他們能夠安心地接待那些對他們來說可能是完全陌生的人。同樣,隨著教會在不同的城鎮和村莊中擴展,加上周圍文化對基督徒的敵意越來越大,作為教師或那些需要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服事的基督徒能夠得到弟兄姊妹的信任與接待是十分重要的。

《約翰三書》是寫給該猶的,從信中看,他似乎是會眾中的一位領袖。作者在信首稱讚他對真理的忠誠,因為他按著真理而行(3節),作者這樣說是基於那些作客旅的弟兄為該猶所做的見證,該猶曾經在他們有需要時向他們提供款待,弟兄們就在教會面前證實了該猶的愛(5-6節)。事實上,這封短信至少有兩個目的。首先,這是一封給低米丟的推薦信,低米丟是一位被差派出去的基督的工人,他在該地區工作期間需要當地信徒的接待。其次,作者顯然是嘗試撥亂反正,減低丟特腓對教會產生的負面影響。丟特腓是一位信徒領袖,作者譴責他好作領袖,喜歡主張自己的權力,拒絕接受使徒的權威,又散播關於作者的虛假謠言,並且拒絕接待作者所支持或差派的那些真正的信徒同工,甚至將那些願意接待的人逐出教會(9-10節)[8]。相反,作者讚揚低米丟行善,並且他得到許多人的認可,就是「眾人」、「真理」和「我們」都給他作見證[9]。事實上,在丟特腓拒絕接待弟兄的事件發生後,低米丟以及他的同工願意被差遣,為「基督的名出外」(7節),到一個不知自己會否被接納的地方實在不容易。因此作者讚揚低米丟行善,並且勉勵該猶「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11節),他期望該猶能抵住丟特腓所帶來的壓力去作出正確的決定,以對得起上帝的方式為低米丟並他的同工送行(6節)。而「對得起上帝」,所指的就是要效法上帝的仁慈,以及祂對人的慷慨。

剛才提到這封信同樣涉及有關愛與真理的主題,就如該猶按真理而行去接待弟兄就證實了他的愛。然而,即使是信徒,也很可能被現代社會對於愛的定義所誤導,而將之視為一種情感,是一個抽象且模糊的概念。然而,符合《聖經》的愛不是一種情感,而是一種正確對待他人的態度,並以行動積極回應別人的需要。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0章就曾以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去教導甚麼是愛鄰如己,因此基督徒的愛並不限於主內的弟兄姊妹或所愛的人,也延伸至一切有需要的陌生人,甚至是那些被我們定義為敵人的人。簡而言之,愛就是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看見自己的責任。而丟特腓的行為就成為了一個反面的例子,這個人好作領袖、喜歡為首,從他所作的事,可見他是一個極度自我中心的人,他自恃在教會所得的權位,不但用惡言攻擊主的僕人,而且也不接受任何與自己持相反意見的人,他運用自己的職權去排除異己,攻擊那些正在活出愛與真理的人。而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其實正正跟耶穌基督為人捨己的那份愛背道而馳。主曾教導門徒:「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7-28)如果在《約翰二書》中,作者擔心信徒愛得太廣,甚至會包容假教師;這裏作者所指出的是有些人不懂得愛,他們即使在教會中位高權重或擁有再多的屬靈知識也不是出於真理,因為他們的生命中沒有活出耶書亞的生命榜樣,特別是祂對人那份捨己的愛。

 

結語:在真理中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作為新約正典的權威書籍,它們的主題是對主耶書亞(主耶穌)的正確信仰、對罪的正確態度、對上帝和對他人的愛。對於今天的教會和基督徒來說,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議題。

這三封書信都各自有其重點;另一方面,它們也有許多相似的地方。《約翰一書》和《約翰二書》均強烈反對錯誤的教導,並呼籲信徒之間要彼此相愛,《約翰一書》在很大程度上是敦促信徒要真正認識上帝的愛,並對永生有充分的把握;至於《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則同樣地從接待的主題帶出真理與愛的關係。

真理和愛的主題貫穿著這三封書信,這兩者密不可分。我們要謹慎,不要本著愛的名義去作不合乎真理的事情,也不要以真理的名義去滿足一己私心,而不懂得去愛人如己。我們要不是同時站在真理和愛的一邊,就是兩邊都偏離。真理和愛不但是我們信仰的重要根基,也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所彰顯的生命榜樣,主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主捨身為世人的罪釘身在十字架上,將上帝的愛向我們顯明。盼望主這份在真理中的愛繼續激勵我們,使我們懂得定睛於主,效法祂,在真理中彼此相愛,以活出基督生命的樣式去敬拜這位愛我們的上帝!阿們。


[1] R.C. Sproul, eds.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30596.

[2] 早期教父愛任紐(Irenaeus)的著作《反異端》(Against Heresies,約公元180年),其中三段文字直接引用《約翰一書》和《約翰二書》。《反異端》1.16.3 引述《約翰二書》11 節,其中愛任紐補充說,這封信是由主的門徒約翰所寫的,他也是《約翰福音》的作者。《反異端》3.16.5引自《約翰一書》2:18-19,21-22,《反異端》3.16.8引自《約翰二書》7-8,內容與《約翰一書》4:1-3和5:1相近。這都是愛任紐反對諾斯底教派論點的部分內容。

[3]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69.

[4] 耶穌的身分是透過祂的洗禮(「水」)和受難(「血」)來判別的。有些假教師否認耶穌的本質是神性的。根據這種觀點,耶穌只是個普通人,在洗禮時接受了基督的靈和特殊的恩賜,但他仍然是個凡人,死在十字架上的並不是真正的聖子,而是一個在許多方面展現出上帝的人。約翰不同意這種觀點。耶穌的神聖地位不僅僅是在祂受洗時所授予的,而是從一開始,他就源於上帝,他與上帝的關係是獨一無二的,儘管他降生成為了完全的人。因此,耶穌降臨,是體現並揭示了上帝的臨在,不僅在他領受聖靈的洗禮時,而且在他死在十字架上時也是如此。上帝藉祂的兒子承擔了人類罪惡的懲罰。這就是聖靈所見證的福音真理(5:6)。參Robert Yarbrough, “1 John,” in Hebrews to Revelation, vol. 4 of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ed. Clinton E. Arnol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2), 205.

[5]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76.

[6] 「真理」(ἀλήθεια alétheia)出現在約二1(x2;有譯作「真心」)、2、3、4。

[7]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78.

[8] 關於丟特腓有一點要留意的是,在經文中作者沒有將他形容為「敵基督者」,甚至沒有提過丟特腓曾經接待假教師,若然丟特腓在任何形式上與那些敵基督有關連的話,作者不可能在信中隻字不提。因此,丟特腓的問題應與《約翰一書》與《約翰二書》所提到的假教師不同。至於為何他不接納作者以及他的同工,經文沒有給予我們更多資訊,然而從他好作領袖的特質可推斷,他並不認同作者的使徒權威,並想在教會中展示其個人領導權。

[9] 這裏反映了書信的猶太元素,因為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見證,總要憑兩三個證人才作準。見申19:15;太18:16:林後13:1;提前5:1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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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雅各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耶穌評論寡婦奉獻的場景,而雅1:27提醒我們真正的虔誠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簡介《雅各書》

書名:雅各書,希臘文ΙΑΚΩΒΟΥ ΕΠΙΣΤΟΛΗ(意思是:雅各的書信)。

作者:雅各(1:1),教會傳統相信作者為主耶書亞(主耶穌)的兄弟,他是初期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

對象:主要是散居各地的信主猶太人(1:1)。

成書日期:約公元 46-60 年間。

寫作目的:作為生活在耶路撒冷以外的猶太基督徒(1:1),《雅各書》的讀者面臨壓迫和反基督教的情緒。結果,他們陷入貧困,被富有的地主欺騙(5:1-6),被迫害者送上法庭(2:6),甚至受到其他信徒的歧視(2:1-6),並且常常缺乏足夠的食物或衣服(2:15-16)。這種困難的情況導致教會內出現了一些重大的分歧和誹謗。由於要面對各樣的艱難,他們變得以自我為中心,在行為上難以活出應有的信仰,也不關心教會中的其他人(2:14-26),而雅各寫這封信就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1]

書信特色:

1. 內容非常實用,每部分都討論與信徒日常生活相關的問題。信中有關道德勸誡的比例比其他新約書卷都要高,強調信徒要活出福音的真理。

2. 對隱喻的豐富運用使讀者容易記憶,以強而有力的文字圖畫引發讀者的想像。

3. 沒有嚴謹的結構,信中大部分內容為主題式的表述。

4. 與舊約智慧文學有許多共同的特徵,使許多人稱《雅各書》為「新約箴言」。

5. 具有明顯的猶太風格,並經常引用《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信中常見與猶太來源共同的主題,例如:《妥拉》的誡命(利18;出20.13-14 || 雅2.8-11)、以色列先祖的敘事(創15.6 || 雅2.23)以及智慧傳統(箴 3.34 || 雅4.6)等。

6.《雅各書》對主耶書亞(主耶穌)的關注較少。馬丁路德認為《雅各書》的福音性非常弱,他將之看為屬於禾楷類別的著作。

7. 另一方面,《雅各書》卻有許多與主耶穌的教導(特別是太5-7章的「登山寶訓」;見下表)及其他新約著作相呼應的內容(例如有關主再來的主題)。

 

《雅各書》與《馬太福音》「登山寶訓」(太5-7章)的平行

《馬太福音》5-7章(登山寶訓)

《雅各書》

5:3-11 ……有福了

1:12;1:2;2:5 ……有福了

5: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4:9 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

5:7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2:13 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

5: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

4:8 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5:9 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

3:18 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

5:11-12 「人若因我……迫害你們……你們就有福了!……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迫害他們。」

5:10 ……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

5:19 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

2:10 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

5:21-30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 的,也說「不可殺人」……

5:22 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

1:20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能實現上帝的義。

5:28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1:14-15 但每一個人被誘惑是因自己的私慾牽引而被誘惑的。……

5:34-37 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不可指著地起誓……

5:12 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

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

1:4 你們能又完全又完整……

6:13 不叫我們陷入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

1:13 人被誘惑,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誘惑」……他也不誘惑人。

6:19-21 不要為自己在地上積蓄財寶;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洞來偷。……

5:2-3 你們的財物腐爛了,你們的衣服被蟲子蛀了。你們的金銀都生銹了;這銹要證明你們的不是……你們在這末世只知道積蓄錢財。

6:24 ……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服侍上帝,又服侍瑪門。」

4:4 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

7:1-2 ……你們怎樣評斷別人,也必怎樣被審判……

2:13;4:11 評斷弟兄的人,就是……評斷律法……

7:7-11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

1:5-6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該求那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上帝必賜給他。……

7:7-8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

4:2-3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7:11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他豈不更要把好東西賜給……

1:17 各樣美善的恩澤和各樣完美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

7:16 豈能在荊棘上摘葡萄呢?豈能在蒺藜裏摘無花果呢?

3:11-12 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

7:24 凡聽了我這些話又去做的……

1:22 但是,你們要作行道的人,不要只作聽道的人……

 

全書大綱

I. 對信徒的鼓勵(1章)

II. 給信徒的建議(2-5章)

A. 愛人如己與偏待人(2:1-13)

B. 信心和行為(2:14-26)

C. 舌頭的控制(3:1-12)

D. 屬天與屬地的智慧(3:13-4:12)

E. 財富的問題(4:13-5:6)

F. 忍耐與禱告(5:7-20)

 

《雅各書》綜覽

I. 對信徒的鼓勵:書信開首(1章)

《雅各書》第1章是整卷書的基礎,當中的正文(1:2-27)觸及整封信所包含的不同主題,包括:信心、禱告、智慧、忍耐與考驗(1:2-8 || 5:7-18);富足與卑微(1:9-11 || 2:1-6;4:13-5:6);忍受試煉、人的私慾與上帝的恩賜(1:12-18 || 3:13-4:10);舌頭的運用(1:19-21 || 3:1-12;4:11-12);信心與行為、聽道與行道(1:22-27 || 2:5-26)。第1章所談及的各類型主題會在接下來的各章中展開,當中指出上帝是一切美好的賜予者和源頭,並帶出信徒應如何以屬靈的眼光看待這世界,以及該怎樣在世上行事為人。

雅各在信中首要提到的是信徒在面對試煉時的態度:「你們遭受各種試煉時,都要認為是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考驗,就生忍耐。但要讓忍耐發揮完全的功用,使你們能又完全又完整,一無所缺。」(1:2-4)事實上,雅各大部分的讀者都因持守信仰而經歷一段十分艱難的時期,當時對信徒而言最大的試煉是宗教迫害,而貧困的情況在信徒群體中亦很常見,因此雅各首先勉勵他們要明白上帝讓他們經歷這些考驗的目的。考驗能有助塑造信徒的屬靈品格,使他們的信心得以完全,並且在忍耐中學會愈發依靠上帝,若信徒能改變以往看試煉的眼光,就能夠以此為大喜樂。雅各誠然明白信徒的難處,要以屬靈的眼光和智慧去面對試煉實在談何容易,於是他續指上帝是那位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他勉勵信徒不要三心二意,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上帝必將屬天的智慧賜給他們(1:5-8),並且只要堅忍到底,主會在他們通過一切考驗的時候,因著他們愛主的心把生命的冠冕賜給他們(1:12)。雅各所強調的是,對義人的考驗是末世的特徵,他提醒信徒必須尋求上帝的智慧,且不要動搖對主的信心(留意聖經對於信心的觀念也包括忠心、忠誠、堅定等意思),因為祂很快就會來為卑微的人伸冤。

雅各在這章的最後提到聽道和行道的重要性。猶太的智慧傳統總是將智慧與律法的實踐連結起來。雅各首先勸告信徒要追求完全,及後轉向實踐的部分。在1:19-27這個段落中,雅各作出一些很實際的勸告,例如:「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1:19)、「勒住自己的舌頭」(1:26)、「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1:27)等。於雅各而言,這些都是虔誠人的特徵。一個真心敬畏上帝的人,應該會注意自己的一舉一動,包括自己的言語,因為從言語中可以看出一個人是否真正虔誠。而當時的孤兒寡婦除了依靠別人的接濟外,並沒有其他謀生的渠道,因此接濟這類在艱難中有需要的人,並且避免自己沾染這個世界的敗壞風俗,是真心敬畏上帝的人應有的表現。

 

II. 給信徒的建議:各個主題(2-5章)

就像《箴言》和《傳道書》,以及其他體現古代希伯來智慧的著作一樣,《雅各書》給出了有關信徒如何活出上帝智慧的勸勉。而2-5章主要涵蓋以下幾個重要主題: 

A. 愛人如己與偏待人(2:1-13

雅各將 1:19-27有關「聽道和行道」 的一般原則應用到具體的情況中。雅各首先將「不可按著外貌待人」作為「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的條件(2:1),以強調接下來的內容的重要性。第2-3節提供了一個偏袒的例子:富人受到尊重,窮人受到侮辱。在古代,坐在特殊顯眼座位上的人通常比其他人優越(參太 23:6)。那些被告知要站立或坐在某人腳邊的人地位較低,有些甚至低如俘虜(參詩99:5,110:1;賽66:1)。[2] 雅各強調,真正虔誠的人不會歧視貧窮人,因為這種歧視違反了「愛鄰如己」這至尊的律法(2:8;另見利19:18;太22:37-40)。換句話說,偏袒者並沒有將所聽的道付諸實行。2:2所指的「會堂」(συναγωγή sunagōgē)在新約聖經的其他地方指的是猶太人學習和敬拜的場所(見太4:23;可1:21;路4:15;約6:59等),但「你們的會堂」這個特定詞更可能是指到基督徒的聚會。雅各警告讀者,教會當中絕不能存在對貧窮弟兄姊妹的歧視。偏愛富人和有權勢的人是任何社會的共同特徵,人們會給予富人榮譽和特權以換取他們的贊助和物質上的支持。雖然讀者剛被告知要「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1:27),但雅各所提出的這些具體事例表明,他們當中仍然有人接受甚至奉行差別對待貧窮人和富人的社會慣例。有時候富人會採取法庭訴訟的形式迫害基督徒,然而儘管信徒經歷過富人的壓迫,卻依然選擇學效那些壓迫者,去欺壓那些比自己更卑微的人,而不是效法他們的上帝去愛人!在2:5中,「貧窮」所指的是經濟上的缺乏。雅各提醒他的讀者,上帝樂意揀選那些在世界上無足輕重的人去承受上帝的國度與祝福。事實上,《雅各書》深受耶書亞(耶穌)教導的影響,因此雅各在寫作時很可能想起耶書亞在登山寶訓中所提及的八福,這也暗示了「貧窮」這個字的屬靈意義——上帝揀選了心靈貧窮(謙卑)的人去承受天國(見太5:3)。[3] 簡而言之,愛上帝與愛鄰如己是一切律法的總綱,違背愛的原則去按外貌待人就是犯罪(2:9)。作為上帝的兒女,信徒該學效的是上帝,而由於主並不偏待人(見徒10:34-35;弗6:9;西3:25等),所以信徒也就該按上帝愛人的原則去說話行事與待人。

B. 信心和行為(2:14-26

《雅各書》是一封非常著重基督徒行為的書信。雅各不單強調基督徒要有好的言行,他甚至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ἔργων ergōn;works),不是單因著信。」(2:24)雅各引用亞伯拉罕的例子來證明行為的必要性,這裏的「行為」一字是複數,而亞伯拉罕一生的許多行為都印證了他信心的真實。早期猶太文獻《米示拿》當中的《先賢篇》(Pirkei Avot)5:3說到,亞伯拉罕的一生經歷了十個不同的考驗[4],最後亦是最困難的一個考驗是把他所愛的獨子以撒綑綁獻在祭壇上(創22:1)。雅各把《創世記》22 章中獻以撒的敘事與先前15章的說法連結起來,即亞伯拉罕因他的信心被稱為義(創15:6),而行為是一個人信心的彰顯,獻以撒的行為顯示了亞伯拉罕信心的工作(來11:17)。雅各強調信心是與行為相輔並行,行為並不獨立於信心,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2:22;另見1:25)。

然而,雅各提出「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2:24),跟保羅所提出「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羅3:28;即「因信稱義」)兩者在字眼上的矛盾使許多人感到困擾。由於保羅相信唯有信心使人稱義,而 2:14-26 則以行為為中心,因此兩者被視為是對立的。事實上,若只就單節經文的字眼來判斷,而忽視了兩位作者書信的原意以及上下文的理解,會很容易引起這些常見的誤讀。

這段經文的首節:「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2:14)當中的「這信心」,是有人聲稱自己擁有信心,卻是一種沒有行為的信心。這一點很重要,因為雅各並非質疑信心使人稱義,他指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2:17、16),意思是這些人所聲稱的信心根本不是真正的信心!這種空洞的信心連鬼魔也有(2:19;另見申6:4;純粹在認知上承認上帝是獨一的,卻沒有順服祂)。真正的信心必定伴隨著善行;這些善行將在末日時成為信徒信心的證據。

羅10:9 你若口裏宣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

羅10:10 因為,人心裏信就可以稱義,口裏宣認就可以得救。

「信心」對保羅而言,是指著一個人承認「耶穌是主」,且信上帝叫他從死人中復活。這不僅僅是關於相信上帝的陳述,也揭示了一種完全依靠耶穌的生活。當一個人承認耶穌基督作為生命的主,就意味著他對主的委身與完全的順服。在《加拉太書》5:5-6,保羅指出在基督裏,問題不是宗教禮儀(例如行割禮),而是透過「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對保羅來說,信心就是承認耶穌為生命的主,並且對他委身,從而活出愛人的生命。這跟《雅各書》2章的教導是一致的,「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要愛鄰如己』,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做得很好。」(2:1、8)

另一方面,雅各與保羅所指的「行為」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雅各所指的行為是基督徒的善行,大都是基督徒於信主後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如對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2:15-16)、彼此認罪與代求(5:16)等;而保羅所指的是「律法的行為」(羅3:28),如行割禮、守聖日、猶太飲食條例等,保羅強調這些「律法的行為」(或理解為守律法)不能夠作為稱義的手段。正如保羅對「信心」的使用與雅各不同,他們對「行為」的使用亦按他們說話的目的而帶有不同的意思。換句話說,保羅從來沒有反對善行,亦不否認基督徒有行善的必要(提後3:15-17)。

所以很明顯,雅各與保羅所說的根本不在同一條線上,單從字眼去判斷兩者是對立的,是過度簡化經文並扭曲了作者的原意。因著雅各與保羅在不同的信徒群體中工作,他們透過書信去處理不同的問題。保羅是要外邦信徒明白,他們不需要皈依猶太教與守律法也能因著他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稱義;雅各則是幫助散居的猶太信徒不要被外邦人同化而放縱,並且在困難中仍要繼續以好的行為活出他們對上帝的信心。所以保羅的意思是,光是守律法不能使你得救,只有信心能使你得救;而雅各的意思是,信心必須付諸於行動,不要單單只說不做,因為一個人一生中所做的善行可以作為他信心的證據。這兩者之間沒有矛盾。可以說,信心是稱義之因,而行為是信心之果,兩者缺一不可。

看到雅各和保羅的教導之間的連續性是至關重要的。很多時候,對雅各關於「信心和行為」的教導的錯誤理解,會導致讀者認為他們二人對信心的作用和行為的功能持有截然相反的觀點。所有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包括信主猶太人,其實都將聖經誡命的履行視為源自於對上帝的信心,而不是其對立面。在猶太人看來,履行聖經誡命的目的從來不是為了將來可上天堂。遵守誡命是他們與上帝保持著一份立約關係的結果,而不是為了贏得關係。[5]

C. 舌頭的控制(3:1-12

雅各在關注個人言語習慣方面呼應了舊約智慧的教導,他強調對言論的控制是信徒特別需要注意的行為。在這段落的開始,雅各提到「我的弟兄們,不要許多人做教師,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3:1)很明顯,教師的話比一般信徒更有影響力,若教師濫用他們的職位所賦予的發言權,將會為信徒群體帶來極大的傷害。雅各這樣說是提醒教師要承擔更嚴格的責任,他們要為影響他人而負責,所以作教師的務必要仔細斟酌自己的言辭。雖然教師無疑更需注意控制自己的舌頭,但這些提醒同時也適用於所有信徒。

雅各指出,舌頭雖然很小,卻是身體中最難完全順服主的部分。要避免言語上的過錯是很困難的,就如《便西拉智訓》19:16所言:「誰沒有用舌頭犯過罪呢?」這段經文指出言論上的過失會造成巨大的傷害,就如最小的火能點燃最大的樹林,並且不能被制伏(3:5-8),這些過失包括虛偽的話、苦毒的怨言、對人的詛咒等等(3:9-12)。然而,雅各並非希望所有信徒都害怕說話,而是強調要好好控制舌頭(3:3-4),因為言語雖能傷人,但同時也能造就人,恰當地使用言語將會彰顯出巨大的力量,為他人帶來安慰、鼓勵與祝福。

事實上,言語是一個人靈魂的外在標記。雅各以泉源與發出的水,以及樹木與所生的果子來作比喻,指出一個人所說的話能夠揭示他的內心,某程度上也是他與上帝關係的真實呈現,因為「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發出善來,惡人從他所存的惡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路6:45)有關言語的指引,雅各在1章提到:「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能實現上帝的義。」(1:19-20)如果我們願意仔細傾聽別人的意見,真正把別人的說話聽進耳朵,說話前三思而後行,慢一點開始教導、論斷、給意見,並在真正合理和罕見的情況下才發怒的話,我們將能大大避免在言語上的過失。

D. 屬天與屬地的智慧(3:13-4:12

另一個主題是有關兩種智慧的對比:一種是屬地上的;另一種是從上頭來的智慧。在這段落的起首,雅各問:「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這教導似乎是特別針對一些自以為有智慧、有見識,可能是在信徒群體中較為突出的信徒。雅各在這裏回到了這封信一開始對智慧的討論,他挑戰那些自認為明智的人去評估自己:

雅3:14 你們心裏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

雅3:15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下來的,而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雅3:16 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

雅3: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雅3:18 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

要建立上帝的教會的確需要很多不同的恩賜,其中一種是聰明智慧。只是,假若一個人懷著嫉妒和自私,所做的事都以自我為中心,甚麼都想要勝過或壓倒別人,並以抬高自己為目標,最終只會為群體帶來紛爭、混亂與分裂。這一種智慧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而一個有從上頭來的智慧的人,他會有清潔的心,並且謙卑溫柔;屬天的智慧能幫助人勝過試煉,順服並活出上帝的旨意,生命結出屬靈的果子,這是一種以上帝和他人為中心的智慧,能為教會帶來持久的益處。事實上,信徒常犯的錯誤之一,是將自己的議程與上帝的議程混淆了。而一個有屬天智慧的人,必能看見其中的差異。

《雅各書》這部分集中關注信徒之間發生的爭執和衝突。嫉妒、自私、貪婪、野心和缺乏謙卑是信徒起衝突的根源(3:14、16,4:2)。當信徒嘗試詆毀或評斷其他人時,衝突會透過言語表達出來(4:11),而評斷他人是一種傲慢的表現,因為能審判的只有上帝一位(4:12)。事實上,爭執和衝突的發生,說明了信徒與上帝的關係並不牢固。另一方面,那些依靠上帝的人將靠著上帝的恩典來克服世俗的一切私慾(4:8),當人明白到上帝高舉卑微的人,使驕傲的人降卑,就會漸漸消除以往那種嫉妒和自私的心態(4:10)。

E. 財富的問題(4:13-5:6

認識到上帝掌管著人類的生活是謙卑的基本要素,那些缺乏謙卑的人總是自以為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並將他們的成功視為個人成就,卻不知道人的生命「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片刻就不見了」(4:13-17)。雖然這封信的大部分內容是針對基督徒讀者,但這裏對富足人的尖銳譴責(5:1-6)並不是針對基督徒,而是針對那些不義的教外人,他們要為義人的死而負責(5:6)。5:1-6提到富足人幾個主要的問題:第一是拼命地為自己積蓄錢財,他們不懂得知足,即使擁有再多也不會感到真正的滿足(5:2-3);第二是剝削其他人的利益,喜歡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歸為己有,有這種心態的人會在即使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都仍只關心要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5:4);第三是只顧享樂,這些人把大部分的心機和時間都投放在宴樂和個人享受,經文說他們「把自己養肥了,等候宰殺的日子」(5:5)。但是我們要明白,其實《聖經》並非譴責財富本身,因為人的富足有時也會被視為上帝的祝福(見箴10:22)。只是,富足人作為社會階級的上層,當中有些人會犯下剝削和壓迫窮人的罪行,並且生活得好像沒有上帝一樣(4:13-17),而上帝對這些人保留了嚴厲的審判。

F. 忍耐與禱告(5:7-20

上一個段落提到富足人的審判就在眼前。現在,雅各再次轉向基督徒讀者,勸告他們要忍耐,直到主再來(5:7)。這個建議讓人想起書信起初的告誡:要在試煉中忍耐(1:2-4)。正如沒有人能知道自己一年後會在哪裏(4:15),也沒有人能知道主再來的時間。然而,雅各向信徒保證,主來審判的日子近了(5:8-9),上帝的審判將會帶來真正的公義。

在試煉中受苦的信徒或許會埋怨主來得太慢了,甚至開始懷疑上帝的良善與信實。雅各以農夫耐心等候著地裏寶貴的出產作為例子(5:7),當農夫耐心地等到田地得了秋霖春雨,他們就能安心,因為他們知道所撒的種最終必定會有收成。忍耐的人雖然在百般的試煉中,但他們只要從上帝過去怎樣對待那些忍耐的人,就能預知自己的結局。約伯是在苦難中忍耐的典範,雅各舉了約伯的例子來增強信徒堅定持守信仰的決心,他們需要堅心相信主是充滿憐憫和慈悲的(5:11),祂絕不會離棄那些為祂受苦並且一直等候祂的人。

禱告是這個段落其中一個中心主題。雅各勸勉信徒要依靠上帝,不要靠自己的能力,而要把一切的情況都交托給上主。這裏所指的不單是個人的禱告,而是關乎教會領袖為有需要的肢體禱告(5:14),以至整個信徒群體之間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5:16)。雅各用以利亞作為例子,指出義人禱告的力量可以為現狀帶來改變。

「你們中間若有人受苦,他該禱告;有人喜樂,他該歌頌。」(5:13)雅各在這一節提到受苦和喜樂。事實上,人生難免會經歷痛苦,但也會經歷幸福。然而,我們在這兩種情況中都會遇上試煉:痛苦會使我們放棄對上帝的信心;安逸和富裕則會導致自滿和懶惰,使我們忘記上帝。試煉是貫穿整封書信的主題,雅各希望幫助信徒獲得真正從上而來的智慧,去應對生命中的困難與抵擋私慾的誘惑。

這封信的結尾以呼籲信徒要挽回那些偏離真理的弟兄姊妹,將他們的靈魂從死亡中救回來(5:19-20),去作為對散居的十二支派的提醒。這封信的總體結論,是勸告那些迷失真理的人恢復對上帝的信心,並在生活中活出真正的智慧,很多受苦和犯罪都發生在教會的群體當中,而其中所有信徒都有責任在人生的考驗中互相幫助與守望。

 

是甚麼攔阻我們行出上帝的道?

上述2-5章談及到很多不同的主題,如偏袒、言論、信徒群體間的衝突、財富的問題、忍耐與禱告等,雅各在這封書信當中給出了很實在的勸告,讓信徒明白該怎樣活出基督徒的生命。縱使如此,不少信徒的生命卻仍然無法活得更像基督,生命彰顯不到上帝福音的大能。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兒呢?其實雅各在信中已給了答案。《雅各書》主要是勸勉信徒即使在各樣的考驗之中,都要堅定去行出上帝的道。而雅各在信中提出了一個重點,一種攔阻人行道的特質:

雅1:8 三心二意(δίψυχος;double-souled, of two minds)的人 ,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搖擺不定。

雅4:8 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δίψυχοι)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1:8和4:8兩節經文同樣提到「三心二意」(或譯「心懷二意」,在原文是同一個希臘詞),意思是指一個人有兩個靈魂、兩種思想,就是一個人不斷在兩種思想之間游移、搖擺不定。而信徒的三心二意,就正如4:4所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上帝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我們常說基督徒是在世而不屬世,事實上,我們每天都活在世界之中,被世俗的人事物所圍繞。因此,一個信徒若非專一跟從上帝,就會在上帝與世俗之間遊走,有時會靠近上帝一些,有時則更靠近世界。而三心二意是一個嚴重而且普遍的問題,因為這代表一個人對上帝並沒有完全的忠誠,他的注意力是分散的,有時他會專注於上帝,可是在另一些時候,他也會專注於世界;特別是在遇到困難和考驗的時候,就會在對上帝的信任和對地上處境的妥協之間沒有定見,因為「三心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搖擺不定。」(1:8)

要行出上帝的道,單靠一己的意志是絕對行不通的,我們需要來自上帝的恩典和智慧,上帝的話給了我們寶貴的應許:「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該求那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上帝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1:5-6)《雅各書》最重要的主題之一就是在試煉中堅持。基督徒的信仰會不斷受到攻擊,雅各鼓勵信徒要立場堅定,不要三心二意,而是需要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忠於上帝,並要在忍耐中堅守信仰(5:7-11)。只要一心一意地專注於上帝,不與世俗為友(4:4),我們就能靠上帝所賜的智慧去遵循祂的話語而行,活出敬虔的生命。

 

結語:作個聽道而行道的人

《雅各書》是我們很喜愛的書卷,當中很多的金句相信多數信徒都能琅琅上口。然而,這封書信帶給信徒的挑戰是知易行難,就是我們明白經文的意思,但很多時候卻活不出來。這卷書的教導碰觸我們的人性,拆穿人虛假的表象,並牽扯出一些隱藏在內心的真實想法,像一面鏡子那樣赤裸地反照出我們屬靈生命的實況。這篇文章跟大家探討了信心與行為、聽道與行道的重要性,也帶出了三心二意的危險。三心二意的背後是疑惑,是面對考驗的恐懼,以及世俗的誘惑。事實上,三心二意的基督徒都認為自己是愛上帝的,只是,他們的信心是有條件的,並沒有持續的行為表現,因此當考驗臨到的時候,信心就會軟弱和後退了。可是,我們不能同時服事上帝和愛世界,我們需要的是一心一意將生命的焦點專注於主,不要搖擺不定,才能夠靠主有能力去跨過不同的考驗,在信仰的路上愈走愈穩。最後盼望以以下兩段經文跟弟兄姊妹彼此互勉:

太21:28「有一件事,你們的意見如何?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孩子,今天到葡萄園裏做工去。』

太21:29 他回答:『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太21:30 他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父親大人,我去』,卻不去。

太21:31 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照著父親的意願做了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上帝的國。

 

雅4:8 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願我們對上帝話語的學習不要只停留在聽道與研道的知識層面,而是懂得以真理的道這面鏡子去反照自己的本相,持續被上帝的話語更新和塑造我們的生命。盼望我們都一同專心求那厚賜眾人的主去賜給我們從上而來的智慧,去抵擋一切的誘惑和私慾,又求祂給我們面對困難的勇氣和信心,讓我們得以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真正活出主耶穌的教導,不再三心二意,作個聽道而行道的人。阿們!


[1] Grant R. Osborne, “James,” in James 1–2 Peter Jude Revelation, vol. 18 of Cornerstone Biblical Commentary (Carol Stream: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11), 6.

[2] Pheme Perkins, First and Second Peter, James, and Jude,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5), 110.

[3] Douglas J. Moo, “James,” in Hebrews to Revelation, vol. 4 of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ed. Clinton E. Arnol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2), 98.

[4] 按照猶太的傳統,亞伯拉罕一生經歷了十個考驗,其中《猶太聖傳·民刑卷·先賢篇》(Pirkei Avot)5:3所記載的十個考驗分別是:1)離開家鄉和家人;2)在迦南地遇上饑荒;3)撒拉被法老帶走;4)與四王之戰;5)撒拉不育,亞伯拉罕娶夏甲;6)行割禮;7)撒拉被亞比米勒帶走;8)夏甲出走;9)趕走以實瑪利;10)綑綁以撒獻在祭壇。

[5]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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